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经过酒精的处理,死者双侧腕部皮肤有一些细小的皱褶出现了,环手腕一周的红印也更加清楚。红印没有手镯那么宽,周围密集了纵行的皮肤皱褶。这说明造成红印的绳索在勒紧手腕的时候,把手腕皮肤均匀地皱了起来。红印上没有明显的规律压痕,说明绳索的硬度不大,而且绳索上没有规律性的硬质花纹。既然这样,现场发现的尼龙绳就不具备条件了。
有经验的法医知道,在被绳索捆绑手脚的时候,腕部、踝部的皮肤均匀皱褶,说明捆绑的绳索是有弹性的。死者的腕部皮肤皱褶比较多,说明捆绑她手脚的绳索弹性非常大。如果把这样的工具带到生活里,最有可能的就是死者捆扎头发的粗橡皮筋。不过,现场并没有看到符合条件的橡皮筋啊。
但不管怎么样,有捆绑手脚的这个动作,基本就可以肯定这是一起命案了。虽然我们曾经见过捆绑住自己的手脚跳河自尽的案例,也见过捆绑住自己的手脚,然后用胶带封自己口鼻闷死自杀的案例,但还真的没有见过捆绑自己的手脚,再自缢死亡的案例。毕竟,手脚被捆绑住以后,就不具备登高、套颈的能力了,自缢的动作也不能完成。而且,根据聂一峰的供述,他并没有触碰尸体,那么捆绑死者手脚的橡皮筋去哪儿了呢?
没有想到,我的乌鸦嘴,或者是大宝的乌鸦嘴再次应验了。我们真的碰到了一起罕见的,利用缢死这一手段来杀人的案例。
除了腕部和踝部的轻微损伤,死者全身没有看到其他的损伤了,包括抵抗伤和威逼伤。那么,她为什么如此乖乖听话,让人缢死呢?
我们抓紧时间对死者进行了解剖,全身各脏器除了瘀血等窒息征象,没有其他异样。头部也没有受到过损伤,这更进一步确定了死者的死因是生前缢死。
我们切开死者的胃肠,死者的胃里满满的都是胃内容物。我用勺子舀出一些胃内容物,用水冲洗掉上面附着的胃液。胃内容物的形态非常清楚,有软化的米粒,也有软化的面团,还有没经过消化的芹菜、肉丝、土豆、胡萝卜,等等。显然,死者刚刚吃完饭,就很快死亡了,所以消化程度尚浅。而且,胃内容物的组成,和我们在现场冰箱、电饭煲看见的饭菜是一致的。
死者是在吃了两个菜以及稀饭、馒头之后不久,就被害死亡了。因为没有经过消化,死者的十二指肠内也没有进入食糜,说明是在饭后一小时之内死亡的。很可惜,我们无法判断这一顿饭究竟是中餐,还是晚餐。
毕竟是舆论热点案件,专案组的众人都还在等待我们的结果。我甚至来不及缝合尸体,就和大宝脱掉了解剖服,赶往位于市局的专案组。
我们和林涛几乎同时抵达了专案组,看林涛一脸凝重,我估计他发现的线索应该和我差不多。这是一起命案!
而先于我们抵达专案组的,是理化检验室的报告。没有出乎我的意料,虽然在菜里没有检出有毒成分,但是在那一锅稀饭里,发现了氯氮平的成分。
既然这样,死者体内的氯氮平含量就不用计算了。因为作为一个长期服用氯氮平片的人,不可能把药片磨成粉末,然后拌着稀饭一起吃。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投毒。
同时,我眼前一亮,似乎对案件的侦破已经充满了信心。
我率先发言,介绍了尸检的总体情况,然后说:“现在从法医检验和理化检验的情况,基本可以复原案件的情况了。死者和凶手一起吃了饭,在吃饭之前,凶手往电饭煲里投入了之前准备好的、磨成粉末状的氯氮平。因为氯氮平是不溶于水的,而粉末拌在稀饭里,并不会影响口感,所以这是最好的投毒手段了。凶手没有吃稀饭,但是死者吃了。凶手应该知道死者长期服用氯氮平,所以选择用死者的常用药来让她昏迷、嗜睡,这是经过精心预谋的杀人案件。死者在昏迷后,凶手费尽心思地用粗橡皮筋捆绑了死者的手足,然后直接用缢吊的手段让她窒息死亡,同时也就伪造了一个自缢的现场。”
“我赞同。”林涛打开投影仪,播放出一张窗框的特写照片,“大家看,这是死者背后的窗框。死者被吊上去的话,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死者先固定好绳索,然后踩在窗框下的暖气片上,用已经固定好的绳套套住颈部,最后从暖气片上跳下来,就把自己缢死了。二是死者处于不反抗的状态,被别人用绳套套头,然后凶手通过拖拽绳套游离端的绳头,把死者吊起来,然后再把绳头固定在电视柜上,完成缢吊的过程。这两种可能代表着两种案件性质。我们看见的这个窗框上的痕迹,是灰尘的堆积痕迹,是死者的背部擦拭窗框,导致灰尘堆积。我们可以看到,根据灰尘的堆积和擦痕的方向可以判断,死者的背部擦拭力,不仅有向上的方向,也有向下的方向。而如果是死者自己跳下来,只会有向下的方向。所以,她应该是有被向上吊的动作,也有向下沉的动作。这个动作,如果是自缢,是不能完成的。”
