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和和美美

  好容易把李冰洁安慰好,甚至亲手把‘凶兆’和‘内酷’给李冰洁穿上,羞的李冰洁面如重枣,眉如卧蚕……“呃……”上官能人挠挠头:冰洁,我相信咱俩上辈子就是两口子,没有比咱们更有夫妻相的了。
  穿好衣服,拉着忐忑的李冰洁走出卧室,见所有人的目光都对准了自己和李冰洁,上官能人干笑两声,拽拽李冰洁:“冰洁,去洗脸刷牙,该吃饭了。”
  “我……”李冰洁低着头,眼睛悄悄上抬,扫了李新风和孙希芳一眼,见俩人一脸无奈,却没有任何怒色,终于松了口气,轻嗯一声,去卫浴间洗漱。
  气氛有些尴尬,李新红连忙说道:“好了,孩子们的事就不要管了,儿子,去把百果酒拿来,还有参酒,今天陪你舅舅、舅妈好好喝两杯。”
  “哎!”上官能人赶紧答应着,拿了百果酒和参酒过来,等李冰洁洗漱完毕,两家人坐了一块,上官能人和李冰洁一起给家里大人倒酒。
  看着这对金童玉女,两对父母倍感安慰,同时李新风和孙希芳也被上官能人自酿的百果酒震惊了一下。
  虽说百果酒男人喝了还不如参酒作用大,但李新风从没喝过,总要尝尝味道才好,这一尝,李新风不由夸赞道:“味道不错。”
  “……”
  完了?
  上官能人挠挠头:“舅舅,您反应是不是平淡了点?”
  “怎么了?”李新风笑了笑:“你以为我该怎么反应?”
  “呃……这个……”
  “哎呀!味道可真好。”孙希芳抿了一口百果酒,惊讶的睁圆了眼睛:“这酒怎么这么好喝?比葡萄酒强多了。”
  上官能人:“……”
  见上官能人看着自己,李新风哈哈笑道:“味道确实是不错,不过这酒太娘们了,一点也不烈,还是白酒好,你这参是百年野山参?那可是大补,我得多喝点。”
  得!感情百果酒给李新风喝,就是对牛弹琴,牛角牡丹,全浪费了。
  “呵呵……”上官义笑了笑,道:“不知不觉,又一年过去了,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家里可没这么热闹,那时候条件也不像现在这么好,过去一年变化太大了。”
  上官义有感而发,儿子暑假过后突然长大了,家里也是从那以后,小日子过的越来越好。
  上官义很清楚,家里一切的变化都是因儿子而起,如果不是儿子突然爆发式的展露出惊世才华,这个家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美满。
  “是啊!”李新红拉着李冰洁的手,微笑道:“去年是一家三口,今年却是六口人都到齐了,尤其是冰洁,呵呵,以前我可是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儿媳妇这么漂亮,以后呀!我们儿子有福了。”
  李冰洁脸蛋泛红,又羞又喜:“大姨,没有的……”
  孙希芳笑道:“是啊!其实冰洁跟了小能人才有福呢!你看咱儿子,又高又帅,还能挣钱,学习又好,多才多艺,连做饭酿酒都这么好,这么好的老公上哪找去?呵呵,把冰洁交给小能人,我们当爹妈的放心。”
  “咳,舅妈,您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上官能人赶紧给孙希芳夹了一条鸡腿过去,好舅妈,我记住你了。
  “哈哈,俩孩子都是好孩子,打小就一块玩,知根知底,以后结了婚也没矛盾,家和万事兴,这比什么都强。”上官义笑了笑,对上官能人道:“儿子,以后记得对冰洁好一点,要是让冰洁受了委屈,看我怎么收拾你!”
  上官能人连连点头:“爸,您放心!我就是委屈了自己,也不会让冰洁受半点委屈。”
  “别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上官义笑骂道:“你们小两口以后日子过的和和美美就行,我们也老了,唯一的盼头就是咱们全家人平平安安的,逢年过节能聚在一块团圆,爸知道你有本事,以后缺不了钱,但千万注意身体健康,出门什么的也多注意点安全,人这一辈子不容易,从生到死,求的无非就是平安两个字,平安是福。”
  听着上官义的感叹,望着他头上比去年多出的几根白发,上官能人鼻子酸溜溜的:“爸,您放心吧!以后咱们家的日子肯定过的和和美美,一家人平平安安的,等以后我跟冰洁结了婚,再给您生个大胖孙子,您就天天在家哄孩子玩吧!”
