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夏侍郎脸阴沉沉的,这几日秦王跟皇帝一逮着机会就亲热地叫他亲家,若不是这两个都是他惹不起的,他真的开打了!
  “爹,我不后悔的。”夏碧蕾小声地说,看着亲爹黑成一团的脸,鼓起勇气为自己辩解,“阿瑁当时差点就死了,如果我来迟一点,这辈子可能都见不到他了。”她简直不敢想如果见到的是阿瑁的尸体,她得有多痛苦。
  “你就非得自己出手吗!”夏侍郎气恼,再怎么隐瞒都瞒不过有心人的探查,姑娘家的名声何等重要,“你与爹说,爹也会让人去救他的,你一姑娘家三更半夜打晕门房跑出去,被人知道你能有什么好名声!”
  夏碧蕾小声地说,“情况太紧急了嘛,况且我速度已经够快了才赶上了,我不相信别人能同我般没日没夜赶路救人。”
  夏侍郎心疼不已,将闺女搂怀里,说实话,换个人他真的不知道能不能及时救到康王,毕竟不是自己血亲,谁能不吃不睡赶着去救人。也就自家傻孩子,不要命似的赶路了,怪不得瘦得这么厉害。
  “而且……”夏碧蕾抬头看爹的脸,一脸孺慕,“我不想将爹牵扯进来,爹让人救人,多半只能寻些江湖好手吧,到时能说什么借口呢,未卜先知?传出去爹的名声都没了,此外,爹一个外臣贸然接近康王殿下,只怕朝中对头不对付……”
  孩子太懂事怎么办?夏侍郎心酸得厉害,揉着闺女的头发,女儿的话他清楚,什么老对头,分明是怕皇帝起疑心,毕竟他可是一心作纯臣之人。
  “爹当官虽说也有实现生平抱负之意,但最重要的是保障家人。”夏侍郎一脸温柔,“碧蕾啊,你不用这么懂事的,天塌下来有爹顶着呢。万事交给爹,你开开心心过日子就成了。”
  总算雨过天晴了,夏碧蕾松了口气,然后她听到父亲无情地说,“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做错事了还是得罚的,从明天起,每日写一百张大字交与爹检查吧。”
  夏碧蕾含着两包泪,亲爹,手下留情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6章
  等弟弟妹妹回家后,又是一阵疲劳轰炸,夏碧蕾都快没脾气了。
  怎地人家当个长姐威风凛凛的,她当个姐姐一点威严都没有。
  “那是因为人家的姐姐以身作则,我的姐姐却是坏榜样!”夏碧艾呵呵,将几本书丢过来,“这些书都是书院的夫子要求读的,别忘记读完后写文章啊……”
  夏碧蕾眼珠子都突出来了,这么多,还都是文言文,还要写文章?上天要亡我,她对着无情离去的妹妹伸出一万个尔康手。
  亲妹啊,你别走啊!
  夏碧蕾苦着脸开始过上每天不是写大字就是看书,然后绞尽脑汁写文章的日子。亲妹可是说了,她开学不上课的行为太糟糕了,为了避免夫子生气,亲妹子跟各位夫子说她非常好学,就算在外面也不忘记做功课,据说书院的夫子老怀大慰,代价就是她没日没夜的做-作-业!
