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他不是人,那他会是什么?”宋书明问出了声。林愫却不着急,拿过一支笔,一边在纸上画着图线,一边循循善诱问他:“是什么东西,昼伏夜出,专门在夜间出没?”
“是什么东西,擅隐蔽,通体遍乌,天黑之后便与夜色融为一体?”
“是什么东西,擅夜行,却视力不佳?”
林愫面有得色,举起她画成的那幅画,对着宋书明招摇。
宋书明明明觉得自己已经知道正确答案,此时一看她画上的图案,两扇波浪形的翅膀,中间细细的虫子身体,额上带须翼尖有毛,像一只招摇的花蝴蝶,却又有些摸不准了,犹犹豫豫开口
说:“蛾子?”
林愫只觉得自己脑门上青筋跳了两跳,压抑住给宋书明一拳的冲动说:“是蝙蝠!”
宋书明心中腹诽,本来已经猜到正确答案,却被林愫的画给误导了。
他瞥了眼林愫面上表情,紧紧闭上嘴巴,一个字儿也不敢吐。
林愫深吸一口气,继续说:“昼伏夜出,极擅夜行,视力不佳,靠声波辨位。”
“苗榛榛这次遇到的,是一只得了道又很多情的蝙蝠精。”
“江湖人称…蝙蝠侠。”
蝙蝠精,多情又很爱穿风衣,跟这个许言听起来,真是十分相像。
林愫刚上初中的时候,不知被老林吓唬过多少次不许谈恋爱,那些个生的漂亮又有型的男孩子,在老林口中便个个都是蝙蝠精所化,专门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老林将蝙蝠精说得十分可怖,专门趁林愫在床头贴f4的海报的时候,敲着烟袋在林愫身后摇头晃脑嘀咕,专说那蝙蝠精,样貌清秀俊俏,身材瘦削有型,一袭黑风衣,如玉的皮囊底下却是一副彻头彻尾的黑心肝。
蝙蝠精生的那样好,就是为了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少女元阴未散,精血大补。蝙蝠精费一番手段将女孩子骗上了床,云雨之后吸尽精血。
不过一夜之间,豆蔻少女便如耄耋老妪,华发尽染银霜,满面皱纹遍布。
林愫被唬了一跳,赶紧伸手捂住光滑细嫩的脸皮,心有余悸。
再有那长得俊俏的男孩与她说话,她也只板了面孔,一双亮晶晶丹凤眼朝着人上下打量,直看得人男孩七上八下,心里打了退堂鼓。
老林专门将蝙蝠精昼伏夜出,不能见阳光那一节隐去不提,此时瞅着林愫活成了一只小尼姑,眼角含笑,心中十分满意。
哪知再恐怖的故事,也敌不过人类追求异性的生物本能。
不过再一年,林愫便晃着黄纸符,挥着桃木剑,大喝一声:“精怪若来,我便端了它的老巢。”言毕,便毫无心理负担的,喜欢那长得好的,篮球打得好的,俊俏同桌小班草。
宋书明忍俊不禁,看林愫张牙舞爪的小模样,实在难抑心中喜爱,忍不住将她揽入怀中,在发丝上亲了又亲。
“所以说,你只是听老林谈过,却没有亲眼见过这个传说中的蝙蝠侠?”宋书明问她。
林愫难得玩笑:“真要是被我见了丰神俊逸的蝙蝠侠,搞不好你这小脸蛋,就入不了我的眼了。”
宋书明哈哈一笑,捉起她的手,抚在自己脸上,调笑道:“言外之意,是我这小脸蛋,现在可在你的眼里?”
