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返广州
微弱的壁灯下。
九九无聊地玩着手中的白玉镯,时不时咳嗽几声。
奶奶给的白玉镯。
她把白玉镯拿到灯光下看着,这玉莹润得仿佛能滴出水来,通透温凉。
奶奶的遗物啊,她把手镯护在在心口,但愿从今以后,无难无灾,平平安安地度过余生。
她唇色苍白,剧烈地咳了几声。
已经死了太多人了,她希望,剩下的人都可以好好活着。
至于萧老太太的宅子,生前有太多恩怨,九九与萧妈都不愿在回去,不愿忆起伤心的事情,所以她们决定把那间别墅出售。
萧爸死后,九九也有了归宿,所以萧妈现在可以自由自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她说她年轻就想做义工,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了,她想加入慈善机构,关爱残障人士,为社会做些贡献。
兰仲文听闻非常敬重,她跟老太太一样是想福泽后代,但老太太是选择相信风水大师的话,而萧妈是选择了做善事,果然眼光不同胸襟就不同。
兰仲文为她的慈善事业投资,创建了个萧易光明社,起名的寓意是萧爸跟萧妈,纵使阴阳相隔,爱长存。
萧易社不需要学费,只是一个活动中心,但凡是残障人士,均可加入,这个场所是为了给一些成年后的残障人士有个去处,不然他们若一直呆在家中,没有社交,会很压抑。
这样融资庞大又免费的爱心社团,在香港几乎没有,所以很快就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一直有关爱老人和小孩的,就是很少见到有关爱残障人士的,一时之间,萧妈在香港也火了起来。
不少记者前来采访萧妈,那时候刚好在招生,萧妈便借着媒体的力量宣传萧易社。
伴随她的知名度提升,前来萧易社的残障人士越来越多,萧妈身为院长,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但整体是充实满足的,萧妈来看过九九几次,穿着白色正装,五十来岁的她,一身英气,容光焕发,可见她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对于这个结果,九九还是很欣慰的,妈妈找到了自己活着的方式和梦想,梦想是无论到了多少岁都可以追求的,只要有恒心,只要坚持。
暗红色的门慢慢打开。
兰仲文端着血燕进来,面容温柔,“九九,你把血燕喝了吧,晚上早点睡,我明天带你回广州。”
刚才的咳嗽声他都听到了,九九一咳嗽,他的肺也好像跟着疼起来,恨不得能替九九受此劫难。
“啊?”九九迷惑。
“你忘了你以前气管炎是谁看好的吗?”他把血燕递到九九眼前,暗红色的血燕在灯光下显得有些可怖,九九皱眉看着,不肯接过他手中的汤匙。
“我不太想吃的。”九九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冷了脸色,只好慢吞吞接过汤匙,“好吧,为了你,我还是可以勉为其难吃下去的。”
兰仲文忍俊不禁,摸了摸她柔软的短发,“嗯,明天我们回广州去看病,顺便去看看我爸妈,已经6年没回去了。”
当年治好九九病的神医,如今应该还在吧,若九九的咳嗽没好转,那么就回广州看病吧,也顺便回家看看亲人。
他已好多年没回去了,应该去看看爸爸大妈和外公了。
“是要回去告诉他们,我们要结婚了吗?”九九吃着血燕,不经意间问。
结婚……
兰仲文的心底好像被针扎了一下。
然后,一阵温热从那里涌出来,愈来愈滚烫……
他和九九要结婚了。
他失神地想着,嘴角弯了起来。
“是啊。”兰仲文的眼眸突然变得好温柔,凝神着九九,荡出醉人的温柔,“到时候你身体调好了,我们就要个孩子吧。”
九九懵了一下,“可是我还不想要孩子耶。”
“妈妈不是说了吗?趁年轻生孩子恢复快,你今年都二十六岁,可以生啦,不然就要过三十岁了。”
“我还没准备好……”九九的声音弱弱的,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迎接一个孩子的到来,她有点恐惧,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带好一个孩子,怕自己尽不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九九,顺其自然就好。”他把她的短发拔到耳朵后,吻了吻她的脸颊,“你要是怕自己教不来,我来教。”
反正他早就想好了,九九始终是个危险人物,孩子要是给她教,迟早心性跟她一样,迷迷糊糊,随波逐流。
还是他来教吧。
九九默了一下,最终,砸了砸舌,“好吧,生就生吧。”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越发美丽,“谢谢你,九九。”
他吻住她的唇。
谢谢她,愿意给他生孩子。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
九九吓了一跳,口齿不清地挣扎,“我生病了,小心传染给你……”
他却不放开。
犹自闭上眼睛,深情的加深那个吻。
他的睫毛又浓又密,看得九九一阵失神,她楞了一下,便闭上了眼睛。
他的嘴唇有些冰凉,她的嘴唇也有些冰凉,他轻轻地吻她,渐渐地,他的唇愈来愈热烈,呼吸愈来愈滚烫。
身周都充斥了他的气息。
浓烈的深吻。
九九迷乱地沉沦着。
他眼底氤氲着惊人的柔情,他抱紧她,直到九九无法呼吸,他才轻轻放开她。
“好了,九九,你晚上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要回广州呢。”他的眼珠乌黑迷人,在不敢看九九,转身把血燕的空碗拿到楼下去。
