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李四老爷被问的委屈又生气:“我什么都没有瞒着你,我做什么你都看着呢。”
  项九鼎道:“那你说明楼小姐到底在做什么?现在在哪里?”
  李明楼在寻医问药,至于在哪里李奉景说不上来,然后直到这时才想起,就算前些时候李明楼与他一直联系,但始终没有提及自己在哪里,只让他们去哪里等候。
  “四老爷。”有随从在外探头,“朱老板请您赴宴。”
  李奉景还没说话,项九鼎如今理直气壮腰杆挺直,怒声喝骂:“赴什么宴!都什么时候,这一趟出门是让吃喝玩乐的吗?”
  李奉景如今理不直气不装腰杆便弯了弯没有说话,他的腰杆弯了,随从也立刻弯腰跑了。
  “我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李奉景诚恳道,“除了寻医问药,我们明楼还有什么事?”
  项九鼎斜眼看他,回到自己曾经有过的猜测:“她不想嫁,跑了。”
  李奉景犹豫:“如果明楼不想嫁,也用不着跑。”
  她如果说一声不想嫁,难道谁还能逼迫她?
  虽然李奉安不在了,这世上也没有可以逼迫她嫁人的人,如果李明楼说不嫁,别人来逼迫,项云绝对不会,他一定会维护遵从李明楼的决定。
  这也是为什么项云让项南亲自来劝服李明楼。
  不是这个原因,还能是什么?项九鼎抓住李奉景逼问:“她都给你写过什么?怎么跟你说的?你们私下来往说了什么?”
  第一次出行的时候,李奉景什么都跟项九鼎说,但这一次当李奉景做了车队的主人后,就觉得跟人商量事情是令人很不舒服的事,以前看起来不知所措很大的事,此时再看不值一提。
  他要什么随从都给他,想不到的随从会替他想,再繁多的事做起来也轻松简单游刃有余。
  李奉景给妻子的信里感叹,日常家里人都说老四是个不中用的人,人人都夸赞李奉安厉害,其实大概是因为一个人到了那个位置,由很多人协助才显得厉害。
  林氏很赞同他的想法,她的丈夫只是从没有被委以重任,委以重任的话比谁也不差。
  李奉景甩开项九鼎,将李明楼写过的便筏砸在桌子上:“我们李家人做事光明磊落。”
  项九鼎不理会他拿起一张张认真的看,的确什么都没有说,就说是寻医问药。
  “有没有遇到难处,什么时候回来,你从来都不问。”项九鼎皱眉,“而且时间过去这么久,每次都是护卫来,你也从没见她的面,就一点也不担心?”
  担心吗?还真没有想过,李奉景扭过头:“有什么好担心的,元吉他们都在。”
  项九鼎冷笑:“你是巴不得她不回来吧。”
  自己做大爷逍遥,哪里还顾得上担忧自己侄女在外怎么样。
  李奉景心虚瞪眼:“项九鼎,你少胡乱攀咬。”
  项九鼎没兴趣跟他吵:“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哪里?”
  李奉景被他气势压迫,乖乖的答了,项九鼎一甩袖子疾步而去。
  “你去做什么?”李奉景还没反应过来,但下意识的已经恢复了先前,脱口询问项九鼎。
  项九鼎头也不回:“当然是去找人!”
  李奉景看着桌上散落的便签,原先是不去想,现在不得不想,当然也想到事情不对了,一跺脚跟出去:“等等我。”
  快马出了城镇在原野上奔驰。
  淮南道光州境内疾驰的快马从原野上冲进城池。
  光州刺史看着送来的窦县山贼作恶知县和团练官兵皆亡急报,惊的站起来:“此等凶案,闻所未闻!快快调集兵马剿匪。”
  下有佐官长史上前俯首:“大人,如今兵马都在道府,要动用需要观察使之令。”
  自从崔宰相奏请皇帝再扩节度使之后,各地的观察使都蠢蠢欲动,更有一些已经在道府内收握军政大权,搅动的道府内人心不稳争权夺利一团乱麻,政令也越来越不通畅,境内的驻兵,他这个刺史调动只怕也不那么顺利。
  刺史叹口气:“这等大事当然要报去道府。”
  他立刻将文书收起,原封不动要人送走。
  长史的视线落在文书上:“大人,不如先看看窦县事情处置的如何,是大是小再做定论。”
  .......
  .......
  (过节凑个乐,加一更,老习惯在八点)
  第七十七章 一番笔墨定安心
  一个县的父母官都被杀了,还用论大小?
