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月夜丛林
柳姐发颤的声音还有她的指点,让孙易停下了脚步向侧面望去,心里更是狠狠地一沉。
两只灰黄色的动物正在林子里穿行着,见孙易停了下来,它们也停了下来,发出一声悠长的呜嗷声,远远地,还有轻微的呜嗷声回应着。
是狼,肯定是狼,而且还是狼群,而且这些狼明显与本地的丛林狼不一样,体形稍显粗壮,脖子也有些短,目光更加凶悍,估计是从草原流窜过来的外来户。
也许是因为食物来源的原因,环境破坏得更加严重的草原狼比能吃得饱的丛林狼更加凶悍,从眼神就可以看得出来,凶光闪动。
最重要的是,以孙易的气势,竟然没能把这两只狼的凶焰压下去,他可是能跟猛虎单挑的狠人,几条猎狗被他几声低声咆哮就吓得夹着尾巴逃窜,但是这两只野狼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呲着牙齿,低吼着向孙易和柳姐这里扑了过来。
孙易赶紧放下了柳姐,四下看了一眼,奔到了一株高大的柳树前,用力一举就把柳姐举到了树上。
“等着我!”
“嗯!”柳姐点了点头,虽然她更加紧张,却没有多说什么,她是知道孙易的本事,对付两只野狼应该不在话下。
孙易扭了扭脖子,发出一阵阵的骨节摩擦的响声,脸上也闪过一丝狰狞的神色,被人追得像丧家之犬之一样流落山林,如果不是为了保护柳姐,孙易早就杀个回马枪了,这股子火一直窝在心里头,现在这两只野狼找上门来,倒是让孙易有一个泄火的对象。
连短刀都没有拔,就这么迎着两只野狼走了过去,两只野狼在奔跑中一分为二,一只正面扑向孙易,而另一只则从侧面围攻,战术分配得当,配合得极其默契。
狼群一向都是战术大师,它们懂得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围捕它们眼中的猎物,只可惜它们遇到了孙易。
当面扑来的那只野狼一低头,一口就咬向孙易的小腿,而侧面那只野狼如同贴着雪面飞行一样,嗖地一下窜了过来,一口就咬向孙易的肋侧。
遇到狼群围攻,最让人头疼的并不是它们有多么厉害,体形充其量就与一只大狗大差不多,甚至还没有大型犬的体形大,无论是腰还是腿,被咬上一口也不致命。
真正让人头疼的是它们的凶悍,咬上一口就不撒嘴,拖延了对手的动作,然后再次围攻,凶悍得不死不休,三五匹狼,缠斗的时候甚至能把一只野猪甚至是黑熊咬死。
孙易一直静静地站着,直到马上咬到自己的时候,他突然动了,身体一矮,右腿一侧一弯跪了下去,嗷的一声,把咬向自己脚踝的那只野狼用膝盖压了下去,正压在脖子上。
同时抡起手臂向身侧砸去,一拳头正砸在侧面那只野狼的脑袋上,把这只狼砸得哼了一声扑倒地雪里头,翻了好几个跟头才摇摇晃晃地爬起来。
都说狼是铜头铁背麻杆腿,果然名不虚传,这一拳头砸过去,孙易的手都麻了,换成一般人挨这么一下子,不昏过去也要吐上两口血。
可是这只野狼只是昏了那么一下,又爬了起来。
孙易起身,脚下一勾把刚刚按住的那只野狼挑得飞了出去,在雪地里头翻了好几个跟头。
狼这种生物,一旦成群,战斗力是极为凶悍的,不过它们很聪明,不像野猪那样一根筋的冲杀,更懂得审时度势,也就是欺软怕硬,一个照面,孙易就让它们知道什么叫有的人不能惹。
两只受了伤的野狼夹着尾巴,发出低低的呜吼声,一调头在雪地里化做两团影子向远方狂奔而去。
孙易也长出了一口气,现在食物匮乏,他不是没考虑过弄一只狼来吃,就当吃狗肉了。
不过狼这种生物极其记仇,自己真要是干掉一只吃掉一只,只怕后面的狼群真要对自己不死不休的追杀,如果自己孤身一人的话自然不怕,可是还有柳姐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将它们直接惊退是最好的选择。
柳姐哆嗦着从树上爬下来,孙易赶紧伸手接起了她,看她冷得直打颤的模样,不能再这么走下去了,会出人命的,柳姐的身子弱,冬天根本就没有进过大山,也没有什么经验。
孙易背起柳姐,加快了速度,直到天擦黑的时候停了下来,再次筑起了一个雪屋子,又钻到林子里拽回两根枯木点了一堆火。
“把衣服换了!”孙易挑出一套合适的衣服道。
“在这里?”柳姐看着四周一片白色的世界还有刺骨的寒风,先打了一个冷颤。
“嗯,没错,你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必须要烤干,要不然的话很致命的!”孙易认真地道。
柳姐只能咬咬牙开始换衣服,外套一脱,里面的保暖衣在寒风中立刻就变得脆硬了起来。
保暖衣一脱,里头就是白色的罩罩,这东西更加要命,有海绵,更吸水,也代表着会带走体表更多的温度。
“全都脱下来,一件不能留!”孙易道,“快点!”
