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梅濂自然不愿意招惹麻烦,让我滚。
  可他走一步,我就跟一步,跟前那几个悍匪取笑他,说他打劫官银的同时,还不忘给自己打劫个老婆,人家姑娘看你俊,要和你睡哩。
  那时候都年少啊,他脸窘得通红,用刀吓唬我,说:“我们过得都是朝不保夕的日子,说不定哪天就被官府剿灭了,姑娘瞧着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小姐,快快拿着银子去找家人罢,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我索性厚着脸皮,伸长脖子,冲他哭:“反正我不走,就跟着你,你要是嫌弃我,就杀了我吧。”
  他抬了好几次胳膊,想砍我,最终没下手。招呼兄弟们赶紧收拾残局,莫要看出一点血迹,务必要在天亮前带银子回山寨。
  我帮着一起收拾,忍住筋疲力尽和浑身的痛楚,紧紧跟在他身后,从天黑走到天亮。
  这一走,就是十几年。
  ……
  这就是我的十七岁,充满血和泪的十七岁。
  从此以后,这世上没了高妍华,多了个如意娘。
  第5章 平安如意  梅濂城府很深
  事实证明,我的确没看走眼,梅濂确实城府很深。
  我一路随着他,走进深山老林,进到了他们的山寨。
  所谓山寨,在我看来,不过是用茅草搭建的几处陋舍,里头多是等男人打家劫舍回来的妇人和孩子。
  那天,我见到了盈袖和白氏。
  当年的白氏还未瘫,能生出梅濂这样出众相貌的女人,自然是有几分颜色的。白氏虽说貌美,不过大字不识一个,举止轻浮,聒噪尖刻,和山寨里一个大老粗眉来眼去,很不干净。
  我的来历,白氏和悍匪们略一打听就知道了。
  她对我是不是高门显贵出身并不感兴趣,更在意儿子的决定。
  在她眼里,我是被两个恶人拿铁链锁了,千里流放的女奴,我更是被押银军官睡过的贱人。
  所以,打从一开始,白氏就认为我是迷惑男人心窍的狐狸精,人尽可夫的军.妓。
  是啊,哪怕我同梅濂成婚,成了她的儿媳,一旦和她拌嘴,惹她不顺心,军.妓贱妇人这些字眼总能听见。
  相比白氏,年仅六岁的盈袖更招人喜欢些。
  大抵常年与悍匪泼妇搅和在一起,盈袖其实很不像样子,小小年纪就会说脏话。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盈袖,她穿得破破烂烂,脸和袄子上都是泥,正蹲在地上,拿木棍挖土玩儿。也是,白氏忙着和相好的厮混,怎么顾得上照看姑娘。
  盈袖看见我们一行人回来了,扔掉泥巴,兴高采烈地张开双臂,朝她哥哥冲过来。
  到底是亲手养大的,梅濂真真是疼盈袖,抱着姑娘,用手擦她脸上的泥,宠溺地亲了又亲,闻见股尿骚味,他不住地埋怨母亲:我不过出去几日,您怎么就不管丫头,丫头瞧着又尿裤子了,没敢找您换,这大冷天的,把丫头冻坏了怎么好。
  当年的我,痴痴地站在雪地里,看着梅濂给袖儿擦脸、换衣、梳头发……
  说实话,我真的很羡慕袖儿。
  我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家里姊妹兄弟众多,高堂更多教导我们要知书懂礼,记忆中,父亲没有抱过我一次,哥哥虽是嫡亲的,对我的好也是体现在吃食和小玩意儿上,哪里像梅濂对袖儿般亲昵。
  洗干净后的盈袖,让我大吃一惊。
  这个丫头,也太好看了吧。
  寻常的小女孩,用可怜、灵动、娇弱或者漂亮这样的字眼形容,可这个丫头,可堪得上个“美”字。眼睛黑多过白,睫毛又密又长,像两只小蒲扇似的,一笑,两靥登时生出两个小酒窝,一哭,让人的心都跟着碎了。
  这丫头,长大可了不得。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袖儿长大后,先后有那么多男人为她折腰,坏出水的陈南淮、心狠手辣的左良傅、风流潇洒的谢子风……
  当然,我一手教养出的姑娘就是最优秀的。
  她是我这辈子的骄傲,最亲的人。
  大抵天生的缘分,袖儿窝在她哥哥怀里,好奇地打量我,时不时地对我做鬼脸。
  到了傍晚,几个悍匪头子清点银子,一共清出两千三百余二两,妇人们生火做饭,我默默地在火堆跟前将鞋子烤干,帮着捡柴、烧水,期间,盈袖这小傻子站在一边,“盯”着我做事。
  我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大家闺秀的娇羞、体统。
  我这个人有个极大的优点,就是情绪平稳,能很快适应新的环境。
  自怜自艾有什么用?
  家败了,哭能挽回?
  人死了,颓废能活过来?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盈袖怯生生地走到我跟前,拉了拉我的衣角,展开手,给我递了块脏糖。
  我一下没绷住,哭了。
  我吃着并不太甜的糖,蹲下,指头刮了下她那冻得通红的脸蛋儿,问她:“你叫什么呀?”
  “丫头。”
  盈袖甜甜地说。
  “你今年几岁了?”