  夏碧蕾苦中作乐地想,好吧,上辈子没读高三,现在终于能体会高三狗的辛苦了。
  其间皇帝又送了一堆礼物过来,表面上看是夸奖夏侍郎工作得力,实际上一看那一大堆五颜六色的珍贵布料,价值连城的头面,和水晶玉石制造,姑娘家爱不释手的小玩意,就知道皇帝暗中要感激的是夏碧蕾了。
  夏侍郎更出名了,现在京城里无人不知道这是皇帝眼中的大红人,红得发紫的。
  夏侍郎咬牙切齿,特么的康王殿下居然假公济私,将自己要送碧蕾的礼物也塞了过来,最可气的安公公居然一脸暧昧地恭喜他,未来的女婿对闺女这么上心,当真是天赐良缘,他不必为大女儿的未来操心了。
  “对了,康王殿下现在没办法来,他正被皇上跟秦王爷压着养身体呢,不过康王殿下说了,等他征得皇上的同意,能出府后,立刻上门问候侍郎大人。”安公公看着夏侍郎那张俊美的脸变成铁青,有些胆战心惊。他这个没鸟的人虽然喜欢看别人倒霉,可对自己惹不起的人,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早知道就将这差事推给别人了,真是的,如果旁人能跟康王联姻,大概开心得做梦都笑出来。
  唯一让夏侍郎觉得安心的是闺女的态度,碧蕾大概最近忙着书院的功课,将礼物分的分,送的送,又钻进书堆里了。夏侍郎颇为安慰,这才是大家闺秀正确的打开方式,敢着上就不值钱啦,他发誓,康王殿下不过五关斩六将,休想将碧蕾娶回家去。
  夏碧蕾偷偷将秦瑁送的玉佩收起来,不让亲爹看见,她最近还处于戴罪立功状态呢,可不能再惹怒老爹了,每日一百张大字差点没要了亲命。
  **
  “雪消,我不在这些日子,有什么事情发生吗?”休息时间,夏碧蕾喝茶吃点心,休息一下大脑,她决定听些八卦放松一下。
  “京城里没啥新鲜事。”雪消想了想,“都是些旧谈了,新鲜些的就只有安定伯跟小姨子通奸,妻子气得吐血……东平候世子跟随祖母礼佛的路上救了惊马的罗大学士的嫡女,大家都说罗大姑娘对他一见钟情,最近经常到东平候府看望老夫人……”
  夏碧蕾精神全来了,“罗大姑娘对东平候一见钟情?她长得怎么样?是不是虎背熊腰,特别像男人。”
  雪消目瞪口呆,“罗大姑娘真长成这样,她也没脸对东平候世子一见钟情吧,还有罗大姑娘出身书香世家,又不是武将人家的姑娘,不对,武将家的姑娘也不至于长成虎背熊腰吧。”
  夏碧蕾手指摇了摇,一脸正经地说,“你不懂,罗大姑娘要是不长得虎背熊腰,说不定东平候世子还不喜欢呢。”毕竟是gay嘛,长得不够man东平候世子怎会看得上。
  雪消吓了一跳,“东平候世子口味不会这么怪吧,大姑娘亲眼目睹过东平候世子与这样的姑娘有来往?”不然怎么会这么笃定。
  与姑娘来往没目睹过,与男人来往倒是亲眼所见,不对,逍遥候世子男生女相的,也不是虎背熊腰的款,夏碧蕾马上改口,“我弄错了,东平候世子应该喜欢秀气的,最好还有些傲娇跟偏执的。”
  伺候大姑娘久了,多少能猜出她意思的雪消将她的话与罗大姑娘联系起来,“那应该挺有谱的,罗大姑娘长得挺秀气的。”傲娇跟偏执听着不像什么好词,雪消觉得东平候世子不至于胃口这么重。
  “对了,我二妹妹跟三妹妹有没有什么举动?”夏碧蕾问道,其实她主要想问夏碧茉有没有什么异动。
  “三姑娘倒是挺安份的。我听说她疤痕去得差不多了,只是伤疤还不平,有些凹凸感,是以一直在寻西域的商人要上好的膏药。”雪消道,大姑娘不在,她一直留意府上发生的事情,“倒是二姑娘有件事让我不解。”雪消说着,迟疑地看了夏碧蕾一眼。
  “什么事?”夏碧蕾眉头皱起,当时她急急寻秦瑁去了,没时间处理刘三郎的事,看雪消迟疑的模样就知道应该跟刘三郎有关,“跟刘三郎有关?”
  “姑娘你怎么知道?”雪消大奇。
  夏碧蕾沉吟,“你打听到他们谈话的内容了吗?”
