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 山不在高 有仙则名

  山间精怪,修为高深可自称散仙,修为虽高,但不如天庭仙籍。
  而这类散仙拒不飞升之后,每过千年便有一劫临头。散仙需度三十六重天劫,将周身元神三十六处大关给洗涤而尽方可成就金仙之体。
  如这类散仙一旦登入仙籍,那便是天庭的中流砥柱。甚至于,很可能是逍遥人间的大罗金仙。
  大罗金仙之上便是准圣。而这片天地,准圣又有几人呢!
  是以即便是山间精怪,就算再不入流,以魑魅如今不过筑基的境界,依然是不敌的。
  想来曾经也不算纵横天地的魔头,可好歹也算是一方魔物,如今却可怜到这种地步。真是时运不济。
  不过幸好自己这新认的主人,实力非凡,想来有朝一日若是吸食了他的血肉,自己的修为必将一步千里。
  魑魅心头喜悦,尤其是秦牧如今虽然脾气差,但对仆从的态度还算不错,至少能让他活着。
  谁知道魑魅才刚刚升起这个念头,秦牧便好像心有所感一般。虽未回头,可是身后原本退去的瘴气猛地回头。魑魅只一个呼吸,便痛苦异常。
  “主人主人,我不敢了。你原谅我。”
  魑魅如此痛苦,化作老鼠的魍魉却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而看到这一点的魑魅,心下胆寒,再也不敢多生其他念头。
  而山间精怪,在看到秦牧的本事之后,原本兴奋的念头开始慢慢浇灭。
  这样的人物怎么解决?“碰上个点子硬的,怎么办?”
  “我们先回去,找我们的黄皮子大仙。你先盯着,不要让这个家伙跑了。黄皮子大仙如今可是度过天劫的仙人,一定有办法的。”
  这片森林比之姑胥城外的禁忌森林还要广大。可是,和禁忌森林比起来,这里的异兽却是凤毛麟角。
  除却偶尔看过来的山间小鹿和松鼠之外,没有看到一只凶猛的异兽。
  但是这些看似人畜无害的小鹿和松狮,拥有的牙齿却尖锐无比。有时候越是可爱的事物,越能血腥。
  这些小鹿那本应清澈的眼眸里,看着秦牧满是鲜血的欲望。生活在这样浓郁瘴气之下的生物,如果普通那才是见了鬼。
  只是秦牧没有理会。山间精怪的生存途径,本就是靠山吃山。过路人自然也属于这山间之物。
  在他们看来,秦牧只是食物而已。虽然说出口很是残忍,但人族为了生存之时,对野兽的围猎,就连幼崽也不会放过。甚至于还会特意引开母兽专门偷猎幼崽。
  这是生存之道。生存本就是残酷的一件事。不能单纯地区分对错。
  因此,秦牧感受着这股恶意,却没有丝毫地反感甚至愤怒。
  只是面色如常地走着。穿过这片森林,便到了梧田了。这些山间精怪所说的黄皮子大仙,按照后世而言,应该是一只黄鼠狼。但在如今的世道里,在人族眼中,应该是那只让人头疼,又喜欢偷食家禽的狐狸。
  而已经修炼的狐狸,整天披着黄色人皮,也就成了精怪嘴里的黄皮子大仙。这个大仙只是远远地看了秦牧一眼,便退开了。
  “有仙人来了,我们这块地方要成好地方了。别打扰仙人雅兴。”
  精怪们看着自己供奉的大仙竟然这样就退开之后,有些疑惑不解,“大仙,你不就是仙人么?”
  这只狐狸修炼三千年,身后已经有三条尾巴,如今正是突破之际,要在三千五百年间将一身黄皮褪去,化成白狐或者红狐,才能成就第四条尾巴。
  如今仙人到此。这块山水,不论如何都还再高一个层次。这头狐狸怎么可能不高兴?
  “我算哪门子仙人,这个家伙才是真正的仙人。千万不要惹恼了仙人啊,不然随手将你们挫骨扬灰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秦牧嘴角轻扬,直达天听的他,在发现了这个偷偷窥伺自己的狐狸后,便留了一个心眼。
  发现这小子识趣地离开之后,微微点了点头。万物有灵,而狐狸恐怕是万物之中开智比较早的动物。
  为何狐狸多美人,皆因狐狸太通人性,又太想让自己成为人。
  否则这头狐狸好端端为什么偏偏要披一人皮?这瘴气森林,随着秦牧的一番游走,墨绿的瘴气已经微不可察。那就连金丹修士都忌惮不已的瘴气在此刻已经消除了七七八八。
  同时,秦牧来到森林最高处,看着伸手便可摘取的星辰。
  登高便感九天低。
  伸手方知天地大。秦牧心中不免感慨,“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远远跟在身后的魑魅,便看着这一方山水,突然之间仿佛得到了什么命令一般。
  地底深处隐约雷鸣。魑魅匍匐在地,真乃神迹。
  从此梧田北方的瘴气之林有了名字。从此梧田再不是人族不能踏足之地。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仙人既授大山之名,大山便护人族平安。从此这巫族面前有了一座仙人山,人族入此,受山水庇护。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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