我眯着眼睛听着林涛的解说,心中更是一片雪亮。
“是熟人作案对吧?”黄支队摸着下巴上的胡茬说道。
我点点头说:“非常显然,是熟人作案。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熟人。你想想,既然能在稀饭里下毒成功,显然是和死者一起吃饭的人。而且,来了客人,死者并没有端茶送水,也没有准备额外的酒菜,只是随随便便、粗茶淡饭地一起吃了一顿。另外,死者穿着的白裙,经查是她的睡裙。能在家里穿着睡裙见人,显然不是一般关系的人。而且,凶手了解死者长期服用氯氮平,才会事先准备好相同药物的粉末用以投毒,其目的就是蒙混过关。通过这几点,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熟悉程度。”
“我赞同。”林涛举了举手说,“死者的家里,经过我们的辨别判断,一共有三双拖鞋鞋印出现。只是鞋印太乱,而且家里地面比较干净,鞋印不太清晰,所以我们无法判断具体的走向。但是这三双拖鞋,一双摆在门口,两双散落在床边。死者的脚上并没有穿拖鞋。不过,只有三双拖鞋的存在,说明没有外来人员的侵入,必然是很熟悉的人,才可以穿拖鞋进入室内的。”
“那你们这么一说,聂一峰就是犯罪分子了。”黄支队拍了拍桌子,说,“刚才老秦说了,死者是末次进餐后一个小时之内死亡的,而聂一峰是晚上六点半到家的,说明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幸亏我一直派人盯着聂一峰,现在可以抓捕了吗?”
我微微一笑,挥手制止了跃跃欲试的侦查员,说:“正是因为凶手不是聂一峰,所以我认为死者的末次进餐是昨天的中餐。”
“不是聂一峰?”黄支队说,“那她家里还能来什么特别熟悉的人?”
“什么特别熟悉的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凶手应该是一个女人。”我说。
“女人?”黄支队转头问外围调查的侦查员说,“她和哪个特别熟悉的女人之间有矛盾吗?”
侦查员们纷纷摇摇头。
我接着说:“先来听听我的观点吧。凶手先是下毒,然后捆绑,再然后才缢吊死者。从整个过程来看,凶手的心理处于一种极端不自信的状态。之所以会心理不自信,是因为凶手对自己的体能评估缺乏自信。试想,如果凶手是聂一峰,如此高大威猛的他,会对自己的体能评估缺乏自信吗?他的对手是矮他一个头,体重只有他一半重的女性啊。如果他先下毒,再杀人,捆绑的这个动作就太多余了。从凶手这个画蛇添足的动作,我们可以判断,凶手很有可能是个体能甚至不如死者的女性。另外,我刚才说了,对死者手足进行捆绑的,是女性使用的粗橡皮筋。刚才我也私下问了侦查员,死者并没有扎起头发的习惯,即便是洗脸,也是使用发箍。我们的现场勘查也没有发现类似橡皮筋之类的东西。这说明捆绑死者手足的橡皮筋很有可能是凶手自己带来的,用完以后又带走了。而随身会携带粗橡皮筋的,必然是女性。”
“这个观点,我也支持老秦。”林涛说,“我刚才说了,死者尸体所在位置后面的窗框上,不仅有向上擦蹭的作用力造成灰尘堆积,也有向下的作用力造成灰尘堆积。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一个人拽着绳头,如何才能让尸体在窗框上形成这样上上下下的痕迹呢?很简单,就是因为凶手的力气不大,即便是想用这种办法把死者缢吊起来,也费了很多劲。拽的过程中,拽起来一点,尸体就会沉下去一点,反复多次,凶手才费劲地把只有九十多斤的死者吊了起来。如果是聂一峰作案的话,别说反复多次才把尸体吊起来了,就是抱着尸体直接挂上绳套,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是啊。”我接上话茬,“死者服用了过量的氯氮平,本应是昏睡状态。但正是因为这种非常不利索的动作,甚至把昏睡的死者给惊醒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死者怒瞪着双眼而死去。死去之后,因为尸体痉挛,把怒瞪的表情给保留了下来。如果是利索的一蹴而就,根本就不可能给死者惊醒的机会。只不过因为死者的手脚都被捆绑住了,所以没有形成激烈的反抗,也没有在死者的颈部形成抓痕。”
