第14章

  大约是腿怕寒,屁股肉多不怕冷的关系,古人的裤子叫“袴”,且只有两只裤管,没有前裆和后裆,看着更像是我们现在的用护膝护腿之类的东西,再加上古人一直都是上衣下裳的穿法,因此只要动作略为那么幅度大一点,姿势略为那么不优雅一点,举止再奔放一点点,就有可能发生春光乍现的事件。
  因此,嬴政并不是没有穿裤子,只是他那件袴没有前后裆,所以白仲将嬴政身上的被子一掀开,就看见嬴政那颗小蘑菇正在冲自己点头问好。
  “流氓!变态!大色狼!”白仲红着小脸用被子将小蘑菇盖住,气乎乎的说道。
  其实她到不是在怪嬴政,而是在怪那个又荡又漾的系统,它明明知道自己只是一时忘记古人服饰这回事,但偏偏要火上加油,疯狂撒花弹屏显示——
  [恭喜你少年,你已经掌握了成为一代战神所必备的技能,且获得“敌羞吾去脱他衣”成就。]
  虽然拿到新成就很好,但“一代战神所必备的技能”是什么鬼?“敌羞吾去脱他衣”又是什么鬼啊?
  [主动出击,豪取第一次,不给其他花花草草……不是,对手任何机会。]
  呵呵哒,我能当成不认识这个系统吗?
  看着一脸懵懂茫然的嬴政,和乖巧状窝在嬴政怀里卖萌的小白狐,白仲深呼吸两口,开口说道:“阿政,我刚才不是在说你……我只是……在骂公孙舒而已。”白仲指着嬴政大腿上乌青乌青的一大块,“你看这个伤口,离你这里……”白仲虚指一下嬴政的小蘑菇,“这么近,双方距离要是再近一点,你就……呵呵……不明白,没事,长大就会明白了。”
  白仲拍了拍因为听明白了自己的话,而忽然脸红一片嬴政的肩膀,大笑两声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阿仲是……”嬴政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果然是自己想太多了,阿仲也是男孩子,自己有的阿仲也有,他怎么会像个女孩子一样,因为害羞而恼羞成怒呢?
  “对了,既然阿仲觉得不好意思……下面就让小高子来吧。”嬴政冲着旁边的赵高一挤眼,示意他快点上来。
  “不用了,赵高力气没我劲大,还是我来吧。”白仲推开赵高的手,笑嘻嘻的看着嬴政说道。
  反正胸都摸了,再摸一下大腿也没什么了,摸秦始皇的大腿,想想还真有些小激动呢。
  “那……那好吧……”嬴政抱住白狐的手,不由的紧了紧,声音有些发颤的说道。
  赵高瞅了一眼笑意盈盈白仲,又瞅了一眼自家红着脸……楚楚可怜的主人?
  莫名的……赵高总感觉哪里不对的样子。
  嬴政腿上的伤处在大腿根上,幸好是外侧,不然白仲脸皮再厚,也没有勇气这么干——用自己白白嫩嫩的小肉爪,在别的男人同样白白嫩嫩的大腿上又揉又搓,然后让那个男人脸红心跳,眼角含泪,咬紧下唇什么的,是不是太丧病了?
  可是一想到要让赵高或者是别的漂亮的小宫女给嬴政擦药……怎么可以发生这种事?真是想想就不爽啊!
  白仲恨恨的看了嬴政一眼,手中微微一用力,然后如愿以偿的听见嬴政口中发出一声闷哼声。
  看着嬴政满眼泪花,但就是不肯流出来,只能紧抿双唇的小倔强模样,白仲心中真是爽翻了。
  “阿政,你放心,明天我就去找公孙舒,我一定会帮你报仇,然后……我要让他跪下来唱《征服》。”看着如此可爱的嬴政,本来不想管这件事的白仲,决定为“自己的阿政”出个头。
  面对白仲如此诱人的提议,嬴政想了想,摇了摇头,表情诚恳的开口说道:“虽然阿仲你这么说,我挺高兴的。但是我想来想去,这个仇我还是想自己亲手报。”
  “亲手报?”白仲不解的问道。
  嬴政半垂下眼帘,然后抬眼看着白仲,表情认真而严肃的说道:“总有一天,我会堂堂正正亲手用剑打败他!”
  “这样啊……那么……”白仲想了想,忽然开口说道:“阿政,从明天起,我教你剑法吧?免得你再受欺负!”