  雪消摇头,有些羞愧,“抱歉啊,姑娘,我以为刘三郎找二姑娘是因为他看上二姑娘了。”她当时还生闷气呢,虽然嘴巴上没说,可谁不将二姑娘与大姑娘作比较,在这种情况下她们能好好相处才怪,当时她还觉得刘三郎忘恩负义呢,明明是大姑娘治好他的脸,他居然跟二姑娘来往。
  “我得找机会见见刘三郎才成。”夏碧蕾眯着眼,这死孩子,果然还是插手了,白痴,被白莲花的外表迷惑了吧,他哪知道看似出污泥而不染的白莲花,梗里全是黑泥。
  “恐怕姑娘得等了。”雪消想了想说,“我听说刘三郎去南方看他外祖母去了,据说外祖母身体不好,颇为思念他。”
  夏碧蕾无奈,算了,那蠢蛋大雷都放了,现在找他也没用了。
  聊天的主仆并不知道刘三郎去南方的真相。事实上是刘家担心刘三郎真的看上逍遥候世子的未婚妻夏碧茉了,与逍遥候世子斗,刘三郎完全是鸡蛋碰石头啊,只要女人没瞎,都不会选择刘三郎!当然就算夏碧茉眼残了要退掉逍遥候世子的亲事,选择刘三郎,定勇伯夫人也不敢要这样始乱终弃的女人。
  赶作业赶得黑天暗地的夏碧蕾终于在上书院前赶完了,得感谢夏碧艾小天使,她终究看不顺眼姐姐眼下的黑眼圈,出手帮忙了。
  夏碧蕾在久别学校后,又当上了学生。杏花书院是京城公认第一的书院,风景相当优美,夏碧蕾两眼亮晶晶的,真漂亮的书院啊。
  “那当然。”夏碧艾一脸自豪,“咱们书院种了好多花,春天如同花海呢。”
  “不,我是说树上的柿子跟梨,长得可真美啊。”夏碧蕾一脸痴迷看着树上的果子,条件反射地吞了吞口水。
  夏碧艾一甩袖子,脸青青地走了。
  书院里的姑娘大都出身大家,京城贵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夏碧蕾有点方,再次觉得自己成为文盲了。
  书院的夫子颇为失望,还以为发现了海带功效,改良了纺织机而闻名天下的碧蕾县主跟其妹一样是个少见的才女呢,却没想水平只是平平,诗词水平更是差得一塌糊涂,倒是算学天赋惊人,偏科的学生书院并不少,夫子们见怪不怪之后倒是觉得,一个人精力是有限的,能改良纺织机自然在这上面花心血不少,琴棋书画差些也正常。
  夫子们降低标准后,夏碧蕾日子好过多了,对书院的生活也逐渐适应了。古代的姑娘虽然成熟,可毕竟是按照大家闺秀标准培养的,杏花书院又特别注重姑娘们的心性培养,是以夏碧蕾想像中爱炫富的极品,陷害人的白莲花啥的书院里居然看不到。
  “姐姐真傻,就算真有人心性恶毒也不会表现出来。”夏碧艾摇头,“众目睽睽之下,名声可是很重要的。”书院的夫子大半都是出身贵族,贵族圈子就这么大,夫子一句话足以毁掉一个姑娘的终身。
  夏碧蕾招待不请自来的夏碧茉的时候,深觉得夏碧茉考不上杏花书院是好事,作为将人品放第一的杏花书院,夏碧茉若是真考上了,以她要做的事,大概名声也毁了。
  “大姐姐,你看这珠花好看吗?”夏碧茉嘴角露出甜蜜的笑,“这是范大哥送我的,还有这枝簪子,做工精细吧……还有我这身衣裳的料子……”
  “真好看。”夏碧蕾诚心夸奖道,“逍遥候世子对二妹妹可真上心,二妹妹有福气得紧,大姐姐真为你高兴。”
  虽然此女演技一流,可她眼尖,还是看到夏碧茉那一瞬间的扭曲。白痴,真以为刘三郎离开了,她就一无所知了。
  雪消送走夏碧茉后,一脸气愤地问,“姑娘,二姑娘究竟想干什么?”从头到尾将未婚夫送她的东西夸了一遍,莫不是姑娘说的秀恩爱?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7章
  雪消最近特别气愤,二姑娘夏碧茉那是一天三餐炫耀自己跟逍遥候世子有多恩爱,逍遥候世子对她有多好……过于露骨的话简直让人恶心。
  “范大哥那时紧握住我的手,说我插的这枝簪子特别好看呢。”夏碧茉脸红红的,一脸娇羞地低头,“他说就喜欢我打扮得清雅的模样。”
  你特么的怎么还不走!每天被关爱有加将她视为超级偏科生的夫子留了一大堆作业的夏碧蕾暴躁不已,敷衍地说,“哦,祝你们百年好合!”