“那,林涛说的三双拖鞋是怎么回事?”黄支队问。
“这个很简单。”林涛说,“死者穿着a拖鞋,凶手穿着b拖鞋。在杀完人之后,凶手把a和b都重新放回到了门口。聂一峰回来之后,穿着男士的c拖鞋。在待过一晚上之后,聂一峰叫来了老情人,老情人又穿了b拖鞋进屋。所以现场有三双拖鞋的鞋印,但是只有b和c两双散落在床边。”
“凶手投毒致昏死者,捆绑死者,再用缢吊的方式杀死了死者。在死者死亡后,凶手为了不留证据,取下了死者手足的捆绑物,然后把拖鞋重新在门口放好。因为之前饭后死者已经把餐具、剩菜都清理完毕了,所以聂一峰回来以后,居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他就那样在金铃尸体的‘注视’下,辗转反侧地睡了一夜,又在尸体的‘注视’下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勾当。”我说。
“想想还真是挺恐怖的。”林涛耸了耸肩,说,“不过,凶手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
黄支队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林涛,听着我和林涛的一唱一和,有些反应不过来。
而程子砚则一直用一种钦慕的眼光看着林涛,我心里顿时有些不平衡。明明我们法医专业才是确定这起案件侦查范围的主导,为什么小程却只崇拜林涛?太不公平了。
“小程那边的监控怎么样了?”我问道。
没想到程子砚可能是刚才听得入神,此时居然没有听见我的问话。
我觉得有些尴尬,咳嗽了一声,又问了一遍。
程子砚猛地晃过神来,满脸通红地说:“这个小区的监控安装得有问题,高度、角度都不对。虽然有监控可以直视小区大门,但是画面却非常不理想。就连进小区的车辆车牌看起来都费劲,更不用说去辨别行人了。另外,小区管理松散,进出人员的量,比我们想象中要多出很多。所以我们看了一中午,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死者的车是什么时候进小区的?”我问。
“死者的车是中午十一点半进小区的,然后就没动过了。”程子砚说。
“女性、长发、体态居中的行人,有没有?”我问完以后,想了想,接着问,“尤其是那种没看到进小区,只看到出小区的。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两点之间。”
“这个。”程子砚努力地回想着,说,“秦科长是在怀疑凶手是坐着死者的车进入小区的,然后步行离开小区的对吗?”
我点了点头。
程子砚说:“有肯定是有,但是有几个,我还是需要再去查一下。”
我又转头问陈诗羽,说:“小羽毛,你们那边呢?”
在我和林涛提出凶手是一个女性熟人的时候,陈诗羽就一直在翻看着她的笔记本,我知道她是在用她自己的办法排查关系人。
陈诗羽沉默着翻了一会儿笔记本说:“我基本可以确定,如果是非常熟悉的人,又是女性的话,就只有可能是死者的亲妹妹了。”
“亲妹妹?”我问。
陈诗羽说:“死者金铃是姐妹三个人。金铃是老二,老大叫金芳,三年前因为癌症去世了。另外金铃还有个妹妹叫金晶,比金铃小三岁,是个老师。但是,她俩关系好像一直还凑合,案发前也没有什么矛盾,不至于杀亲啊。”
“我们不要用自己思考问题的方式去判断别人思考问题的方式。”我说,“之前的案例,因为一口痰,就能跟踪一年后杀人。那还有什么杀人动机是不能理解的呢?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侦查部门能偷录一段金晶的体态、步态的视频,我觉得我可以从案发当天特定时间点里,挑出相仿、甚至一致的嫌疑人的影像。”程子砚突然说道。
4.