  刺史看着他的长史,这个长史虽然年纪比他小,但也不至于这么不懂事。
  官场之中话出必有因。
  长史没有看那文书,先道:“宰相大人说朝廷有意增五道节度使,我们淮南定然在其中,路大人志在旌节,但据说有人也盯上了淮南,毕竟朝廷不是宰相大人的。”
  路大人是依仗崔征的,但朝廷还是皇帝的,虽然皇帝很久不上朝,而能与崔征抗衡的,是皇帝身边的全海。
  全海不甘心做一个内宫奴婢,也想在外呼风唤雨,虽然罗氏与他休戚与共,但罗氏一门有贵妃依仗,对全海不会言听计,甚至还会争夺利益,所以全海在外需要人手,想要当他手的人自然很多。
  刺史整容道:“路大人在淮南兢兢业业这么多年,有他在官民才安心。”
  他当然跟随路大人的,他这刺史当的时间也不短了,路大人升任节度使,他也想去府道当个副手。
  长史看刺史手中的文书,神情遗憾:“但现在境内县官和官兵都被杀了,民心不安了。”
  刺史明白他的意思,窦县出此大案,他作为刺史难逃责任,而报到朝廷里窦县和光州就不起眼,朝廷里看到以及询问的只是淮南道,路观察使必然要被问责。
  路大人要想拿到旌节只怕没那么顺利了。
  刺史伸手捻须:“但这么大的事也瞒不住啊。”
  长史道:“大人,这种大事当然不能瞒,岂能置百姓与不顾。”这才伸手,“下官来看看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然后再斟酌如何报告道府。”
  刺史将文书递给他:“说起来窦县不幸也幸运,有振武军的一个将官的家眷正好经过,杀了不少山贼。”
  长史道声那真是幸运,认真看了封面署名武氏的私人书信,又看了窦县县衙的公文,县衙的公文他只略看一眼,窦县县衙这完全是抄写了武氏的,怕事躲避推卸的心思,他当然心知肚明。
  这种官场把戏他见得多了,无伤大雅,不以为意,长史淡淡笑了笑便放下了:“大人这件事比我们预料中要好的多,至少窦县民心暂安。”
  刺史却觉得别的事更重要:“这武氏是武鸦儿的家眷,她们要去京城见梁振,要说这武鸦儿一向被传说为梁振的私生子呢,难不成真是私生子,成亲他也要见人家的媳妇。”
  说到这里咳了声,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这件事梁振岂不是也要知道了,梁振这个人再一嚷,满京城朝廷就知道了。”
  怎么把她们快点赶走?或者让她们闭嘴?
  长史拿着武氏的书信,道:“大人放心,下官觉得这位武家婆媳是个心善的人,如不然也不会留下来,我们让她留的时间长一点就好,她们善心,我们诚心,将这件事关系重大给她说一说,请她暂且不要惊动梁老都督,免得惊吓到皇帝,天下不安。”
  长史说话就是啰嗦,刺史捡着要紧的听了,就是要留下武氏一行人,让她们闭嘴。
  “她们肯听吗?”刺史捏着胡须。
  “为表诚意,下官亲自去,不过要以大人的名义写一封信,表明这是州府所托。”长史道。
  扣个章的事不是什么大事,刺史点点头,还是更惦记道府那边。
  长史看着手里的两封文书:“不如这样,把事情的经过稍微改一改。”
  改?怎么改?刺史不解,发生的事实还能改?众目睽睽之下啊。
  “小细节改一下,不影响事实也不影响结果。”长史指着文书上一段,“将这里改成,王知杜威与山贼奋战而亡。”
  当道府的人们看到这种描述的时候,就会想象到窦县有山贼为乱,知县和官兵奋力剿匪捐躯。
  剿匪而亡,与被匪突袭入城剿杀意义完全不同了,官府面上有光,民心也会因此而激愤,报到朝廷里,不会受到苛责,反而会被表彰追授。
  那路大人的政绩就不会有太大影响。
  “更何况下官说的也是事实,王知县与杜将官临死前必然与山贼奋战了。”长史道。
  刺史露出戚容:“那是必然,王知与杜威都是德高望重,公而忘私,为民不惧生死之人。”
  长史道:“窦县如此勇义,道府不会袖手旁观,必然立刻会派兵。”
  这样派兵不再是亡羊补牢,路大人心情和面子都极其好看了。
  刺史赞许的点头:“快,速速写信报加急送去道府。”
  长史应声是立刻亲自研墨提笔。
  事态紧急,州府日夜不休,两方信报两方兵马连夜出了州府向不同的方向而去。
  光州府长史亲自来到窦县,让窦县官员们战战兢兢,待长史一把握住主簿的手让诸人节哀时,大家提着心放下来,长史简单的问过他们一些情况,便立刻要见武夫人一行人。
  主簿和官吏们准备了几天的各种说辞没有派上用场,但大家很开心,正如主簿所愿,州府会直接问武夫人一行人,省的他们耗费心神。
  李明楼带着妇人见长史,简单说些场面后便告退,具体的应酬由元吉负责,长史也并不在意这个小女子和疯妇,与元吉问答来往几次就更加肯定了这一行人来历的确不凡,至少在行军打仗上是有真材实料。
  长史最后一丝担忧消失,他并没有欺瞒自己的打算,将对刺史的说的对元吉说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请元吉一行人在此地多留时日,且暂时不要告诉梁振真相,说罢以长史的身份对元吉行礼。
  话不多人老实的元吉只能应下,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请长史到兵营鼓励民众安抚民心。
  他们不能以振武军的身份做事,私人护卫的身份当然比不上官府有说服力,长史明白元吉的意思,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与元吉携手带着窦县一众官员,从大街上招摇而过,让全县民众都知道州府上官来了,再来到兵营探视民众组成的剿匪队。
  伴着军鼓号令,长史和窦县的官员们看了一场衣衫不整兵器混乱行军列队歪歪扭扭的演练。
  “好,非常好。”长史看完热泪盈眶大赞,“窦县万千子民的安危就系诸公一身了。”
  民丁们这辈子第一次被称为公,还是知州来的大官,激动轰然举着各种兵器愿以此身报国。
  长史神情欣慰脚不沾地谢绝了主簿等人的邀请。
  “已经急报去了道府,兵马很快就会到来。”他说道,指着兵营里的乌泱泱的民丁,“有此等民壮我和刺史大人也暂时安心。”
  安心的刺史连夜离开了窦县。
  窦县主簿等官吏也安了心,这件事已经基本落定,上边不会追责了,反而听长史的意思还会有奖赏呢。
  民众也安了心,州府道府都知道这件事了,会立刻有兵马来守护他们,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入夜的窦县寒风都柔和了许多。
  金桔将桌上的灯罩上,变得更加昏昏,让坐在案前的李明楼蒙上一层薄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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