  夏碧茉低头咬牙切齿,这反应不对呢!一般的姑娘家听了不都气愤嫉妒得不行,然后想法子将亲事抢过来吗,就算不抢也会想法子破坏。
  “大姐姐,你就不能换个词吗?”整理好情绪后,夏碧茉一脸哀怨地抬头看着她。
  “哦,再次祝你们百年好合!”夏碧蕾没啥诚意地说,低头翻看一本书。
  难不成夏碧蕾并不喜欢逍遥候世子范简这样的男人?夏碧茉一脸狐疑,按理说如果不知道逍遥候世子喜欢男人的事,十个女人中有九个会喜欢上范简的,当然还有一个可能……
  夏碧茉紧握住手,呼吸有些紧张,“大姐姐知道吗,你不在的时候,刘三哥曾经上门。”
  “我听雪消说了。”演戏谁不会,夏碧蕾好整以暇地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他之前不就经常上门,怎么了,是不是他的脸又长痘了,要上门寻我开药?”
  夏碧茉握紧拳头的手稍松,“嗯,他并不知道你不在家,他脸上长了个面皰,可紧张了。”原来她并不知道真相,若不是知道第二天刘三郎就去南方了,她还真不敢想出这个法子。有些出神地看着夏碧蕾精致的小脸,这般的美貌,没几个女人不嫉妒,没几个男人不心动吧。夏碧茉反复在内心说服自己,她生得不够美,所以范简才喜欢上男人的,但换成夏碧蕾就不同了,她长得这么漂亮,没有人能厌恶这张绝色的脸蛋,范简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夏碧蕾笑了笑,“刘三哥一定是控制不住嘴巴了,我早说过吃太多油炸的食物对身体不好了。”白痴,肯定是为要不要告诉夏碧茉事实真相内心煎熬,啧,晚上失眠的结果就是青春痘凶猛来袭了吧。她若有所思地看向夏碧茉,这女人也够毒的了,明知她对刘三郎有恩,刘三郎好心告诉她事实,想让她脱离苦海,结果这女人反坑到她头上,也不想想她若真的跟逍遥候世子在一起了,刘三郎得有多痛苦,他好心的结果就是恩人的一生被毁了。
  恩将仇报说的就是夏碧茉了,夏碧蕾有些嫌恶,她真的不想再看到夏碧茉了。
  “怪不得刘三哥着急成这样呢。他大概是怕脸上又被毁了。”夏碧茉安心了,然后又有些奇怪,如果不是知道事实,为什么她一点都不心动呢?
  “大姐姐,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呢?”她装出害羞的模样问,“你知道的,我的终身大事解决了,现在就想着自家姐妹顺顺利利的才好。”
  夏碧蕾在屋里看了看,终于找到能装逼跟吓人的东西了,她笑眯眯地拿过放了满满金步摇的首饰盒子,随手拿出一枝将之掰断了,“我喜欢强壮点的,二妹妹不知道,我最讨厌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了,简直是百无一用啊。”
  夏碧茉看得两眼发直,她怎么不知道夏碧蕾居然力气这么大。
  还不够吓人?夏碧蕾想了想,又拿出好几枝,继续掰,“我力气太大了,真担心未来的夫君被我打死了,还是长得结实些的好。”你那男身女相外加身娇体柔心毒的未婚夫就算了。
  夏碧茉从未有这一刻想将夏碧蕾范简凑一对,在知道真相的一刹那,她简直是将范简恨之入骨,真恨不得亲手杀了他,可惜她是个柔弱的女人。
  “大姐姐学过武?”她吞了吞口水,有些热切地问,夏碧蕾这么厉害,对付范简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吧,果然她将亲事推给她是正确的,她这么厉害,大伯又是未来的英武候,范简肯定欺负不到她头上。
  夏碧蕾怒火简直要将理智烧没了,见过贱的,可真没见过这么贱的,这一刻她对夏碧茉的厌恶超过了夏碧蕖,最起码夏碧蕖的恶与毒都摆脸上。