  一番话说的所有人大笑,李冰洁抿嘴轻笑,脸蛋通红,对生孩子有些憧憬,更多的还是好奇。
  心里忍不住,李冰洁问李新红:“大姨,生孩子是什么感觉呀?”
  “是啊!”提起生孩子的事,孙希芳也一脸唏嘘和感慨,对一个不能生育的女人来说,一辈子不能生个孩子,注定她不能享受到一个女人完整的经历,这么多年了,孙希芳虽然已经看开,却多少会有些遗憾。
  “虽然听说生孩子很痛苦,但真的很好奇啊!”
  见这母女俩对生孩子的事这么好奇,李新红满面红光,笑道:“生孩子是挺麻烦的,倒不是说生的时候很痛苦,现在科技进步了,生孩子的时候要是怕疼,划上一刀就能行,不会很痛苦,就是怀胎十月是个负担。”
  说起自己从怀孕到临盆的经历,李新红就刹不住嘴了,嘡嘡嘡说了半个多钟头,这会儿仨女的在那‘生孩子’,爷仨则在说着有关学习和事业方面的事。
  “我跟舅舅说了那么多,可舅舅就是不愿过来,爸,您说我落什么好了?我还不是想让舅舅多赚点钱吗!再说舅舅跟舅妈要是搬过来住,冰洁在这边上学的时候才不会想家不是?”上官能人这次没藏着掖着,把自己当初的想法全都倒了出来。
  听完上官能人的话,上官义看着李新风,道:“新风,你外甥说的对,现在我的生意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忙,现在跟我干的人,每个月轻轻松松上万块,你手艺也不错,过来挣得肯定比在县城里多,冰洁要是今年来这边上高中,肯定得想家,你们到这边来住,这事儿就解决了,怎么样?考虑考虑。”
  当时上官能人没和李新风提跟李冰洁有关的影响,李新风也没想过到这边来安家,但现在一说,李新风不由动摇了。
  确实,李冰洁从小到大都没离开过青远县,要是今年到这边来上学,虽然有姐姐跟姐夫照顾着,可也难保李冰洁不会想家,要解决这个问题,似乎全家搬过来住,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李新风也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了,要是拖家带口的搬过来,面对全新的环境,适应起来肯定不像单身小伙子那么容易,再说自己的老娘是故土难离,如果自己也搬走了,谁照顾老娘?单靠相邻的老头老太?那不扯淡吗!
  “这个……姐夫,让我再想想吧!”李新风左右为难:“主要我是怕我妈那么大岁数了,要是我再走了,谁跟着照顾?但凡能把我妈劝过来一块住,我二话不说就搬华北来,可问题是老太太不愿走啊!”
  “这倒是个问题。”提起自己这个丈母娘,上官义也有点头疼,老太太是个贪恋故土的人,老了老了要是离开故土,那比杀了她还难受,做儿女的可不能勉强老人,李新风的顾虑的确是大难题。
  上官能人倒是没想到舅舅有这方面顾虑,问道:“姥姥就不能过来住吗?”
  “难!”李新风面色沉重:“难如上青天!”
  “可是……”上官能人挠挠头:“在华北这边的日子过的比县里更好,为什么就不过来享享清福?”
  “呵呵……”上官义笑了,端起酒杯滋一口,道:“咱们天朝人讲究落叶归根,越是到老了,越是留恋故土,金窝银窝,终归是不如自己的草窝,故土难离啊!”
  “可不是吗!”李新风抄着筷子吃几口菜,含混道:“就跟你在华北住了十几年,乍一换个环境,你能习惯吗?”
  “不能。”这没什么好否认的,以上官能人的性子,哪怕现在就去瑞士定居,也肯定会留恋家乡故土,这是天朝人数千年来深刻在DNA中的天性。
  当年天朝动荡,很多本土百姓不得不逃离内地,偷渡到国外生活,即便是带给过他们无数痛苦回忆的天朝大地,却因为深刻在骨子里对故土的眷恋,很多在国外混的功成名就的华人,终归是想回到故居看一看,为故乡的发展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这才是真正的天朝百姓,宁恋故乡一捻土,不贪他国万两金。
  当然世间都有正反两面,对于那些不认祖宗的香蕉人,能死多远就死多远好了。
  “是啊!你才生活了十几年就舍不得离开家乡,更不用说你姥姥,已经在青远县生活了快六十年的人了。”李新风笑了笑:“哪怕你姥爷在着的时候,我也能放心的到这边来,可现在你姥姥就一个人,舅舅这当儿子的,能舍得老人自己走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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