他边说边拿脸去蹭她的,肌肤相触有两分微凉,些微的悸动也难分清是温度带来,还是传说中的触电般感受。
他与林愫这般要好,宋书明对即将发现自己所爱非人的苗榛榛便充满了怜悯。
他担心夜长梦多,隔了一日便约榛榛出来,就在奥都商场她常去的星巴克。
宋书明与苗苗约在了下午三点,她却迟了二十多分钟才到,甫一见面连忙叠声道歉,说对不起,自己出门忘记了时间。
“难得和许言去一趟公园,今天天气正好,我们躺在草坪上晒太阳,不知不觉都睡着了,就睡过了头耽误了。”苗榛榛粉面带汗,两颊微红,很不好意思地说。
“你和许言,今天出去了?”宋书明张大嘴巴,惊讶问道。
苗榛榛点头,说:“对啊。”
“今天白天,出去的?”宋书明还不肯死心,再次追问。
苗榛榛有些诧异,说:“对,今天白天,就去的清河郊野公园。”
宋书明问:“你们以前,在白天出过门吗?”
苗榛榛扑哧笑了,说:“我们又不是鬼,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
“平日上班,不都是白天出门?”
“许言虽然一般都是晚上有空,但是不忙的周末,我们也会出去约会啊。”
“喏,上上周六上午,我们还一起去过他的大学,在食堂里吃了顿饭呢。”
“上个月我身体不舒服,也是他抽了周六陪我去航天医院看病。”
“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呢?”
苗榛榛浅笑出声,掏出手机对着宋书明晃了晃。
手机屏保,正正好是两人合影,就在清河郊野公园的绿地上,许言将苗榛榛抱在怀中,笑语盈盈,阳光洒在二人脸上,更显得一双璧人,肤白如玉。
作者有话要说:
替大家排除一个错误答案。
但是这个错误答案之前也没有人猜到啊嘿嘿...
第100章 人面
“不是蝙蝠精?”林愫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宋书明摇头, 说:“肯定不是。”
“按你所述,蝙蝠精只能昼伏夜出, 不得见日光。可是苗榛榛和许言, 曾经在白天的时候约会多次。许言,不可能是蝙蝠精。”
林愫哎了一声,两条寡淡的眉毛聚在一起, 思索道:“那,会是什么呢?”
两人原本认为许言只在夜晚活动,因而才猜测他是蝙蝠精所化,可如今苗榛榛既然说他能见日光,那蝙蝠的推论自然就被推翻了。
可如果不是蝙蝠, 为什么路灯灭掉的时候会消失在夜色之中,为什么许言和苗榛榛约会的行程这样固定, 为什么许言不愿意进苗榛榛的家门呢?
林愫有些愁眉苦脸, 她不知道许言是什么精怪,就很难出手对付。
宋书明跟着愁眉苦脸,末了灵光一现,试探性的问她:“要么, 我把子鼠带去闻闻?”
话音刚落,哎呦一声,脚腕子上就被子鼠狠狠咬了一口。
林愫扑哧一声,叹口气, 说:“没用的。”
待到周末,许言再约苗榛榛出去约会, 宋书明千叮咛万嘱咐,让苗榛榛告诉他约会的时间地点,他好过来盯梢。
苗榛榛对此很有意见,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对着宋书明半真半假的抱怨:“我请你,是请你帮忙查查许言的。可怎么你不跟着他,倒一天到晚跟着我们,还专挑我们约会的时候?”
宋书明有苦难言,只能嘿嘿搪塞她:“我这是在岗敬业,敬职敬责。相信我,周末大好时光,我也有女朋友,要有的选择,谁愿意去当个灯泡精啊?”
于是这次盯梢,宋书明带着女朋友林愫,一并跟着去了。
宋书明和林愫提早到了苗榛榛家对面,许言出现的那一瞬,饶是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林愫仍是抑制不住的惊呼一声。
许言生的实在是太好了些!
