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冲突
吴俊,江城第一高中校董的儿子,他爸爸同时兼任高三年级主任。他在学校中也混得风生水起,长得不错加上不小的后台,让他泡妞屡屡得手。
吴俊今年已经23,本来早就应该工作了,但是凭借他爹的关系,硬是成了插班生,继续呆在学校。毕竟社会中的女生哪有高中生好骗?何况在这吃到的可都是未开封的鲜果啊!
林晓雪长相漂亮,性格活泼,成绩更是名列前茅。对于这种游手好闲导致心理有些病态的人来说,这种美女好学生简直就是必须搞到手的玩物!
他打听过,林晓雪家境穷困,老爸在工地,老妈做家政,一个哥哥还整天只会打游戏。这种女孩只要肯花钱,再许诺日后回学校教书的名额,相信可以轻易打动。
正在吴俊满心欢喜地准备实施攻势时,林杰厚重的肩膀将他挡住,淡淡地说道,“滚!”
吴俊看了一眼林杰身后的父母,眼神中闪过一丝鄙夷,果然是一群穷人!不过他还是很有礼貌地打了招呼,“叔叔好,阿姨好,我叫做吴俊。”
父亲林家武微微皱眉,拉过林晓雪,点头道,“你好。”
“嘿嘿,我今天和晓雪同学一起留下来学习,所以耽误了点时间,想送她回家的。”吴俊一副好学生的模样,笑道,“我那当年级主任的老爸很放心不下她,毕竟她可是班级的顶梁柱。”
“年级主任?”父亲微微一惊,面色柔和了许多,“不用了,我们以后每天都会来接她回家的。我们回家吧。”
林杰正要转身,吴俊啧啧赞叹,“这身材,真是……”
他的声音很小,只有林杰能够听得到。
“你若是羡慕,我可以帮你打一对烂肉出来。”林杰淡淡的说道,转身离开。
吴俊吃了一个瘪,冷冷一笑,心里还恨不得林杰动手。
只要林杰敢在学校动手打人,让保安把他制服,架到自己老爸面前。然后那时候自己再闪亮登场,威逼也好,利诱也好,害怕林晓雪不屈服不成?
一家子离开学校,朝父亲订好位置的酒店走去。
“小杰,你的脾气要改。”父亲想了想,郑重的说道,“那人的爸爸既然是年级主任,就尽量不要招惹。否则对你妹妹不好。”
若是换在重生之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林杰恐怕要大声嚷嚷一句‘年级主任了不起?’,可是现在,他却只是低低点头。
长辈教导你这些道理,并不是让你认怂,而是要你学会圆滑,学会随机应变。
“那个人好烦。”晓雪嘟着嘴,气呼呼的说道,“每次放学就缠着我,还开车跟我,同学们看我的眼神都很奇怪!”
林杰揉了揉她的头发,“以后我来接你放学。”
“真的?”晓雪眼睛一亮。
“恩。”林杰答应道。
“嘻嘻,哥哥最好了!”晓雪俏生生的说道,眨了眨可爱的大眼睛,“对了,今天怎么一起来接我啊?”
母亲笑呵呵的说道,“你哥考上大学了,录取通知书都下来了,今晚你爸请客,我们去搓一顿。”
说起这事,几人的情绪逐渐高涨起来。
北江酒店,背靠江城最著名的天江,消费不低。不过酒店老板甚是懂得营销,一楼特意经营成快餐区,二楼是普通点餐区,从三楼开始,被戏称为‘富人区’,也就是普通人难以去得起的地方。
北江酒店的七楼,更是能够俯视天江,只接受预定。可以说,这里包含了整个江城底层到顶层的所有人,酒店自然客似云来。
“先生,您好。”穿着红色旗袍的服务员恭敬地说道,眼神中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的眼光,这也是酒店生意如此火爆的原因之一,对任何人他们都给予足够的尊重。
父亲有点不自然,笑道,“我姓林,定了……位置。”
服务员很快查看了一下,微笑道,“您的位置在二楼,请,我带您上去。”
四人跟着服务员走上二楼,父亲的脸色好看了不少。他还以为这地方,平民是享受不到这些待遇的。
二楼,可以看见观赏夜市,也颇为不错。
父亲坐下来,笑呵呵的说道,“这地方不错,以后等晓雪考上大学,咱们还来这。”
林杰笑道,“等晓雪考上大学,我会带你们去七楼。”
“好高骛远。”父亲摇了摇头,深吸了一口气。
母亲立刻看出这是要开始说教的前奏,急忙拿过菜单,“赶紧点菜,儿子现在考上了大学!你少说他几句不行?儿子,我相信你,就等着你带我们上七楼去。”
父亲被这么一噎,也不继续说教,拿过菜单,翻到中间,开始点一些肉食。
“哥,你去上大学了是不是就不来接我了?”晓雪有点担心的问道。
林杰回想前世,有人说过,大学室友将是你一生的朋友,林杰却是例外。他的三位室友家庭条件都很不错,平时趾高气昂,完全当林杰一个苦力看待,在两年之后,林杰办理手续离开了宿舍。
今生,林杰还是不太想看见这几张脸。
“我没打算住宿舍。”林杰想了想,说道。
“不住宿舍怎么行?”父亲说道,“大学,是你建立人际关系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朋友多了路好走,你在大学里……”
“大学里会准时断电。”林杰想了一个比较好的理由,“我不想天天泡网吧。”
父亲想了想,没有反对。
虽然他喜欢说教,但对自己儿子的‘事业’还是支持的。
“耶!老哥每天都来接我,太好了!”晓雪笑嘻嘻的说道,“等我考上大学,我们去七楼!”
