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顾盈耳后的那粒小红痣,让程斯安有些心神不宁。
  ——真有这么巧?顾盈和秦梓柔小时候抱错了,而且她俩的耳后各生了一粒小痣,位置还差不多?
  只是两人的痣,形状颜色不一样。
  秦梓柔的是黑痣,稍稍有点大;顾盈的是红痣,小巧而动人。
  回到家中的程斯安连饭也不想吃,赶走了管家,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也不开灯,闷闷地独自一人坐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用薄毛毯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裹了起来,只露出一张脸,贴着玻璃窗朝外头看。
  别墅的花园里亮着夜灯,不甚明亮,偶尔有佣人急匆匆走过,但没人注意到他。
  也不知过了多久……
  突然一辆汽车驶入别墅,头灯射出耀眼的光,猛然掠过程斯安的窗户。
  程斯安被吓了一跳,低低地惊呼一声,赶紧用薄毯将自己的头也包了起来,瑟瑟发抖地躲到了窗户底下。
  恍恍惚惚的,他仿佛回到了六岁那年。
  那天他从冷冰冰的家里逃走,初时倒也顺利,可一到大街上,情况就变得有些不妙。
  他的容貌太过于美丽,还自带忧郁气质,走在大街上,有无数女性过来搭讪询问——
  “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你妈妈呢?”
  “小朋友你是不是迷路了?到阿姨家去好不好?”
  “哇这小孩好漂亮!”
  “小朋友,阿姨带你去找警察好吗?”
  她们捏他的脸,揉他褐色柔软的卷发,甚至还抚摸他的小手……
  程斯安惶恐极了。
  他不喜欢这些人围着他,不喜欢这些人的眼神、议论的声音,更不喜欢这些人对他动手动脚的!
  而且程斯安也不想回家。
  他想跑——
  却被女人们团团围住。
  最后,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急匆匆赶来,二话不说就狠狠一巴掌扇在程斯安脸上,打得他眼冒金星!
  “老娘一分钟没看着你你就跑了!还不快点回家!”胖女人拉着他就走。
  程斯安努力挣扎,“放开!放开我……我不认识你……”
  胖女人很高壮,直接把小小的他提溜起来,夹在胳肢窝下,一边急急忙忙地走,一边骂骂咧咧地对围观的众人解释,“这个娃儿不乖得很!他恨我和老子离了婚,带着他再嫁,他后老子不给他好脸色看,他就三天两头往外跑……我也晓得他受了委屈,但我一个妇道人家,我也没得办法啊……”
  原来是这样!
  围观的众人们只得叹息,任由胖女人带着程斯安离开。
  无论程斯安怎么哭闹挣扎,人们真的以为是母子俩在闹矛盾。
  程斯安被胖女人带走,关在一间小小的房子里。
  很快,胖女人就带了一个男人过来,让男人看了看程斯安,又锁上了门,和男人商量,“……我观察了那个娃儿很久,确定他是一个人,就想办法把他带回来了。你表姨不是一直都生不出儿子吗?要不要把这个孩子带走?我只要……”
  说着,声音低了下去。
  男人骂道:“……你要这么多钱?还不如直接去抢银行!”
  胖女人冷笑,“买不起就滚!我卖不掉整一个的孩子,难道不会把他的心、肝、肾卖掉?还有角|膜和骨髓呢!哼,拆开卖说不定价格更高!”
  男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被锁在小黑屋里的程斯安将两人的谈话听了个一清二楚,被吓得连眼泪都不敢流出来。
  半夜时分,他仗着矮瘦的身体钻出窗户的防盗网,顺着防盗网从二楼爬到一楼,然后跌跌撞撞地逃入苍茫夜色。
  程斯安再也不敢在白天出现在街道上。
  可是夜晚也很可怕。有会咬人的流浪狗,还有醉薰薰的醉汉……
  白天的时候他就找个地方躲着,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敢出来,在附近找点儿吃的。
  ——在垃圾桶附近找。
  两三天以后,他正在垃圾堆里翻找吃的,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穿着一双并不合脚的拖鞋,拎着一包垃圾站在垃圾堆前,正准备扔垃圾。
  程斯安和她看了个眼对眼。
  “小孩子可不能吃这些东西,会拉生病肚子的,”小女孩甜脆的声音响了起来,“……你为什么一个人在这儿?你家大人呢?”
  程斯安转头看向她,发现她嘴角有紫色的於痕,两条腿杆子上尽是被虐打以后斑斑驳驳的痕迹?
  他稍稍放下戒心,却依旧抿着嘴不吭声,翻到一袋发出酸味的苹果以后,他拎着袋子飞快地跑了。
  小女孩皱眉看着他的背影。
  从那时起,他和小女孩偶尔相遇于深夜凌晨无人时。有时候小女孩会带上几块饼干来给他,有时候是一块干净的、泛着香皂气味的湿毛巾……
  一天晚上,程斯安正在垃圾堆里翻找吃的,突然间电闪雷鸣,暴雨如瀑!
  程斯安被吓够呛,蹲在垃圾堆里一动也不敢动。
  隐隐约约的,他听到了世间最最最甜润动听的声音——
  “小奶狗!小奶狗!”
  程斯安瞪大了眼睛。
  ——她问过他的名字,可他不想说,她就说他长得很像刚出生的小奶狗,后来就自作主张地喊她小奶狗。
  ——他也问过她的名字。她想了想,让他喊她“小草莓”。因为她想当一个顶顶娇气的小女孩儿,就像草莓那样,又贵又娇气还很好吃,人人都爱她,会小心翼翼地把她捧在手心里,绝对绝对舍不得打她、骂她。
  “小草莓!小草莓……我在这儿!救、救我!”程斯安哭着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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