在看下去,他就把持不住了,九九现在生病了,他不能欺负她。
第二天天刚亮。
兰仲文就把九九叫起来,早晨和半夜是九九咳嗽最严重的时候,她睡眠不深,睁开无光的眼珠咳嗽。
兰仲文把她扶起来,马上就圣诞节了,他们还得快去快回,在圣诞节之前赶回香港来。
他给九九换衣服,梳头发,就像过去无数个早晨,他悉心照顾她,并且习惯了。
九九懒懒地坐着,时不时咳嗽几声。
每当她咳嗽,兰仲文的眉头便皱得仿佛能夹死一只苍蝇。
这病似抽去了她的灵魂,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单薄苍白。
他给九九穿上四件衣服,保暖衣,线衫,马甲,大衣,在围上围巾,套上帽子,手套。
穿好后,九九俨然是一只小粽子。
陆叔已经把车准备好了,兰仲文把九九抱上黑色的莱斯劳斯,司机小扬开车,兰仲文坐在后座上,照顾九九。
路上,兰仲文给兰宅拨去个电话,说他和九九晚上会到家。
已经六年没回去了,从前是他的事业未成型,九九离开了他,他不想踏进广州,今日回来,他什么都拥有了。
事业,地位,最爱的女人。
都拥有了。
他们到了广州,没有先回市里,而是先去拜访神医,黄土路上,两旁的白杨树直冲云霄。
风景不断从身边倒退。
九九依偎在兰仲文怀里,看着窗外的白杨树,想起了高一那年,兰仲文开着军车带她来拜访神医。
那年他才十五岁,还没到开车的年纪,却还是拿着军牌直闯大道,为了她的病,他熬中药,打探神医的地址。
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细水流长的爱情。
“兰花儿,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吗?”那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相恋十三年。
那是谁都无法始料未及的,尖子班的翘楚和尖子班的吊车尾,竟然神奇的相爱了。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淡淡的,染上一丝温柔的光晕,“我肯定记得啊,那时候你蠢得要命,上课时间各种小动作,花花肠子千万条,老师怎么罚你你都不怕。”
九九也笑,眼珠黯淡无光,“兰花儿,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在香港上学,我们每天都会做纸工艺,这是为了开发学生大脑里的丰富想象力,初三之前我都是在香港上学的,所以我习惯了,怎么改都改不好。”
兰仲文低下头,乌黑迷人的眼珠认真看她,“九九,那年你在广州,过得很压抑吧?”
起初,她听不太懂普通话,所以班上的同学经常用普通话讽刺她,嘲笑她。
那时候英文不是主要的课程,所有人都不知道香港的国语是英语,而普通话在香港只是一门中文课,就跟国内的英语一样,是一门课,她从小讲粤语和英语,学不好普通话也很正常。
九九摇头,笑容浅浅,“一开始是挺压抑的,后来认识了你,兰花儿,你对我来说,真的是英雄一样的人物,就是因为我认识了你,我的一生好像被改变了,从我们当朋友开始,霉运就离开我了,我每天都过得好开心,每天早上,都期待着与你见面。”
认识他,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也许早在很多年前,她就已经暗恋他了,他是学校的第一名人,每个星期一升红旗的早上,他都会穿着校服,身材修长,眉眼濯濯,气质高贵,远远地,领着五星红旗走来。
就像是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俊美王子,他仿佛带着光,令所有女生都看痴了,拼住呼吸凝望他。
那么地神圣,那么地优雅。
但凡一三五,课间操的时候,他英挺的背影会对着全校师生,伸张四肢,为全校师生做早操示范。
一阵风吹来,他的身影仿佛是虚幻的,带着缥缈疏离的味道。
但凡五四,校庆,他会立在礼台上,这时候,他的眉间通常点着一颗朱砂,令淡漠的面容看起来仿若樱花妖般妖冶动人,兰芝玉树,拿着话筒循循讲述台词。
台下的学生都折服在他的气度与才华中。
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成绩优异,年年拿奖,长相俊美,家境殷实,他简直就是荟萃天地之灵气而降生的,与生俱来带着天神的眷顾,活得让所有人望尘莫及。
也许还没到尖子班之前,九九早就暗恋那个少年了,他是带着光一样的存在,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舆论一片。
九九刚到广州的时候,成绩极差,只能呆在学渣班六班,六班距离尖子班是那么地远,两个班级需要横跨一条50米的走廊。
但纵容如此,兰仲文的事迹还是灵活灵现地出现在她眼前,因为每个女孩的课间爱好就是讨论他,因此,九九是认识他的。
有时候她也会被苏如她们拉去尖子班,假装散步,从尖子班经过,然后几个女孩看到他在黑板上抄习题,背影倨傲。
此时,几个女孩会笑着捂住嘴巴,心花怒放。
有时候她们会站在尖子班外很大声的说话,试图引起他的注意,而他也确实被打扰了,微微皱着眉从教室内转过头来,几个女孩就会激动得一溜烟跑了。
事后又聚集在一起,讨论他当时到底是看着谁。
九九想起这些纯真过去,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兰仲文凝视着她,意思是怎么了。
九九掩着嘴,把过去的事情都通通告诉他。
兰仲文听了,也是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这么说来,你从一进校门,就那么关注我了?”
