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就是可爱。”乐知时不许他反驳,所以堵住了他的嘴。
拿他没办法,水有些冷了,宋煜拽着乐知时出去,给他裹上浴衣,看着他跑回到床上飞快钻进被子里。
临睡前,乐知时靠在宋煜的怀里有些睡不着,想来想去,越发不困。
“哥哥,你睡了吗……”
宋煜说没有,又问他怎么还不睡。
“我想到你说的外出任务了。”乐知时把脸埋在他胸口,“哥哥,你以后真的要研究应急救助测绘吗?”
宋煜知道他在想什么,摸着他的后脑勺很温柔地对他解释,“乐乐,现在都是遥感技术,需要人工测量的部分没有很多。而且这个研究方向是很有用的,遥感测绘应用到灾区,可以第一时间技术模拟灾区状况,在最短时间最精准地评估检测灾情,而且也可以监测次生灾难,对救援的意义很大。对救灾工作来说,没有什么比地图和gps更重要了。”
“我知道很有用,而且我也知道,万一发生灾难,很多小朋友就会像我小时候一样。”他抿了抿嘴唇,“我就是担心你。”
“不用害怕。”宋煜抱紧他,“我会保护好自己的。”
乐知时轻轻地嗯了一声,又听见宋煜说,“我很早就想做这样的工作了。”
静谧的夜里,乐知时抬眼看他,“什么时候?”
宋煜的眼神变得柔软了许多,像是陷入回忆,他说很早,又更详细说:“六岁那年,你刚来的第二天,我们还在医院,我就问爸爸,为什么你没有家了,乐叔叔去哪儿了。”
那时候的他还不太懂父亲说的话,只记得乐奕对他特别好,带着他去了许多地方,去了英国也会给他写信、圣诞节送他礼物和明信片。
他完全无法接受乐奕的离开,就像无法接受自己差一点害死乐知时一样。
双重的恐惧压在一个六岁孩子的身上。
“那个时候的我对电视里报道的灾难新闻很敏感,爸妈他们会有意地避开,换台,但我很想看,甚至跑到楼上的房间自己看。”宋煜的眉头不自觉皱起来,“有时候会在新闻里看到救援队的队员,抬着担架,担架上是他们救出来的人。我有时候就会想,那要是乐叔叔该多好。但我知道不是,不过也替被救出来的人感到庆幸,觉得救援队真的很伟大。”
他静了几秒,看向乐知时,怕他难过,就拿额头碰了碰他的额头,“其实这是我小时候的第一个梦想。”
乐知时反而怕宋煜难过,凑上去亲了亲他的脸颊,真诚地问他:“当救援队的队员吗?”
“嗯。”宋煜闭了闭眼,“不过后来我上了初中,地理老师谈到过去的一次大地震时,说救援很困难,因为那里地形复杂有没有精确的地图和gps,很多人都被埋在根本找不到的地方,没能被救出来。”
宋煜垂着眼,“没被救出来这几个字,又让我想到你爸妈。”
乐知时的手摸着宋煜的脸颊,他的心也很难过,但是不希望宋煜难过,“然后呢?”
“而且你那天回到家还很可怜地跟我说,有同学说你没有爸爸妈妈,你很不开心,想让我给你买冰淇淋。”说到这里,宋煜笑了一下,“乐知时,你真的很会撒娇。”
“这明明是卖惨。”乐知时辩驳,虽然他已经完全不记得这件事了。
“我一边等着你把冰淇淋吃完,一边坐在便利店里想上课时老师说的话。”宋煜的眼神放远了,“我想一个救援队员的力量是很渺小的,如果我可以画出地图,可以做出很精准的gps,是不是可以救出更多的人。”
从小到大,宋煜都是那个跑在前面的人,对乐知时而言,他就像是自己人生中一个永远屹立在前方的标杆。他从没有听到过宋煜与他谈心事、谈梦想。
那时的乐知时也不会失落,因为他明白自己和宋煜之间的年龄差、思想的成熟程度怎么都不会填平,他在宋煜面前是个小孩。没有人会把自己最深层次的念头拿出来和一个小孩分享。
但现在的他们,是平等的恋人身份。
乐知时的手沿着宋煜手臂摸索,最后牵起他的手,十指相扣,“你是不是觉得我小时候好可怜,所以希望这个世界上少一点我这样的小孩?”
