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130

  “愿做五陵轻薄儿,生在贞观开元时。斗鸡走犬过一生,天地安危两不知。*1”
  这衣服虽然一直在封雪这里放着,但在之前她始终不曾擅动。在看到诗词内容时她还微微一愣:“……他觉得这诗合你?”
  也不怪她作此一问,写在她衣服里的是一句“三生一口都吞却*2”,小刃衣服里写的却是“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3”她们两人的获赠都和本人有相近之处,倒让她产生了思维定式。
  洛九江讨来封雪和小刃的诗句看了看,一时并不开口,只用指尖顺着笔迹描画了一遍。
  诗文内容潇洒,那笔迹却凝滞阻塞,几次笔意都将将要断开:“谢兄送雪姊和小刃衣服是为了日后对战能用上。送我不是为这个。”
  “嗯?”
  “他送我这衣服,只为我是他朋友——我欲送谢兄一串贝壳,也不是为了他与敌人交手时能扔出来砸人脑门子啊。”
  洛九江脱下自己身上沾了一身风尘血迹的袍子,改把新衫换上,细细抹平了袖口褶皱,才叹息道:“这诗写得不是我,是谢兄自己。若能有第二个选择,谢兄自己也愿意‘天地安危两不知’罢。”
  这件衣服无关什么对战上的帮助,也不是某个精妙的指点。它只是源于某人肺腑之中的郁结难解,于是临行时留书说给朋友听听而已。
  少年清俊,把黑袍换了白裳也是一般风仪动人。谢春残的血墨不知经过什么处理,从内看时墨迹浓郁不洇,可在外面看来,哪怕是白衣裳也半点不透色,反而衬得洛九江腰身笔挺。
  “我去送谢兄。”
  看洛九江匆匆转身往外面走,封雪忙拦他:“谢春残走很久了,而且你走错方向了,那是上山的路!”
  “猜到谢兄早走了。我只是想登高望远,看能不能撞上运气,得以瞧见谢兄,心里遥遥送他一程。”
  ……
  客栈依山而建,说来也巧,这山原就叫“送客山”,只是建了客栈才改做“迎客山”,山脚下铭文的大石头上还能看到“送”字被墨涂的旧痕迹。
  洛九江登上山尖草亭,向城中东西两个传送阵的方向反复过眼。他和谢春残相处这许久,对他已经相当熟悉,虽然愈往远处感知力愈模糊,但洛九江还是很快就锁定了谢春残的身影。
  单从肉眼望去,对方已经是不足芝麻大小的一个黑点,而当感知模模糊糊地罩在谢春残身上时,对方眉眼也已看不清楚,只有大致轮廓和衣衫上新鲜的淋漓墨字还能隐约感觉。
  洛九江辨不清具体字迹,却也好笑谢春残临行时也写了自己一身。不知是不是察觉了什么,谢春残很快就扭过头来,似乎在打量着自己身后的旁人行迹。
  在第三次回头无果之后,谢春残仿佛意识到了是谁在看他,顿时整个人的气息都化冰般松弛下来,他转身对着洛九江的方向站定,穿着他那件写满字的花衣裳端端正正地一揖。
  洛九江隔空遥遥回了一礼。
  洛九江直身后便伸手往怀里去探那串贝壳,却忘了自己已换了新作的衣裳,最终只掏出来谢春残先前放在衣袋里的三个骰子。他对着自己掌心里的三个骰子微微一愣,随即大笑出声。
  很好,这很谢春残。
  手指一动,三枚骰子就被抛向天空的方向,很快又跌回洛九江的掌心之中。在洛九江摊开的手掌心上,三个六整整齐齐向上:“豹子,大顺大利,谢兄一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啊。”
  感知里的谢春残已重踏上了行路,被他曼吟的音节隐约,又是那阙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而洛九江笔直地站在斜阳之下,直到日头半沉仍久久未动。
  天涯此时多珍重,我心送君三十里。*4
  作者有话要说:*1引自《凤凰山》(宋)王安石
  *2引自《渔家傲》(宋)吕渭老
  *3引自《老将行》(唐)王维
  *4改自清代王夫之的“君自保重,我心送君三十里。”
  第77章进阶(本章补全)
  送走了谢春残后不久,封雪也跟洛九江辞了别。
  她打算带着小刃往朱雀界去,据说那里有种天材地宝合用小刃现在的情况。
  相比起近乎落跑,差点连个背影都没给见着的谢春残,封雪的告别可谓慢到了一定境界。她单是整理行囊就花了两天工夫,这还没算上额外抽出时间去购置清单物品的部分。临行前一个晚上洛九江掐指一算,想起来封雪告别那话是在七天之前说的。
  再浓的离别之情被七天冲淡下来,也不复初听消息时的不舍。看封雪这几天的行事做派,洛九江总算知道了姐姐和哥哥的具体区别在哪儿。
  封雪小刃出发前的那个早晨,小刃拍开了洛九江的房门。
  之前谢春残和她们告别时,小刃全程都在屋子里做背景板,话也不曾开口说过一句。封雪原以为小刃早盼谢春残走了,谁知前天一起吃晚饭时,她竟向他们问谢春残怎么这么久也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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