程子砚拿出背后的笔记本,开始了现场办公。在前面几起案件中,我们领略到了图侦技术的厉害之处,所以对图侦技术的使用方法也是好奇得很。在我们的要求之下,程子砚把她的那台随身笔记本电脑连接到了投影仪上。
程子砚的笔记本电脑比一般笔记本电脑都要大一圈,也厚重很多。这是师父为了给我们勘查组增添图侦专家,而专门到警务保障部去申请的一台图侦专用电脑。大有大的好处,这台电脑的运算速度、储存量都比一般笔记本电脑要快、要大很多。当然,只有运用熟练的人,才能把它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随着程子砚指尖的快速运动和鼠标的快速点动,投影大屏幕上迅速闪现出许多图像。以我的反应能力,根本就看不清楚那些图像究竟有什么共同点或者有什么区别。
可能是程子砚反应迅速,又或是她对案发当天特定时间段的影像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才能发挥这么快的操作速度。
显然,案发现场小区的大门口,只有一台监控。监控设置得比较高,角度比较陡,所以拍摄的人、车都是从上至下的。程子砚看了看手表,校对了监控的时间,然后抬头问我:“你们能把时间点给固定死吗?”
我皱眉想了想说:“死者是十一点半进了小区,正常时间是十二点吃午饭,那么她在一点钟之前就应该死亡了。凶手没有对现场进行过多的处置,所以离开的时间也不会太拖延。那么,我觉得我们只需要观看十二点半到一点半的视频,就足够了。”
“一个小时之内啊。”程子砚一进入工作状态,立即表现出和平常不一样的状态,说,“时间段很小了,锁定嫌疑影像肯定没问题。”
接下来,屏幕上又是噼里啪啦一顿闪烁。我使劲眨巴眨巴眼睛,才明白程子砚正把这个时间段所有离开小区的女性影像进行截图,并且把这些女性的行走步态做成了gif动画。
在侦查人员捧着一块移动硬盘回到专案组的时候,程子砚已经截取了二十多段视频截图,基本完成了全部截取工作。程子砚正在把二十多段gif动画逐一排列在屏幕上。
“等等,等等。”我指着画面中央的一幅gif动画,说,“这个女的,是不是扎两个辫子的?”
程子砚顺着我的手指,找到了那幅动画,然后用播放软件放大。在她的迅速点击之下,画面似乎清晰了一些。果真,那是一个扎着两股辫子的女人。
“嘿,现在留这个发型的女性可真不多了。”大宝说。
“两股辫子,就说明有两根皮筋。”我沉吟道,“侦查部门调取到金晶的影像了?”
“是啊。”侦查员把移动硬盘插到程子砚的电脑上,播放出一段视频。显然,这应该是侦查员从金晶所住的小区门口调取的画面。根据画面的时间,应该是几天前的了。画面中的女子发型、衣着和我挑出的那幅画面显然不同,但是从走路的步态上来看,完全就是一个人。
“可以确定步态吗?”我问。
“这个鉴定我们现在还不能做。”程子砚说,“但我看也像。”
“是不是可以抓人了?”我微笑着问身边的黄支队。
黄支队盯着屏幕看了许久,说:“可是,证据方面,还是有欠缺啊。”
“不欠缺。”我说,“不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来看看你的证据链。”黄支队说。
我说:“第一,就是药的问题,也是本案最为关键的一个证据。现场勘查的时候,我在现场客厅发现了死者日常服用的氯氮平。那是一瓶开启没多久的药瓶,里面的药片没有少多少。我觉得那些量放进稀饭里,不至于让人彻底失去意识。而且,凶手不可能把药片直接放进稀饭,因为氯氮平不溶于水。所以她必须要把药磨成细粉末,才有可能不引起死者的警觉。那么,现场不具备磨粉的条件,所以致使死者昏迷的药是另买的。氯氮平是处方药,并不是想买就能买得到的,凶手必然要通过熟悉的关系来搞到药。而且,她也不可能和给她开药的医生说实话,所以这一点可以通过调查轻易查清楚。”
黄支队点点头说:“这一点我想到了,但这是个孤证,她完全可以辩解说是死者委托她帮忙买药。”
我接着说:“不错。接下来的第二,就是在人归案后,要立即对金晶的家进行全方位的搜索。不搜索别的,只找黄色的粉末。一旦发现,就要全部提取回来进行化验。之前说了,氯氮平不溶于水,没那么容易消逝。而且,现在离案发时间也不太长,完全具备条件在金晶的家里发现她磨药时残留下来的粉末。第三,结合程子砚发现的视频,在金晶的家里寻找相似的衣物。同时,根据沿途监控,明确她是坐金铃的车一同回来的,证明她在案发时间出入现场。第四,在沿途监控里,一旦发现金晶的影像,立即进行模糊图像处理,有条件的,就做鉴定。再加上我们现场的分析,以及她扎头发皮筋上是否可能残留死者的dna,都要全方位调查。”
“还有动机。”黄支队说,“我们现在还摸不清动机。”
“动机这个东西,就只有她本人的供述了。”我叹道,“对此,我们深有体会。”
话音刚落,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好在这个电话并不是师父打的,而是龙番市局法医科胡科长。
“听说你们出差了,什么时候能返回?”胡科长的语气有一些焦急。
我的心头一紧,心想不会又有什么事情发生吧?我用征求的目光看了看黄支队,黄支队一脸自信,示意我们可以离开,接下来的工作他们有信心做好。
于是我说:“我们可以连夜赶回去。有什么事吗?”