他用一双纯真的眼看着宋煜,但说着连宋煜自己都不敢说的话。
他不笑的时候,睫毛很浓很长,瞳色浅,有种不浓郁的忧郁,但因为大部分的时候乐知时都是笑着的,所以这种感觉很不常见。
只有像宋煜这样每时每刻把乐知时放在心里的人,才能捕捉到。
见宋煜不说话了,乐知时想那他就不问了。但宋煜忽然叫了他的名字,很轻很温柔。
“你应该不知道,你刚到培雅上初中的时候,我经常看你。”宋煜摩挲着他的后颈,“有时候看到你一个人在学校里走路,一个人去取自行车,心里特别难过。”
“我很怕看到你一个人,希望你快点找到好朋友,可以一起走。”
这些乐知时一无所知,他皱了皱眉,“为什么?”
“不知道。”宋煜也认为自己很荒谬,“就觉得你好小一个,又那么瘦,很可怜。有时候课间睡着,会忽然梦到你哮喘犯了,然后就突然惊醒。然后就会从教室窗户对面看你,有时候看得到,有时候看不到。”
乐知时捏着宋煜的手指,低垂着眼睛,“那你还不让我叫你哥哥,离你远一点……”
宋煜自嘲地轻笑一声,“我那时候太抗拒这个称呼了。不想让别人误会我们是亲兄弟,又不想向他们解释你爸妈的事。”
“干脆假装没有关系吧。当时就是这样想的。”
看到乐知时的每个瞬间,宋煜的保护欲、占有欲和青春期的情愫都在涌动,要如何去压抑那些已经多到快要溢出来的情感呢,年少的宋煜弄不懂,他想索性就不要见了,少见一面,少喜欢你一点。
他想过要做个合格的哥哥,给乐知时一尘不染的爱护和关心,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你那个时候应该很难过吧,被我推开。”
乐知时很依赖地靠在他的肩头,“嗯,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你,最喜欢你了。”
“多喜欢?”
“做课间操的时候,体转运动,我都比别人慢几拍。”乐知时笑得很甜,“这样你转过来的时候,我就看到你的脸了,然后我就可以高兴一上午。”
他喜欢过去那个什么都不说的宋煜,是很天真的崇拜和爱慕。
“你每次看地理的纪录片,我都觉得你好厉害,和别人不一样。但我没想过,原来你对这个感兴趣,是和我有关。”
也不敢这样想。
“你愿意跟我分享你以前藏着不说的话,还有你的梦想,我就更喜欢你了。”乐知时抱住他,很珍惜地摸着他的后背,“我是第一个知道你小时候第一个梦想的人吧。”
“是。”宋煜很快又说,“也是唯一一个。因为那个想法很快就夭折了。”
“没有夭折。”他仰着脸对宋煜笑,“其实说到底,你的两个梦想本质上没有区别啊。”
宋煜吻了吻他柔软的嘴唇,“是吗?”
乐知时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嗯。”
夜色里,他的眼睛很亮,望着曾经那么迷茫和痛苦的爱人。那个最优秀最骄矜的少年,一度在他的人生缺憾中,寻找自己未来人生的范式。
“不管是想救出更多受难者的救援人员,还是应急测绘的学者,都是一样的。”
他想救很多很多的人,很多很多的家庭。
“都是有可能拯救我的英雄。”
但最想救的,还是乐知时。
第95章 出乎意料
宋煜跟着何教授第一次外出的前一晚, 乐知时在公寓里收拾了好久的行李。
“带一件羽绒服吧,那边会不会很冷?我们这边都好冷。”乐知时站在衣柜前犹豫,左手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 右手拿着一件电光蓝的,“这两个哪个和刚刚那件灰色毛衣比较搭?”
