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朴志成
独孤的猜测并没有错。在火亮金的大军身后,确实是一支精锐的轻装士兵。而且这支军队还真的是由血杀亲自率领。
那天晚上被独孤的狡计忽悠了之后,血杀当时是气的暴跳如雷。一边大骂着独孤的卑鄙狡诈,一边下令朱石谈准备战略物资南下。而朱石谈也算识相,在见到大帅怒发冲冠之后,立刻在周围的村落重金找了两个熟悉地形的向导。而第二天一早,血杀就率领着一万大军轻装南下。
比起独孤大军的装备来,血杀的大军的装备更加的简单。大军仅仅是携带了两天的口粮,在一路南下的过程之中,血杀以节省粮食为由,一路上收刮着掸族部落的粮食,可以说是走到哪吃到哪。而自己带着的粮食,血杀却是一点儿没碰。掸族的沙丹本来就已经被独孤的无赖行为气的咬牙切齿,哪知道才一天的功夫,又来了一支比起独孤还要流氓无耻的军队,但是看见了这支军队的模样之后,沙丹很明智的选择了妥协。开玩笑,面对着一群凶神恶煞而且携带着大量的引火箭矢的军队,沙丹就算是白痴也明白对方是怎么想的。他现在想的就是希望这一群瘟神早一点离开,等到血杀的大军进入了景州地界,沙丹这才松了口气。
不过血杀的那两个向导终究不是客水族的族人,虽然他们对于滇南路的道路还算熟悉,但是对于滇南南部地区,他们也就只知道主干道而已。昼夜行军之下,血杀的军队居然和独孤的军队产生了一点偏差,暗夜之中也看不清前方军队走后留下的踪迹,结果血杀是率领着大军从南平西侧大约十里的地方直接插了下去,一直到了林邑南部的南岭山脉,这才止住了脚步。等到天一亮,两个发现带错了路的向导正准备给血杀请罪,但是血杀却意外的发现,在他所处位置的南北两方,各有一股为数大约五万的金花大军。而且北部的那只军队似乎正在交战之中。出于军人的直觉,血杀当时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然后立刻勘察地形,准备在这里打上一仗。
经过细致的选择,血杀终于选定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山口作为他的阵地。在北面与金花大军交战的,必然是独孤的部队。而依照血杀对独孤的了解,独孤虽然人品很是无赖,但军事才能却不是盖的。他既然敢主动挑衅,那必然就是有了至少七成的把握。而金花士兵若是不敌,那么必然会请求后面的大军立刻救援。想到这里,血杀的心思立刻灵活了起来。若是南面的金花士兵准备北上救援,那么这里自然是最便捷的道路。而北面的金花士兵若是撤退,也必定会经过这里。仔细斟酌了一下,血杀还是决定将自己和金花的处女战选在了这里。
血杀不知道的是,他现在站立的地方,便是金花王朝北部与景州接壤地区最为重要的山口羊水崖。只是客水族的实力实在有限而且这里又处于火亮金五万大军的后方,所以金花并没有派人把守,于是这也就在无意间成全了血杀的这一仗。
在接到火亮金的信报之后,朴志成没有任何犹豫的便率领着全军北上。除了少部分留守营地的后勤辎重部队,五万大军是倾巢而出。虽然不明白河套大军为什么来的这么迅捷,而且也不知道对方的兵力。但是既然对方敢于率先发难,而且是不远千里的南下奔袭,那就必然是有所依仗。火亮金的才能他还是很了解的,如果是对付滇南五族的地方武装,他还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和清风的正规军相比,那还有些差距。
作为金花第一名将,朴志成无论是眼光还是眼界都是出类拔萃的。对于清风境内现在的诸多势力,他还算了解。在北征军失败之后,清风帝国已经处亡国的边缘,然而河套昊天的神奇崛起,却使这个趋势向后推迟了几年。不过朝廷毕竟是积重难返,虽然现在还在苦苦支撑,但也就是支撑罢了。现在的清风帝国,值得他注意的,也就只有秦川路的李家和河套的昊天。李家百年积淀,现在正处于清风帝国的中心地带,周边的诸多势力现在都还算是盟友,完全可以放下心来积蓄实力。而且李萧漠也是年少俊杰,李家现在表面上积极和朝廷联合作战,也为李家赢得了不少民心。如果朝廷那边有变,那么李家绝对是反应最快的一个。
而河套虽然崛起的时间很短,前前后后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但是,他们的战绩却是特别的悲壮辉煌。壶口会战,一战奠定了昊天民族英雄的地位,也同时将河套军队的战斗力提升到了顶点。昊天此人也是清风帝国最年轻也最忠心耿耿的封疆大臣。不过朴志成一直认为,在没有彻底解决塞外六族对河套的威胁之前,他和河套之间并不会有什么交集。只是没想到,河套大军南下的居然是如此的快捷。
从内心里说,朴志成是很不希望和清风开战的。他很满足于金花现在是清风的一个属国的地位。清风毕竟是太大了,金花王朝积累了近百年的国力,人口也就刚刚突破千万,总兵力也就三十万。而清风帝国虽然丧失了河北五路,江南路和扬州路也已经沦陷,但是依然拥有至少七千万人口。而清风的几个地方领主,哪一个不是拥兵数十万。以金花士兵的战斗力和金花目前的国力,恐怕单打独斗还不是四个藩镇任何一个的对手。