“那是必须的啊,全校谁不关注你?”后来她才知道,那时候的他,虽然优秀得人人嫉妒,但他从来没想过情情爱爱的事情,把心思都专注在学业上。
所以,所有女孩都表错了情。
“对了,兰花儿,我没有去尖子班之前,你知不知道我这个人的存在。”
兰仲文唔了一声,眼珠湛然,“要说知道,我还是知道的,你们家搬来小区的时候,整个小区都在讨论你们家,我爸认识你爸,对我提起过,所以我记得。”
“那么你到底是记得我们家,还是记得我啊?在学校,你有没有关注过我?或者说,你有没有关注过谁?暗恋过谁啊?”
“没有,九九,我一心学业,没有想过其他事情。”
“切——”九九鄙视他,“真是个呆子,那么多女孩喜欢你,你还一心关注学业,真够逗比的。”
“是呀,要不是你收了我,可能我就要去山上做和尚了。”
噗嗤——
九九喷笑,“得了,就算我不要你,那也有大把女人抢着要你,你肯定不会空虚寂寞冷的哒。”
“那也得我喜欢才行啊,九九,这么多年了,我对你的感情,还不足以让你放心我吗?”
九九心中一惊,回望他,“不是的,兰花儿,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就算我们分隔两地多年,我亦相信你不会离开我。”
这就是所谓的安全感了,不管是吵架,分离,都清楚地知道对方除了自己,不会再爱上另一个人。
这样的感情,就算在一起几十年,也一样会恩爱如初,两个人真心想在一起,真诚是基础,信任是巩固。
黄土沙路还是和十年前一样,漫无尽头,黄沙飞舞。
十年了。
九九感慨地想,再次来到神医的住所,已经相隔十年,所幸她还爱他,他还爱她。
他还陪着她。
神医还是那对孪生姐妹花,诊所似乎完全没有改变过,陷在乌蒙蒙的雾霭中,好像随时要瓦解。
院内还是那个简雅的平房,还是大排场龙,等五点一到,孪生医生就打开坊门走出来。
还是一身医袍,还是头发低束,她们貌美如花,逐一问诊,走到九九身前,其中一个医生多看了她一眼,用听诊器放在她背后听了下,凝神细听。
“你以前也来过这里对吗?”那个医生问她,她的声音竟是这样好听,令九九呆了一呆。
“是的。”九九乖巧点头。
医生微微一笑,“急性气管炎,要注意点了,忌吃辛辣,多吃点清淡的吧,不然会转成慢性气管炎的,那样就麻烦了。”
九九点头,似懂非懂。
“还有什么要避免的吗?”兰仲文沉声问,眉眼担忧。
医生看了他一眼,淡淡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艳,点了点头,“要避免着凉,慢性气管炎是会跟着她一生的,到时候可能会转成哮喘病,那就会困扰生活了。”
兰仲文抿着唇,医生已经离开了。
这意思,是九九晚年会得哮喘病,哮喘病是常见病,很多人晚年都会患上。
哮喘病终身无治,但可以用药物控制,不影响生活,但影响健康。
今日听医生亲口说出来,兰仲文有点不能接受,他僵直着背脊,怔怔站着。
眼眸深处有抹哀恸。
九九拉住他的手,温声哄他,“没事的啦,很多女人过了更年期就会生病了,高血压,哮喘病,糖尿病,都是常见病嘛,况且我也不一定会患上,我注意锻炼身体,遵循养生之道就好了,你不要太担心了。”
好像会患病的人是兰仲文,而不是九九一样,九九呼出一口气,其实她没那么怕的,哮喘病是常见病,她不担心,只要可以跟他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事,她不怕。
兰仲文低垂着眉眼,轮廓有些哀伤。
他凝视着她,唇色凄美如漫天樱花,“九九,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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