“刚又发生了一起案件,我觉得绝对没有那么巧合。”胡科长说。
“又被老虎咬了?”我急着问,“或者是被猫、狗咬了?”
“这次是老鼠!”胡科长说,“方便的话,你们最好回来看看。”
好在韩亮之前休息过两天,虽然也算是大病初愈,但是并不影响他的夜间驾驶。我们几个人则都在车上酣睡了一觉。
直到韩亮喊醒我们,我们都还在东倒西歪地做着春秋大梦。醒过来之后,我花了五分钟的时间去辨别方位。自认为对龙番市非常熟悉的我,此时根本不知道身在何地。韩亮开车过来的,所以才给我一番解说,让我弄明白了方向。
此时,尸体已经运走了,现场勘查工作也已经接近了尾声。
根据胡科长介绍的情况,我们知道,死者叫作刘三好,男性,二十八岁,没有正当行业。平时靠帮别人介绍生意什么的来赚一点小钱,勉强维持生活。在缺钱的时候,就会去找他的母亲要。
刘三好一点也不好,平时也不回家,回家就是要钱。周围的邻居都视他为恶棍,没人搭理他。不过他也无所谓,从来就不会去关心别人的感受。几个月前,刘三好的母亲感冒加重直至卧床,但因为刘三好连续一两个月没有回家,所以也没人发现。直到邻居闻见了臭味,才破门而入,这才发现刘三好的母亲早已死去多日。即便这样,刘三好也完全不管不问母亲的后事,还是街道办事处协调民政部门张罗着火化了尸体,安放了骨灰。
因此,刘三好成了不孝之子的代名词,周围邻居都对他嗤之以鼻。他们认为,正是因为刘三好的不孝,才会导致他的母亲不到六十岁就因为一场感冒离开了人世。所有人都认为,他一定会遭受报应。就因为此事,据说还引来了记者的采访。但是有没有报道,就不得而知了。
母亲死后,刘三好更是没了约束,什么伤天害理的缺德事他都会去做,只为了能够糊口。有的时候会去给卖淫女拉皮条,有的时候会去搞一些电信诈骗,甚至有的时候帮毒贩子运毒。因为被他骗、被他害的人太多了,所以最近有很多人都在寻找他,他也像是过街老鼠一样到处躲藏。但是,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场附近的一间废弃的集装箱宿舍里。
刘三好被发现,是因为现场附近下水道里鼠患成灾,政府发现后,派人整改。在采用了各种方式灭鼠之后,清洁人员下到下水道里进行最后的清理工作。没想到,发现了躺在下水道里的刘三好的尸体。
和邻居们说的一样,刘三好真是报应不浅,因为他的尸体体无完肤。
现场已经经过初步清理,尸体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现场勘查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所以胡科长要求殡仪馆的同志帮忙把尸体先行运走,并且对现场周边进行了外围搜索。
尸体是赤裸的,只留了一条内裤。而这个季节,人绝对不可能赤裸着跑到城市边缘的偏僻之地来,这是一个附近连监控都没有的地方,所以现场外围搜索很是重要。
果然,在现场附近两百米处,有一栋烂尾楼。烂尾楼下,是几个已经被废弃的集装箱宿舍。在龙番,很多工地上都可以看到这种把集装箱进行改装后,成为简易住房的地方,而这个废弃的集装箱就是如此。
集装箱内并没有多少灰尘,地面上铺着一条比较新的毛毯,毯子上摆着一些酒菜,都还算新鲜。毯子的一角,放置了死者的衣物,其中外套的内口袋里,还有死者的iphone手机以及两千多块钱。
显然,死者生前在这个集装箱宿舍里停留过,甚至还带来了酒菜以消磨时间。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居然脱光了衣物,然后掉进了满是老鼠的下水道里。
我站在集装箱外,看着技术员们对集装箱内进行细目拍照,想了想死者被数千只老鼠啃噬的画面,不禁打了个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