见柳姐磨蹭着,冻得手脚不好使的样子,孙易也顾不得许多了,主动伸手,直接就把柳姐脱了个精光。
这个时候孙易甚至顾不上欣赏美景了,赶紧把准备好的衣服给她穿上,由于没有内衣,所以穿了足足两套。
脱下来的衣服寒风一吹,硬得像盔甲一样可以直接立在地面上。
挑在树枝上放在火堆旁烘烤着,见穿了厚衣服烤着火的柳姐已经恢复了一些,他该琢磨一些吃食了。
在山庄里走得太急了,甚至没有带得及带食物,这在冬季的山林里可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甚至他们锅子等容器,连口热食都吃不上,这更加要命。
孙易不敢远走,只敢在方圆百多米的范围内寻找,还好今天天气不错,空中挂着一轮弯月,雪光反射着月光,倒是在几十米内都能看清东西。
冬天万物休眠,厚厚的雪层也给啮齿类动物提供了充足的保护,至少孙易不能像狐狸那样隔着雪层听到下面的动静,然后扎个猛子把猎物从雪层下叼出来。
昨天守株待兔一样的逮了两只大耗子那是特例,属于老天开眼,可一不可二。
没有吃的,两三天的山林路程,足以把人冻饿而死,正当孙易头疼的时候,脚下似乎是踢到了石头一样,差点踢折了脚趾头。
借着月光,一个狰狞带角的脑袋也被踢出雪面,竟然半只狍子,后腿和腰肋等处的嫩肉都被啃得精光,还留着大半个身子和森森的骨架,隔着骨架还能看到里头已经冻得如同石头一样的内脏。
“没想到还能捡到兽食!”孙易一下子就乐了,不知是哪种肉食动物捕的猎物,没吃完还剩了一半。
一般情况下这种剩食基本不可能存留得太多,山林里有太多食肉的动物,比如老鼠,鹰类等等,肉食东西剩下的东西,如果看护不当,不到半天功夫就能被啃得只剩下骨头架。
孙易把这半只冻狍子拖了回去,这个时候有吃的就算不错了,谁还顾忌是不是吃剩饭,据说当年蒙古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就是靠吃狼剩下的野食活下来的,一代天骄都不顾忌,自己还矫情个屁。
冻得梆硬的狍子放到火堆边上烤着,直到肉被烤化了,孙易才把肉切下来,然后小心地开了膛,取出了里面的狍子肚,也就是胃部。
就着雪水把里头的东西都洗个干净,一个完整的狍子肚出现在手上,用一根树枝穿过最上端的开口处,内脏的韧性极强,里头装满了雪水也不用担心会坠开。
雪水里放上切得细碎的狍子肉,直接架到小火上烧了起来。
很快,狍子肚的外皮开始发焦,发出啪啪的爆响声,孙易紧张地盯着这个东西,生怕一会就会被烤焦碎裂,火堆里的一些石头也烧得红了起来,用树枝夹起来投进狍子肚锅里头,顿时,水剧烈地沸腾起来,然后再把石头捞出来扔掉,烧上新的石头。
这是北方游猎民族流传下来的一种特色煮肉方法,同时也是一种无奈,早年间,游猎民族缺少铁器,也缺少盐等生活必须品,用狍子或是鹿的胃部当锅子煮肉就被发现了。
而石头投入水中可不仅仅是为了加油,还可以最大限度地榨取石中所含不多的盐份,劳动人民是伟大的,总会有一些无奈中的新发现。
如果不是发现狍子,还有狍子肚是完整了,孙易就要挖木头了,把木头挖个洞,装上水和肉,用烧红的石头反复投入其中使水沸腾,也可以起到煮食的效果。
很快,煮肉的香气就弥散开来,见肉粥煮得差不多了,孙易小心地把这个“锅子”挑了下来,用木头挖了一个简单的勺子交给柳姐。
“你也吃!”柳姐吃了几口热汤,把勺子递给了孙易。
孙易只喝了几口就不再吃了,把勺子交给柳姐,自己也举起了串在树枝上的肉串放到火上烤了起来,“你的任务就是把这些汤吃光!”
“嗯!”柳姐用力地点了点头,眼中闪动着亮亮的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