宋煜觉得他很好笑, 于是站到他的身后, 把下巴抵在他的头顶,“我是去出任务, 不是参加时装周。”
“对哦。”乐知时笑了一下,扭头看他,“不能打扮得太好看,万一被人看上怎么办?”他把蓝色那件挂回去,取下黑色这件在宋煜身上比了比, “嗯,这件比较普通。”
宋煜挑了挑眉,乐知时立刻改口, “就是不能完全发挥你的帅气值。”
惦记宋煜的人太多太多了,他恨不得能在宋煜的脖子上挂一个牌子, 上面写着[乐知时专属, 生人勿近]。
不过也只能想一想。
乐知时把羽绒服叠一叠,塞进宋煜的行李箱里, 又在缝隙塞进去一个卷成卷的围巾, “这个要戴哦,围住脸就会暖和一点。我再给你放个毛线帽吧, 我有好多毛线帽……”
“乐知时。”宋煜走过去坐到椅子上,把乐知时拉到自己跟前,手搭在他的腰侧, 抬眼看他,“你这样真的很像一个小媳妇。”
乐知时眼睛睁大了一些,像是对他的形容表示惊讶。宋煜很快换了一个表述,“贤内助。”
“什、什么啊……”乐知时对这个词的反应不小,忽然间有些结巴,解释个不停,“我就是怕你去了会很冷,像上次去西北那样,而且明天一早就要走,我想着帮你收拾一下东西好了,你都坐着不动的。”
“不想收拾。”宋煜抬头盯着乐知时,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很平淡地说,“没什么好带的。”
他在乐知时眼里总是很有序而自律,很少会有拖延症,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他。乐知时隔着毛衣摸了摸他的手臂,又拨弄他的表带,“那也不能不带呀。”
宋煜看似被说服地点了点头,“那带一个吧。”说完,他轻轻捏住乐知时的脸蛋,看着他的眼睛,“把你带走。”
听到这么说,乐知时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伪装自己的念头,像小动物一样扑到宋煜身上,仰着脸笑得很可爱,“那你带吧。”
宋煜听罢,故意往后躲了躲,“算了。”
乐知时两手捧住他的脸,拉到和自己的鼻尖靠到一起的程度,“为什么算了?”
“你太招人了。”宋煜磕了一下他的额头,“带出去给我招惹一堆情敌。”
“怎么可能?”乐知时对他的说法很不满意,仿佛都是自己给他找醋吃似的,于是一下子从他身上起来,“我可从来没有主动招过谁。”
“有这张脸就够了。”宋煜觉得他对自己的脸很没有自知之明。
果然,乐知时对他说:“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这种长相。”
宋煜无视了对审美的讨论,因为在他看来乐知时已经足够人见人爱,甚至到了一种令他困扰的地步。他的手指戳了一下乐知时的脸颊,指尖陷进柔软之中,一本正经地提问,“在你这里写一个宋,另一边写一个煜。”
他说得煞有介事,乐知时捉住他的手,觉得自己挂牌子简直太小儿科了。
“你这样我怎么出门?”
“那就不出门了,谁都不见,很安全。”
没来由的,宋煜心头涌起一些不算美妙的回忆,是小时候的事,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下。
他经常如此,看着乐知时就会想到一些过去的回忆,五年前甚至是十年前,都很清晰。
但他的表情变化被乐知时很敏锐地捕捉到,紧接着就是各种威逼利诱,想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笑什么。宋煜一副不打算说的样子,乐知时就每隔十五分钟说一次,直到他整理完宋煜的行李、和他一起洗漱上床关灯,准备睡觉了,他还是很执着地发问。
最后宋煜终于受不了,有些自暴自弃地告诉乐知时,“你小学的时候,就有女生追到家门口要跟你做好朋友。”
乐知时从侧躺的姿势变成趴到宋煜胸口,“真的?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呢?”
“因为我把她赶走了。”宋煜的脸上毫无愧疚感,甚至有一丝非常非常不明显的得意。
“你怎么赶走的?几年级啊。”乐知时对此毫无记忆。
“我初一,你四年级。”宋煜略过了自己当时很不怎么样的态度,因为他默认乐知时是很清楚他对他人一贯的处事作风的,所以只是很简单地说,“周末上午,她来家里找你,准备邀你吃麦当劳,我问她有没有约好,她摇头,我就赶她走了。”
描述完,宋煜觉得这一幕有点熟悉,转念一想,好像对付沈密也是这个流程,只不过沈密更狡诈。
“宋煜,你好可怕。”乐知时啧了几声,“你怎么可以欺负小女生?”
“准确来说我没有欺负。”宋煜颇为冷静地为自己辩解,“我只是对她说,你在睡觉,被吵醒之后脾气不会太好,希望她下次提前邀请。”
“她肯定哭了。”
宋煜一本正经地评估对方当时的状态,“没哭,眼睛红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