  “是啊,学了好多年呢,不是我自夸,我这次回来的路上还遇上山贼了,亲手宰了好几个哦。”她一脸诡异地靠近夏碧茉,“那些山贼说了要抓我回去当压寨夫人,我一怒之下先是砍了他的左手,那血一个子飙出来了,他大叫,用又怨又毒的眼神盯着我。这样的人迟早要成后患的,我当然不能放过他,所以我牙一咬,将他的头砍下来,啧,头掉下来了,血液也飙出来了,我靠得太近,上好的绸缎做的裙子都毁了……第二个山贼比较好,我一剑过去,从他的眼睛戳过去,总算没弄得到处都是血,就是剑收回来的时候,挂了一颗眼珠子在上面……”
  “呕呕……”夏碧茉脸色发青冲了出去,一路上干呕个没完。
  哼,总算可以安心看书了,夏碧蕾重新拿起书,下次她应该不会不长眼来找她了吧。
  才看了没两分钟,夏碧蕾又快喷泪了,好难啊,今天的作业为毛是诗词呢,碧艾小天使,你今天为毛要出去逛街啊,姐姐想死你了。
  **
  夏碧茉确实是被吓到了,当然她冷静下来后,又怀疑夏碧蕾是不是嫌弃她烦人,故意恐吓她。于是她亲自试了试,结果手都勒红了,金步摇纹丝不动,让丫鬟尝试,也没一个能将之掰成两半的。她不得不直视堂姐是个武功高手这样的事实。
  堂姐是不能坑了,女人的撕逼她不畏惧,可动不动就砍头啥的太可怕了。夏碧茉心有余悸想起夏碧蕾对她说的话,她真的不怀疑她杀过人,因为那一瞬间,夏碧蕾身上的杀气真实得让她毛骨悚然。
  其实夏碧茉不是没考虑过别人顶缸,逍遥候世子范简的家世跟容貌让书院无数姑娘对她又嫉又妒,如果她有心坑的是别的女人,说不定早就成功了。可她考虑再三,觉得还是自家姐妹,尤其是夏碧蕾顶缸最好。一来自家姐妹抢了她的亲事,传出去别人会更同情她,她到时含泪将亲事让与姐妹,更能博得外人的同情跟赞扬,二来虽然家族名声有损,可有时候出污泥而不染更让人钦佩,只要操作得当,姐妹越不堪反而能衬出她光彩夺目,更何况夏碧蕾是隔房的堂姐,她的名声就有被污也有限。再加上大伯是英武候世子,她被夏碧蕾抢了亲事,别人只会怀疑是不是大伯趁势逼人。三来……夏碧茉沉下双眼,她不知为何越来越厌恶夏碧蕾了,她越风光她就越厌恶她,她总觉得夏碧蕾是她天生的敌人,两人中只能存活一个,夏碧蕾越光彩她就越黯淡。
  在大伯一家没回京城之前她一直很优秀的,说到英武候府,大家夸奖赞美的对象都只有她一个。夏碧茉有时总不免荒谬地觉得,夏碧蕾是不是夺走她身上的某样东西才这么风光的,比如说运气之类的。
  夏碧茉叹了口气,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夏碧蕾既然不能坑了,那就换个对象吧。不过在这之前得好好隐瞒得才成,从逍遥候世子的迷瘴中清醒过来后,夏碧茉才发现这是个多么可怕的男人,愤世嫉俗,偏执,一身戾气隐藏在秀气的外表下。她曾经见过他将一个意图扑到他身上的歌女狠狠一脚踹过去,如果是以前她还认为他这是洁身自好,可当她看到他一脸享受地将那女人踹个半死不活的时候,她的血液冷了下去,这个男人憎恨女人,发自内心的憎恨。
  夏碧茉盘算着周围交往过密的朋友,姐妹是不成了,如果是好友抢走自己的未婚夫呢?虽然不如姐妹抢走那样令人同情,但多少有些用处。
  只是得好好计算才成,毕竟她在书院给人的印象一直是温柔优雅的,突然变得爱炫耀,尤其是炫耀自己与未婚夫之间的感情,传出去别人难免会觉得她轻浮。更何况书院人多嘴杂,她形象大变,就算成功将范简丢给别人,大家难免会发现什么不对。再者逍遥候府或许会发现她的意图,想起范简将歌女踹得只剩半口气的模样,夏碧茉打了个寒颤。
  烦恼地在房间转来转去的时候,夏碧茉听到丫鬟来报,“姑娘,逍遥候世子邀请您去逛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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