“啧啧啧,七楼?我看他没这个本事。”一声戏谑的声音从旁边突然响起。几个穿着白衬衫的长发青年大声笑道,“这寒酸样还要去七楼,笑死我了。”
角落里,吴俊幽幽品了一口杯中的红酒,微微一笑。在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个谄媚的身影——正是张树!
“别理他们。”父亲皱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拿过菜单开始点菜。
居然不上钩?吴俊使了一个眼色,一人急忙打了一个ok的手势。
他的打扮像极了古惑仔中的陈浩南,白衬衫,长发,特意敞开的几颗纽扣露出并不壮硕的胸肌,一把提起林家武手里的菜单,笑意盎然的说道,“急着点菜做什么?要不我请你们去三楼?”
“年轻人,做事要适可而止。”林家武面色阴沉,二楼的食客纷纷看过来。
长发混混啧啧赞叹,“哟,这说辞还一套一套,哥就不适可而止了怎么样?”
母亲皱眉,站起来说道,“真是晦气,走吧,不吃了。”
“老娘们,你ta妈说谁晦气……”
嘣!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住!长发青年口中的鲜血和牙齿随着他的哀嚎重重抛洒在地面上!
林杰的父亲愤怒的将拳头砸在桌子上,常年板着的脸孔洋溢着怒气,喝道,“得寸进尺,你爸妈没教过你做人要……”
嗖!远处,混混的同伴将一个啤酒瓶扔了过来,朝林家武的脑袋砸过去!
“啊!”晓雪惊呼,正要冲上去,突然一只手稳稳地抓住了啤酒瓶,纹丝不动!
这情形,和奇峰山一模一样!
林杰脸色却越来越阴冷。这啤酒瓶若是砸严实了,老爸的脑袋还不开花?这群王八蛋就如此践踏别人?
“霍,还出来个硬点子?”六个小混混拿着啤酒瓶咣当一声砸碎一半,剩余的一半握在手中,这可是最合适的武器!这群人可不是单纯的混混,至少也当了十年的老油条。他们的牛仔裤打起架来是最好的护甲,哪怕皮带也专门打造了榔头模样的镔铁,不仅隐秘性好,砸人更是生疼。
“俊哥,这……不太好吧?”张树颤颤巍巍的说道。
“无妨,这里的老板是我的一个叔叔,只要不闹出人命都没事。等她家人都躺在医院,我随便给点医药费,还不是要她怎样就怎样?”吴俊品着红酒,扫了一眼张树,露出一抹yin.靡的笑容,“放心,会让你也尝尝鲜的。”
“小杰,你带你妈妈和晓雪先走。”父亲喝道,一把提起一个啤酒瓶敲碎,握在手中。
这么久还没有保安过来,若说没人搞鬼,谁会信?
“放心,我们会好好对待你没用的老爸的,哈哈哈。”几个混混大笑,抡起拳头就砸过来。别看他们说话轻佻,下手却狠得很,专朝人的肚子和脸打,脚更是朝着下三路猛踹过来!
“咔擦——”
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传出,紧接着便是一阵撕心裂肺般的惨叫。
林杰右脚一踏,一个正准备袭击裆部的混混膝盖差点被踩碎,捂着脚躺在地上。
林杰天天透支体力的锻炼,岂是这群混混比得上的?
“真是吵。”林杰一脚踹在这人脑袋上,嘣的一声,晕了过去。
“他妈的干死他!”几个小混混齐齐出声,林杰双拳发力,肌肉之上,筋脉凸起,拳头对准一个小混混的脑袋抡过去!
“哥,小心!”
“小杰!”
先被打趴下的小混混,居然提着酒瓶子绕到了林杰身后,尖锐的锋芒对准了他的后脑勺!
就在此时,一声中气十足的大吼如同惊雷一般!
“啊!”林家武经过岁月侵蚀,千锤百炼的铁拳头由上而下,轰然砸在这个小混混的天灵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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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友反映,现实情节较少,我仔细想了想,确实!不过奈何高手的笔力不足,没有写好现实情节的把握,《冲突》献上,希望兄弟们会喜欢!亦都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