  “你教我剑法?”嬴政微微一惊,他忽然想起熊安说过,白仲剑法很高的话,但想一想白仲才六岁,就算天赋异禀从娘肚子里就开始练剑,剑法又能高在哪里去?顶多在同龄人里算得上“优”,怎么能教其他人剑法?阿仲……不像是这么自大人的啊。
  白仲微微一笑,她当然知道嬴政在想什么,不过百言不如一行,与其将自己吹得天花乱坠,不如……
  白仲手微微一用力,身体一跃而起,摘下嬴政挂在墙壁上当装饰的青铜剑,拔剑、回身、快速一劈,再收剑,整个动作一气哈成,一只正向油光飞来的飞蛾,已经被白仲以剑从中劈开。
  左右均匀,宛如被尺子量过一般。
  因为白仲出招实在太快的原因,化为两段的飞蛾,虽然落在地上,却尚未死去,翅膀依旧轻轻颤动着,似乎想要重新飞起来。
  嬴政和赵高看了看长案上那只依旧在挣扎的飞蛾,又看了看高昂着头,一脸小得意的白仲,两双眼睛里写满“佩服”、“震惊”、“惊讶”等词汇。
  “阿仲,你怎么这么厉害啊?”嬴政星星眼状看着白仲,语气惊讶的赞叹道。
  现在的秦始皇还是一个孩子,孩子崇拜强者乃是一种天性,尤其白仲的剑术称得上是他生平所见第一强。
  也许这个天下还有人比白仲剑术更强,但白仲的年龄摆在这里啊,她今年才六岁,身体没有发育,各方面都没有没有到巅峰期。
  六岁已经有如此剑法,十六岁、二十六岁、三十六岁之时,白仲的剑术又该有多厉害?
  嬴政觉得自己似乎看见了一颗新星正在冉冉升起。
  “勤学苦练,你也可以的。”白仲拍了拍嬴政的肩膀,信心满满的说道。
  史书上说了,荆轲刺秦王之时,嬴政虽然一开始跑了那么多圈,但后来他剑一出鞘,两招就把荆轲给废了,所以他的剑术应该不错才是,自己不用担心会遇上猪一样的徒弟。
  “但是……那个……你真得要教我剑法吗?”嬴政兴奋的搓了搓手掌,不确定的开口问道。
  “嗯!”白仲点了点头,目光一扫,正好落在一脸羡慕的赵高脸上,“你来旁听……”白仲一指赵高,开口说道。
  “啊?奴……奴婢……”赵高一惊,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不敢置信的问道:“我也可以……可以来旁听?”
  “对!今天这事给我提了个醒——那就是我不能时时守在公孙旁边。我看你资质不错,学剑应该会有所成,你好好当旁听生,我不在的时候,就让你来保护公孙,可使得?”白仲虽然是和赵高说话,但一双泛着笑意的桃花眼,却是直勾勾看着嬴政。
  看着白仲那副“小妖精,我对你好吧”的霸道总裁模样,嬴政脸一红,再次害羞的低下头。
  #恭喜白侯爷,把妹天赋满点!#
  ——————脑洞清奇的小剧场——————
  嬴政:当我第一次知道要脱裤子露蘑菇的时候,其实我是,是拒绝的。我跟作者讲,我拒绝,因为我是一个正直不出卖色相的好演员。作者跟我讲,露了蘑菇,我就保证让你攻起来。结果到了拍摄现场之后,导演duang~~~导演说,这种剧情不适合我们们这种纯情的片子,画风完全不相同,所以直接就给删了。你说呢,裤子都脱了,你跟我说这个!
  记者:请问作者说的加剧情,是指加什么剧情?
  嬴政:就是呢~~我露蘑菇之后,我会冲着小白邪魅一笑说,“小妖精,满意你看到的吗?”
  远处偷听的白仲:八岁正太的蘑菇,怎么好意思说这种台词?我会满意才怪!
  ☆、第27章 打脸
  关于白仲和嬴政那点眉眼间的异样,赵高是一点也没觉察出来——当然,在学剑这个诱惑面前,赵高就算觉察出来,也会当成没有看见。
  只见赵高上半身弯腰前倾,额头抵在地,整个人几乎是趴在地上,声音激动又带着几分喜极而泣,“奴婢发誓,奴婢一定会生命保护公孙。谁想伤害公孙,就一定要先从奴婢的尸体上跨过去。”
  白仲听了赵高半赌诅半发誓的话,没有应声,只是看了赵高一眼,然后又含笑望向嬴政。
  虽然觉得白仲看赵高的眼神有点古怪,但嬴政却没有太在意,只是踹了赵高一脚,笑着开口说道:“好了好了!小高子,你给我站起来吧!这种话不用说,你只要放在心里就行了。”
  赵高被嬴政踹了一脚,不怒反喜,摸着屁股从地上爬起来,笑着看着白仲和嬴政,小心翼翼的说道:“公孙,长平侯,二位还有什么活,可以让奴婢做吗?奴婢现在觉得全身都是劲,就想为公孙和长平侯做点什么?”
  “混身都是劲就出去跑两圈,别在这里打扰我和公孙说话。”白仲身体前倾,似笑非笑的看着嬴政,开口说道:“对不对啊?阿政~~”
  听着白仲这波浪线都具叫声,再看看白仲那张酷似小白的脸,嬴政本来挺高的智商立刻“嗖”的一下归零,话也不会说,只敢红着脸拼命点头。
  点了一会儿,嬴政又觉得不对劲,三个人共处一室,气氛都这么不对劲,只剩下自己和白仲两个人。
  嬴政并非温室中的花朵,他从幼在市井长大,加上春秋战国又是一个礼乐崩坏的年代,什么不和谐的事情都有可能,因此他虽然年纪有点小,但也绝非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只是不知道为何,一见到白仲那张酷似小白的脸,嬴政就会大脑一片空白,然后脸红心跳、不知所云。
  小白小白……要是能再见到小白就好了!哎!算了,见不到小白,阿仲……对自己挺不错的!小白、白仲……他们俩都姓白,而且又长得这么像,莫不是有什么亲戚关系?可是爹说,根本没有这样的人啊。
  真奇怪!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相似的人?