而且神州一族的韧性也实在是太强。他们的民族历经了数千年的风雨,但是每次都能够在废墟中站起来,然后威震宇内。然而国王陛下的话也实在是让他心动。此战若是胜利了,他们就能够得到整个大湖路甚至是江南路的一半。那样,金花的国力必然会有很大的提升。称霸大江以南将在不是梦想。而此战若是败了,顶多是上一封折子请罪。神州王朝向来爱好面子,因此日后必然不会追加。而在战争中获得的一切金银财物,甚至都不用归还。在这样的诱惑之下,朴志成终究没有抵挡住国王陛下和三越的游说,率先掀起了和清风的战争。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西江防线上那个平时看上起来和蔼慈祥的老爷子欧阳靖忠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在老而弥坚的欧阳靖忠的防守之下,数年以来,金花三越联军居然是被一直挡在了西江南岸。而河套大军居然还响应了朝廷的号召,不远千里的前来救援。
朴志成对火亮金与河套大军的正面碰撞并不抱有任何的奢望。不管是士兵的单兵作战能力还是团体协作精神,金花大军都完全无法和清风帝国相比。至少在和靖南公欧阳靖忠作战的时候,清风的南方军团和地方驻军表现出来的素质就让朴志成心惊不已。而在壶口会战之后,河套大军的战斗力明显是得到了巨大的提高。朴志成估计了一下,现在的河套大军的战斗力怎么说也是清风南方军团的水准。不过朴志成认为,火亮金还是能够支撑一段时间的。毕竟河套大军乃是突袭,因此数量绝对不会太多。
大军一路北上,在到达羊水崖地界的时候,朴志成突然心中一惊。前面道路上的树木似乎被清理了不少,而且羊水崖上似乎传来了一股强烈的杀气。难道是有埋伏?出于军人的直觉,朴志成立刻挥手停下了大军的脚步。然而这个时候,两个千人队已经走进了羊水崖的峡谷地带。羊水崖是一座全长约为一千米的峡谷,谷底大约有两丈来宽。而峡谷的两侧则是坡度很陡的山崖。两道山崖仿佛是一道大门,凶神恶煞地面对着金花大军。这样的地形,在南岭山脉并不少见。只是能有这么长的峡谷的,却并不是很多。而南岭地界虽然崎岖,但是山脉的相对高度一般不大,鲜有超过百米的。在金花和清风的战争爆发之前,这里一直是金花地区通往滇南路的重要贸易通道。而从君临天下帝国时代就开始了的茶马古道,便是经过这个地区通往西南面古老的孔雀王朝,然后到达遥远的中大陆和西大陆。
看着那两个已经走进了峡谷的千人队,朴志成本来是想喝令他们立刻回来的,但是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下令。如果真的是有危险,那么让他们去看看也是好事。
果然不出朴志成所料,当那两支千人队的尾巴刚刚进入峡谷,峡谷的一侧山崖上,便登时滚下了无数的石头。在巨大的重力作用下,虽然只是西瓜大小的石头,然而杀伤力却是特别的巨大。而峡谷之中又是避无可避,除了部分机灵的士兵,绝大部分的士兵都是当场被石头砸成了肉酱,一声不吭的倒在了峡谷之中。
朴志成见状,心中顿时一惊。看来今天还真是遇上对手了。羊水崖两侧的山崖,左侧的那个明显要比右侧的那边陡峭高耸的多。若是对方存心伏击,那么自然不可能只是在一边设置埋伏。而刚才的落石仅仅是从左面的山崖上滚落,那只能说明左侧那边的伏兵太沉不住气了。不然等到金花大军通过了一半的时候在落下滚石,那么被截成两截的金花士兵必然会惊慌失措。看来右边那坡度较缓的山崖上,那才是真正的对手所在。
虽然不明白这支军队是来自何方,但是有一点朴志成却敢肯定,那就是这绝对不会是滇南五族的部落私兵。因为在他们里面,根本没有这么沉得住气的将领。沉思了一下,朴志成大手一挥,大军便开始朝着右边的山崖包抄了上去。
“大将军,我们为什么要进攻这边的这块山地,这边不是没有伏兵吗?”一个参谋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有伏兵?”朴志成轻蔑的一笑:“如果本将军所料不差的话,对方的主力便是在这边的山崖之上。”
参谋疑惑地说道:“可是刚才这边并没有落下石头啊。”
“这才是对方的高明之处。左边山崖陡峭狭窄,除了足够的滚石,能够布置两千人已经是极限。而右边的这面山崖坡度较缓,层次也比较分明,最适合逐次狙击。对方既然有心在这里狙击,那就绝对不会放过这边的这块山崖。”
参谋还是有些不解:“那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攻击他了?火亮金将军那里可是火烧眉毛了啊?”
朴志成一翻白眼,没想到这个参谋居然能够白痴到这种程度。本来是准备一鞭子抽过去的,但是身为王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必要的风度和容人之量还是要具备的。心中狠狠地骂了一声白痴,朴志成这才说道:“这条道路不过两丈多宽,我们的五万大军要想全部通过,至少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而对方既然已经有了准备,那么两边山崖上的滚石檑木数量必然不会太少。必要的时候,对方甚至可以以滚石檑木阻断道路。若是我们绕道而行,先不说要耽误多少时间,就是在背上钉着一根钉子,那滋味也实在是不好受。而且一不小心,我们就会沦为前后夹击的局面。正面攻击山崖,虽然他们占据了地利,但是人数不会太多。不然我们的情报部门不会没有一点的预兆。而我们现在是占据了兵力优势,况且山地作战,正是我们的强项。只要能够拔掉右边的这颗钉子,那左边也就不足为惧了。”
参谋迟疑了一下,这才说道:“可是这样一来,那要消耗多少时间啊。火亮金将军那边怎么办?”
朴志成冷冷地说道:“身为王国军人,就应该有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的觉悟。况且五万精锐大军,如果连一天都坚守不住,那么他就算是死,也是死有余辜。”说到这里朴志成的语气中已经有了几分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