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把我藏娇吧

  他被我呛着,车开得飞快,没有回以前的那公寓,开到市区的一个地方,这里比以前住的地方要豪气多了,楼中楼的高级设计,一股子没人住的华丽味道。
  我躺在沙发上看着璀璨的灯火,感叹地说:“要是我们分开后,你把这个房子送我,我就发了。”
  “你差钱吗?”
  “差,我穷死了,你碰到我的时候,我不是用创可贴贴额头,然后我钱包里还只剩下那么点。”那时真穷啊,精神与物质穷得一塌糊涂的。
  他一手轻顺我的头发,什么事也不做,就这样躺着,身体与身体偎着,暖得让我懒洋洋的。
  他的指,捻着我的发丝轻轻地搓。
  我转身看着他:“纪小北,你很喜欢我的头发吗?”
  他低头,轻轻一亲我的额:“千寻,你去过崆湖吗?”
  “没有啊。”
  “你会打游戏吗?”
  “不会呢。” 抓住他的手,温暖的大掌将我的手合拢,让我有一种被宠溺的感觉。快速地抽出手:“我去洗澡,累死了,还有啊,你表哥看起来像老八股,比你年纪大多了。”
  他笑,喉里沙沙的,带着股得意地说:“我是家里最小的。”
  “最小的,也会最受宠,都是小霸王呢。”
  “千寻宝贝,你说对了。”
  他挤了进来,要跟我一起洗,在水下一遍遍地亲吻着我的唇,让我觉得我不是他的情妇,而是他很喜欢的情人一样。
  最后一步推开他:“TT。”
  “这儿没,千寻,今天又不是你的危险期。”他咬着我的肩,依然契而不舍地挑逗着。
  我却坚决:“不行。”
  我不吃药,会伤身。
  我更不要什么意外的怀孕,那种痛,入了骨髓一辈子都会记得的。
  我与他的交易很简单直接,如此这般结束的时候,也可以简单。
  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让他供养,也许在我最落魄,最孤独的时候,他就忽然出现在我的身边了。
  如果认真想想,他也不陌生的,跟随着乔东城在偶尔的几次宴会,似乎都有见到,只是我都是打一照面就离开,所以并无太深的印象。
  他们那个圈子并不大,来来去去,无非都是富二代官二代钱二代。
  我猜想纪小北也同意和我一夜,继而供养我,大低是想打击乔东城,乔东城的未婚妻是他情妇啊,他甭提会有多得意了。
  只是如何去结束,什么时候结束,我却是不去想,该来的,应该会来。
  我眼巴巴地看着他,寂寞得紧啊,他却睡得很香,我把他摇醒:“纪小北,我烟瘾上来了。”
  “忍着。” 他无情地拉起被子不理我。
  我手指在他后背划拉着:“忽然说让我戒就戒,很难受的。”
  他回头瞪我:“小爷我半路收箭,就不难受了。”
  “咱俩吸嘛,你不也是吸烟的,你一半,我一半,多和谐。”
  他一把将我抱得紧紧的:“咱俩一块儿戒了,不好的习惯,小爷一一一给你戒了。”
  “为什么,我又不想做好人,说好话,存好心。”那是圣母作的事,与我无关。
  他亲亲我的额头:“小爷我想就好了。”
  “只不过是你的情妇,你却连所有的习惯都得管,我亏了。”还亏大发了。
  “那,做我女朋友吧!”他低低说一句:“正儿八经的。”
  我咯咯笑:“纪小北,你不要告诉我,你喜欢我哦?”
  “小爷什么人,跟你玩笑,你也当真。”他白我一眼:“三更半夜的,不睡觉想吸烟,你是想找死是不是,小爷整死你。”
  扑过来,狠狠地亲我的脸。
  我叫嚷起来:“救命啊,我还年轻,我不想死,你给我的钱,我还没花完。”
  他笑倒在我身上,沉重的身子压得我喘息着,软软的唇,在我耳垂下面轻吻一下。
  带着异样的骚动,让心也忽地狂跳了几下。
  只是无聊而已,烟,吸不吸其实我可以控制得住的。
  摸着他的额,轻轻地一亲:“纪小北,把我藏娇吧,不要在北京了,哪儿都好。”和他在一起,并没有约束的感觉,很舒服,也很满足。我是懒人,我更不喜欢去想太长远的事。
  他想了想,眼里带着抹邪笑:“藏在我裤兜里成不,和小小北天天睦邻而居,你们要相亲相爱。”
  一咬他的鼻子:“流氓。”
  “爷守的不是清规戒律。”
  “好女色会铁棒磨成针的。”
  “试试看。”
  “滚。”
  他看着我哀声叹气:“看得到吃不到,不是爷的作风啊,爷一直是霸王硬上弓的。”
  我眯起眼笑拍着他的头:“乖,盖棉被睡觉觉。”
  “我觉得你像是在拍狗。”他抱怨了起来。
  ……你哪是狗啊,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太精明了。
  一脚压在我腰间,睡相是一个霸道,还把我抱得死紧。
  我不服气地伸手一掐他的大腿,他凶恶地说:“不睡是不是,再动来动去就硬上弓给你看看。”
  “你这个恶魔。”
  “恶魔要吃后妈的。”
  “我不是小红帽吗?我年轻,我可爱。”
  他笑出声,一揪我的鼻子:“你是天使。”
  然后彼此,都笑出了声。天使,鸟人啊。
  纪小北这样温驯的时候可不多,但是特别特别的可爱,把他浑身的霸气和锐手给消弥了。
  每天的早晨,习惯了他亲吻的闹钟,又睁着睡眼迷蒙的眼去给他挤牙膏,我就搞不明白了,到底挤牙膏是一件什么样的酷刑,他就非得让我动手。“纪小北,这儿离地铁远。”
  “爷送你,乖点,柜子里有衣服,自个去找。”
  还得给他配好衣服,这厮有着一副好皮囊,什么衣服一穿上去都好看啊,还有点自恋地对镜照着:“宝贝,如何?迷恋哥吧。”
  一个枕头甩过去:“要迟到了,还不快点,臭美什么啊,衣冠禽兽。”
  乔东城没有来找我,而是差人过来,给了我一个请柬。
  在某些场合上,我得去晃一晃眼。
  至少我们还是貌合神离,还是一些上流之层所知道的未婚夫妻关系,虽然谁都不看好我们,但是现实,却是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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