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我不会给你和严墨风制造机会

  第269章 我不会给你和严墨风制造机会
  严墨南知黎曼晴说的是实情,眉头拧紧。
  黎曼晴再拉了拉他的手,劝道:“所以,墨南,眼下,你先推给我吧,我们离婚,你拿着离婚证回去向爸爸请罪,就说对我监管不到位,我私拿了你的印鉴,挪了公款。我先找地方躲一躲,等这阵风过了以后,我生下孩子,你再接我回去。有了孩子,时间也过去了那么久,加上一亿多对严氏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我相信,爸爸妈妈看在我们孩子的份上,一定会原谅我,原谅我们的。”
  严墨南紧紧拧着双眉,想着黎曼晴的话。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可行了。
  咬了咬牙,他说道:“我不想离婚。”
  “我也不想。”黎曼晴说。
  “我不会给你和严墨风制造机会。”严墨南又说。
  黎曼晴无奈地望着严墨南:“墨南,你想什么?你觉得我和严墨风还有可能吗?别说他现在有了妻子,还对他的妻子那么好,就算他没有结婚,我和他都早已经不可能了,再说了,我怎么可能还会对严墨风有想法?”
  她摸着肚子,一副慈爱的模样:“医生都说了,我身体太寒了,怀孕不容易,现在能够怀上,是很幸运的事。我现在满脑子都只有孩子,我只想好好地养胎,给孩子足够的营养,让他好好成长。我想好好生下孩子,然后等你接我们回家,我们一家人团聚。我要我的孩子身份尊贵,我要我的孩子做严家的嫡孙,我绝对不会给孩子找一个后爸。”
  看黎曼晴抚着肚子那母爱爆棚的样子,严墨南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他说道:“我会尽快接你和孩子回去。”
  “嗯。”黎曼晴握住严墨南的手,“墨南,你一定不要骗我,我和孩子都等你接我们回去。”
  “我不会骗你。我现在订回国的机票,我们先回去办手续,你脚怎么样?”严墨南问道。
  黎曼晴再摇头:“没事的,我回去以后慢慢养。对了,你可以说是与我发生争执,气得把我推出去了,我才摔的,这样显得更真实,这样你更能撇清自己。墨南,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嗯。”严墨南应了一声。
  他立即订了次日一早回国的机票,订好了以后,又打电话给警方,告知说是自己有急事回去一趟,不在酒店里等了,但是有任何事情,一定要给他打电话,他会第一时间赶过来。
  *
  严墨风一行人游园。
  租了一条好大的乌篷船。
  两个船工在后面划着船,严墨风一行人坐在里面喝茶,船在水面上轻轻地摇啊摇,晃晃荡荡,感觉特别亲近大自然。
  “弟妹喜欢这个船吗?”秦远问。
  也许是听顾炳说了唐浅瑜擅长画画,他对唐浅瑜的印象比之前更好了。
  在他的概念里,会画画的人一个灵魂有深度,二个性情高雅。有很多文人雅士,那都是视金钱如粪土的。
  而画技出彩的人,他更是欣赏和羡慕,这大概是因为他半路出家,作画总是不尽人意的原因。
  唐浅瑜点头:“我挺喜欢的。”
  “喜欢就好!”秦远很是高兴,问严墨风,“墨风,你们要不要烧烤。”
  严墨风勾着唇角:“大哥,这个问阿炳比较好。”
  话音才落,顾炳已经发话:“能烧烤啊?那必须要啊!前几天我们在船上烧烤,那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爽,尤其是吹一点风,那滋味,爽!”
  “我让人送食材过来!”秦远说着便打电话,安排人送食材过来。
  挂断电话,他心庠庠地问唐浅瑜:“弟妹学过画画?”
  “嗯,学过一点皮毛。”唐浅瑜谦虚地说。
  “这里风景这么好,弟妹要不要画一幅?”
  唐浅瑜笑:“不了。”
  这船这么颠簸,也不太好画啊!
  秦远又说:“弟妹一向喜欢画什么画?”
  唐浅瑜实话说:“我喜欢画人物肖像画。”
  秦远来劲了:“人物画可不好画,弟妹果然不一般。”
  唐浅瑜:“……”
  她从来没有想过什么好画什么不好画这个问题,只是相对风景,她更喜欢人物画,因为人物画比风景画更考验人。
  风景画,你只要大格局到了,一些细节哪怕处理得不好,也瑕不掩玉,但是人物画,最重要的就是神。
  人物的表情,人物的笑容,人物的眼神,每一个细节都必须要很到位,你才能把一幅画作画活。
  大概她骨子里住着一个勇于挑战的灵魂,所以,她从十几岁开始便偏爱人物画。
  听秦大哥说到这个问题,她笑着解释:“每个人喜欢的东西可能不同,我是因为十几岁的时候特别喜欢古装的人物,所以画画的时候便会偏向人物画。”
  秦远见唐浅瑜不肯画,想了想,他退而求其次,说道:“我更喜欢风景画,这里的风景实在是让人觉得舒服,我兴致起来了,一会儿画的时候,弟妹能不能在一旁指点一二?”
  一个混黑道的粗汉子,硬是说出文绉绉的话来,唐浅瑜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严墨风见唐浅瑜为难,笑着说:“大哥喜欢画画,一会儿你与大哥探讨一下,相互学习。”
  “好。”唐浅瑜便笑着应下。
  秦远立即再打电话让人顺道送纸笔过来。
  他其实从前不是混黑道的,在混黑道之前,他是一个军人,一个拥有各种军衔,一个屡立战功的军人。
  后来因为家里的变故受到牵连,他离开了部队,再之后,他开始赌石。
  一开始赌石是很悲催的,赌到好石头,被人抢,赌到差石头,血本无归。
  有一次被一群人抢了玉石,他拼命地夺回来,一个人撂倒了七八个人,那些人都是带了刀的,他很勇猛地赢了那场血战,之后名声渐渐地起来了。有些人愿意跟着他干,他便组织起了一批人。渐渐地,兄弟越来越多了,也就有了现在的秦爷和维安堂。
  闲来的时候,他喜欢写字和画画来使自己宁静,想寻找从前的自己。
  但他从来都是个粗人,对于这些雅致的活,总是做得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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