  我又问。
  “六岁。”
  盈袖歪着头,眨眨眼。
  “你哥哥叫什么呀?”
  我笑着问。
  “大郎。”
  盈袖很乖巧地回我。
  忽然,我眼前压下来个黑影,抬头一看,是梅濂。
  他十分戒备地瞪了我一眼,一把将妹妹抱走,让我站到一边去,别沾惹厨房。同时,手用力打妹子的屁股,压低了声音教训:“哥哥怎么教你的?不许同陌生人说话,万一他们把你拐走怎么办?要 把你卖给黑瞎子当童养媳怎么办?”
  听见这番话,我脸红耳热。
  明白,他不久前才见过我投毒,怕我也给他们投。
  理解,换做我,对一个不知来历底细的陌生人,也会很防备。
  入夜后,饭也好了。
  他们分了我一碗饭,一块破被。
  我端着碗,坐在火堆旁的大石头上,狼吞虎咽地吃着热乎饭。
  一夜暴富,这些苦出身的悍匪们哪里见过如此多的银钱。
  有人说赶紧买地,也过过乡绅老爷的富裕日子;
  有人说去县里找几个姐儿玩玩,憋在山里一个冬天,把人都要憋死了;
  有人说终于能娶媳妇儿了,再买几个丫头,把日子红红火火过下来。
  大家吃着、聊着,尽是对将来美好的向往。
  我也吃着,看着。
  这些人因为走投无路才聚到一起,可一旦暴富,嫌隙就生了,还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已经因为分银子的事吵开了,左不过嫌给他分的少,若不给他加些,那就一拍两散,他宁愿被官府砍了头,也要去报官。
  白氏发挥了泼妇应有的本事,亦加入了战团,说若非她家大郎出生入死,你们得不了这样泼天的富贵,大郎必须拿最大一份儿。
  我注意到,梅濂并没有加入到争吵。
  他默默地吃完饭,从包袱里拿出本诗集,一边背书,一边认上面的字,并且用木棍在地上写写画画,还教盈袖写字。
  许是察觉到我在看他,梅濂停下教学,将木棍扔进火堆里,让直打瞌睡的盈袖坐在他腿上,冲我一笑,说:“头先寨子里来了个先生,我央告他教我读书识字,我这人笨,怕惹先生烦,便将这本书上的诗全都背下来,然后根据背的来一个个认字,说来惭愧,我学的还没有丫头快呢。”
  我抿唇一笑。
  其实他就是个半吊子,好多字都写错了,还敢教人。
  “郎君心里有沟壑,小女佩服。”
  我不动声色地奉承。
  梅濂笑笑,看了眼身后争吵打架的悍匪们,叹了口气:“并非我要赶你走,你也瞧见了,我们这些人都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我不问你的来历,你也不用知道我的,拿了银子,自去找父母家人,山寨里都是些无耻之人,时日长了,怕是你会被欺负。”
  我不是没想过走。
  可是不能。
  其一,高妍华已经死在狱里了,素卿容不下我,我若是找家人,只能给无权无势的亲人们惹上祸患;
  其二,我不能找李昭,我在狱中半年,李昭都不曾想法子救我,可见我在他心里,没那么深的情分;
  其三,自行离去。我倒是可以拿着银子走,可万一被这些悍匪劫财劫色怎么办?他们怕我泄露了风声,杀了我怎么办?
  所以,眼下最重要的是保命,而生机就在梅濂,能在这种地方这种境地、这样的年纪学念书,说明这个人和那些只知道老婆孩子热炕头的鄙夫是不一样的。
  富有远见的利益,肯定会打动他。
  我环抱住自己,盯着火苗,忍住因风寒而生起的咳嗽,问他:“郎君将我从那些腌臜人手里救出,是我的恩人。敢问郎君,您有了银子,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梅濂陷入了深思,忽然反问了我一句:“瞧小姐的谈吐气度,像有身份的官户姑娘,肯定比我这样的泥腿子有远见,小姐觉得我该如何呢?”
  我烤着火,道:“官银和军官失踪,势必会引起官府的注意。我不清楚这笔官银是用来做什么的,不过一路走来,听见如今北境开战,多半是用在军中了,若是如此,那就麻烦了,郎君们若被训练有素的军人镇压,想来不会有好结果……再说了,官银上都有印记,寻常途径花不出去,这种时候也难找地方熔了,更难找变换的渠道。”
  梅濂眉头紧皱,点点头,冷笑了声:“这帮泼才,竟还没个娘们看得深。”
  他尴尬地咳了声:“我的意思是,他们还没小姐想的周到,是啊,打劫银子容易,处理却难。”
  我问他:“郎君以后也准备买地娶妻么?”
  梅濂莞尔:“北境是不能待了,我打算带老娘和妹妹去南方,改头换面,入户籍,寻个正经营生,总不能一辈子当土匪吧。”
  说到这儿,他摩挲着盈袖的背,叹了口气:“我倒罢了,就是可怜这丫头,跟着我东奔西跑,好好的美人胚子,成了贼婆子。”
  我噗嗤一笑,心里渐渐踏实了。
  他能同我说这些,说明,对我的戒心已经放下了大半,我试探着问了句:“郎君为何会落草为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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