  嬴政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看着坐在地上,以手肘撑住长案,双手手掌托住双颊,表情时晴时阴忽喜忽嗔的嬴政,白仲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阿政……你在想什么呢?表情……怪怪的!”
  白仲想了想,还是没好意思把“怀春少女”这几个字说出来。
  “没……没什么?”嬴政坐直身体,看着一脸关切望着自己的白仲,心中生起一种淡淡的羞愧感。
  阿仲对自己这么好,自己却时时怀疑他……怀疑他是个女孩子,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我只是在想,我打伤了公孙舒……虽然他的伤势不是特别重,但脸上肯定会留疤……不知道太子会不会处罚我。”嬴政低下头,声音有些失落。
  他也不是第一天回秦国,又或者还是赵国那个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自己的爹是大秦王孙,只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一定会回到秦国。
  现在,嬴政知道公孙舒的父亲子傒,其实是太子柱疼了三十来年的爱子,这么久以来一直被太子柱当成嗣子培养的儿子。而自己的父亲子楚,那就是路边捡来的野草,只存在于纸面上,否则也不至于十几岁就被送出去当质子,且一当就是几十年。
  要不是华阳夫人和子傒的生母不合,仲父又使钱说动了华阳夫人,自己的父亲子楚没准早就死在赵国,而自己也没有机会出生了。
  虽然父亲最终成了嗣子,但是和疼了三十来年的爱子还有孙子相比,嬴政可不觉得祖父太子柱会更偏疼才回国没几天的自己。
  “没事,有舅妈在呢,舅妈不会让你有事的。”白仲信心满满的挥了挥手,开口劝说道:“大不了骂几句,反正不痛不……”
  白仲话还没有说完,就发现刚才被自己赶出去跑圈的赵高,连滚带爬的滚了进来,然后“扑通”一声跪在嬴政面前。
  “何事如此慌张?”嬴政开口问道。
  “回……回禀公孙,大王有旨意到。”赵高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
  “旨意?给我的?”嬴政一惊。
  如果不是特意给自己的旨意,赵高完全没有必要这么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通知自己;但如果是特意给自己的旨意……自己干什么了,值得大王在百忙之中给自己下个旨。
  难道是为了白天的事?不会吧!小孩子打架而已,用得着闹那么大吗?连夜都没过呢!
  嬴政本能的望了一眼白仲,白仲则回了嬴政一个放心的笑容。
  看着白仲从容淡定的笑容,嬴政原本有些紧张的心情,顿时放轻松很多,但内心同时又一惊。
  什么时候……白仲竟然成为了自己的主心骨了?
  “阿政,发什么呆啊?起来准备接旨啊!”白仲站起身,对着嬴政伸出手,开口说道。
  嬴政抬起头,看着白仲那张酷似小白的脸,眨了眨眼睛,然后伸出手搭在白仲手上,借着对方的力量从地上一跃而起,满面笑容的一挥袖,开口说道:“走!我们出去接旨!小高子,跪着干什么?还不快引路!”
  由于中国历史上首位皇帝还是只小正太,君臣之间的上下差距也没有这么严重,所以虽然说是接旨,但却不用焚香磕拜什么的,只要出门跟传旨的宦官行个礼,也就可以了。
  见嬴政和白仲手拉着手走出来,传旨的宦官虽然没有说话,但冲着嬴政露出一个笑容。
  见到这个笑容,白仲这颗心算是彻底放下来了,不管旨意的内容是什么,看样子都不会是坏事。
  果然——
  “王子政归秦数日,未入太庙行认祖归宗大礼。着太庙令即行筹划,两日内行此大礼,使王子政复归王族嬴姓!”
  一式二份的旨意,嬴政这里一份,太庙令府那一份。
  两日后,用小学作文里的句子来形容,那一个是阳光明媚、天气晴朗、天空万里无云的好日子。
  那一天,在王城北松林的太庙中,秦国太子嬴柱亲自主持了嬴政的认祖归宗仪式——向大秦的列祖列宗翔实禀报了王子政出生邯郸的经过,然后在众人的见证之下,将写有嬴政生辰八字的竹简,放进了跟嬴政同辈份嬴氏子孙的铜格之中。
  待嬴政对着大秦列祖列宗焚香九拜之后,老驷车庶长嬴贲郑重唱名,宣布礼成,史官当场登录,将“嬴政”这个名字纳入了秦国史册。
  本来白仲以为这次大王级打脸,到这里也就完了。
  没想到到了第二日,咸阳四门竟然出了新的公告。
  文告曰:“王子政归秦,认祖归宗与正名大礼已于九月二十六日在太庙行毕,自此以后王子政认祖归宗,不再名为‘赵政’,复其‘嬴姓秦政’之名!特告之朝野。驷车庶长嬴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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