皮肤白皙晶莹,亚麻色的头发微微卷曲,玻璃珠般漂亮的眼睛,像戴了美瞳一般。他今天身上倒没穿风衣,穿了件再普通不过的薄羽绒服和牛仔裤。那般烂大街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得风姿绰约,长腿笔挺,整个人像是从电视银屏中从出来的小鲜肉。
林愫“哇”了一声,到底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身体中的荷尔蒙在见到帅哥的那一瞬间飙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宋书明酸溜溜看了林愫一眼,清清嗓子说:“长得那么奶油,有什么好看?”
林愫却连眼睛都没从许言身上挪开,说:“这还不好看?那什么算好看?”
宋书明也不知怎么,心里来了气,伸手把她的脸掰过来对着他的,干脆地说:“经历过事的,三十岁左右的,成熟的,最好还有几道伤疤能凸显下男子气概的,这样才算好看。”
林愫眉眼弯弯,难得见他吃醋的样子,也不出声怼他,倒歪了脑袋,认认真真看他半响,这才伸出双手托住他下巴,说:“这才好看。”
不过片刻功夫,苗榛榛从楼上下来,扑进许言怀中。两人手拖手,先去离得不远的华茂大厦吃饭,又坐车去了清河郊野公园,放风筝。
两人一路卿卿我我,一直玩到下午四点多,许言才送苗榛榛回家。
宋书明已见过几次两人拥吻,此时实在见怪不怪。林愫与他相处,平日里素来冷情,见苗榛榛与许言如此热情奔放,有些不好意思转过来脸去。
还是宋书明出声叫她,说:“苗榛榛回去了,许言转身离开,估计是坐地铁去了。”
说到这里,林愫又多少感到有些奇怪。许言一直自诩投行工作,收入可观,可好像极少打车,与榛榛约会习惯坐地铁来回。
宋书明抬眼示意林愫,两人挽起胳膊只作是路经的情侣,不远不近跟在许言的身后,等到了地铁站前,又加快脚步赶了上来。
他们与许言赶上同一班地铁,只在前后不同的两扇门上车。
地铁五号线一路向南,宋书明与林愫在车厢里小声聊天,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半个车厢外的许言。
车上人不少,他们立水桥南站上车,经过北苑路北的时候,上来了许多人。宋书明视线微微被阻,只能紧紧盯着许言的衣服和背影。
可地铁刚刚开过大屯路东,他们,却还是将人跟丢了。
“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宋书明心有不甘,“不知他是否有备而来,才专门挑了这样普通的衣服。”
“一个车厢里都有两三件,不一样的乘客却穿同一款外套。很可能是在北苑北上下车的时候,我们就将他盯漏了。”
宋书明仍有些愤愤,林愫轻声安慰他,说:“他路灯下都能消失,真的在地铁上玩一出消失,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倒是觉得,这个许言样貌虽好,性格实在是古怪又死板,由不得人不生疑,亏得苗榛榛忍受他这么久。”
宋书明奇怪,问:“这话怎么讲?”
林愫说:“我如果与男友约会,总不希望每次都是同一地点。他们相恋一年,约会像定了行程一样来来去去都是这么几处。精怪贪玩好新鲜,很难持之以恒做重复的事情。”
“这个许言,到底是个什么精怪,这么因循守旧,不知变通?”
宋书明点头赞同,补充道:“还特别不喜欢出远门似的,去的地方几乎都是出租车的起步价。”
他一边说,一边掏出百度地图来给林愫指出来。
“喏,北苑路这里,是苗榛榛上班的地方,这里这个地铁站,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他们约会最常吃饭的奥都商场,在这里。”
“今天去的清河营郊野公园,在这里。”
“喏,许言声称自己读本科的联合大学,在这里。”
林愫漫不经心看着宋书明手指在屏幕上滑动,东戳一下西指一下,没甚上心。宋书明见她出神,干脆捏起她的手指卷在掌心,带着她的手指一点点在屏幕上指出位置。
他粗糙的指尖摩挲着她的,一下一下,带足了挑逗的兴味。
哪知刚摸了两把,林愫竟然将宋书明的手一把挥开,自己在手机地图上左右滑动,像在画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