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她到底知道了什么,温宛一点也不关心。
  这几个月,对于路欣然的留言,她向来采取的是无视态度。
  路欣然在原来的世界之所以能污蔑程寻寻抄袭她的创意她的小说,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根据这段时间她们的聊天,路欣然有意诱导程寻寻说出类似抄袭借鉴的话。
  然后程寻寻的小说开拍了,她开始跳出来哭诉不公,抄袭者不应该得此待遇,抄袭者罪该万死,这部电视剧不应该拍摄应该被所有人抵制唾弃,程寻寻抄袭了她的创意,利用了她,成名了以后却态度傲慢翻脸不认人,可恨可耻。
  那段时间,光靠着她一个人的表演就能撑起整个故事。
  与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关掉她的留言。
  温宛顺手刷新了一下刚才她才更新半小时的小说页面。
  这世上有一种读者,他总是第一时间追你的文,给你砸无数的霸王票,壕得不能再壕,他总是第一时间评论你的文,沙发被抢他就会砸很多霸王票泄愤,你以为他对你很死忠是你的脑残粉?
  ……事实恰恰相反。
  闪闪发亮梦大王:写的什么鬼?!为什么李佳怡会死掉?她不是女主角吗,女主角为什么会死啊啊啊!作者你确定你的智商还在线?你确定你真这么写?现实中的你矮矬穷光棍没人爱,那也不能让男主角也和你一样打光棍啊!你很心机很阴暗你知道吗?李佳怡这么可爱漂亮零缺点你竟然给我把她写死了,你自己怎么不去死一死!!!
  没有一点点诧异,梦大王的评论又被顶到了首页第一位,后面一溜的跟评。
  作者必须死:没错,大王英明,大王威武,大王你说的都对!
  wuli大王叫你去死,作者你还不赶紧死:大王威武!你说出了我们千万读者的心声!
  作者光棍没人爱:大王,你说什么都是对的!
  统统让开大王是我的:作者你矮矬穷,大王高富拽,大王闪闪发亮,帅裂穹苍!
  ……
  我只围观我不说话:大王,今天一怒之下你竟然又扔了100个鱼雷,壕!请收下我膝盖!
  大王我是你的脑残粉:大王,收下我的膝盖+1
  作者我恨你:大王,收下我的膝盖+2
  作者快去角落跪着唱征服:大王,收下我的膝盖+3
  ……
  温宛现在没有继续用程寻寻原来的笔名,而是换了个笔名,叫做沉舟。她现在写的小说和程寻寻是在同一个网站发表,但是不同的是,程寻寻写的都是爱情想说,而温宛动笔写的,却是推理破案占大部分的悬疑小说。
  温宛写的小说故事情节紧凑,跌宕起伏,因程寻寻多年的写作经验知道大众的口味如何而合理加入爱情的成分,虽然用的是新笔名,但编辑因为知道她是程寻寻本人,所以给了她许多好的推荐。
  而她也没有让编辑失望,很快的她的小说便火的一塌糊涂,并且积分被顶上了网站首页和男频文争锋。
  因她言辞犀利,破案推理过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且逻辑感超强,每一个案件都环环相扣,甚至没一个字句都需要读者仔细推敲,否则极有可能漏掉重要线索,她更新的每一个章节底下,都有成百上千的读者互相讨论剧情,互相推测案件发展寻找真凶,他们的参与感十足。
  而这一大部分人当中,在温宛的小说挂上首页之后,男读者的人数开始赶超女读者,到后来男读者几乎成了温宛的主要阅读群体。
  他们一致认为能写出这样的小说的人绝对是个男人,而沉舟这个笔名也给人男性化的感觉,因此,在读者眼里,温宛就从一个写女频疑似女人的人彻底变成了男人……
  这个闪闪发亮梦大王就是这个时候横空出世。
  一来就给温宛的小说投雷,直接跳上投雷第一名,然后每章都开始抢沙发。在开始的时候,他的言辞还是比较温和的,还隐隐透露出对作者的崇拜敬佩和喜欢之情,就像是小奶狗一样在每章节下面摇着尾巴求抚摸,通常发一个评论三秒不到就被泱泱读者大军淹没。后来不知道温宛写的哪个内容触及了这个读者的雷点,或者是其中一个案件猜测数周所有角色都怀疑了一遍却偏偏没想到杀手是七岁萌萌哒的小孩?或者是主角总是被温宛从身到心各种虐待?或者是大结局女主其实心理变态?
  总之,这个读者他开始言辞犀利了,他开始对温宛写的文进行攻击,挑温宛写的错处,挑不到错处开始挑主角性格上的毛病,偏偏他很多时候还说的头头是道,那些被温宛虐得身心俱疲脑神经严重受损的读者们看到他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简直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啊!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主要这读者他壕!
  温宛每一次更新,他二话不说先投雷,投雷不是小雷,他都是深海深海深海,一个雷一百软妹币。
  这么土豪的行为,这么犀利的点评,很快他就赢得了一干读者的注意。
  然后……
  事情发展到现在,就成了以上那一幕。
  温宛真是不记住他都难。
  这是温宛连载的第二个文,日更六千字,这个文已经接近尾声,预计再一个月就能完结。温宛写文以来,一次都没有回复过读者,给读者的印象一直很高冷,这次也一样,翻了一些其他的评论——除了那些粉转黑,其他正正经经讨论案件进展的读者还是很多的。
  看完了以后,温宛关掉了网页,开始着手写明天的更新。
  明天去给人当助理大概会花去不少的时间,有些事情还是早做准备的好。
  等温宛把明天的六千字更新放进存稿箱设定了时间,转头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大脑还很兴奋,但必须要去睡觉了,明天七点就要起床出门。
  第二天早上七点一到,乔北北准时就来开温宛的门了。
  乔北北有温宛家里面的钥匙,他进温宛的家就像是进自己的家,同样,温宛要进他的家也是如此,事实上,乔北北经常跟着艺人到处飞的时候,就是温宛去帮他收拾打理房子的。
  “寻寻,我们该走了。”
  乔北北大清早的就手提了一大包的蔬菜肉类,一打开门就急吼吼的催促温宛。
  温宛站在门口,正要开门出去,直接和从外面开门站门口的乔北北来了个面对面。
  “哦,走吧。”
  温宛很平淡的回应了乔北北,说完了便往前走,在乔北北的注视下,她正要关门。
  “等,等等!”乔北北一手撑在了门上,瞪大了眼睛看甩着两个手就出来连个提包都不带的温宛,“你的行李呢?!”
  乔北北的声音几近崩溃。
  “什么行李?”温宛转头看他,颇不在意:“不是说就只照料三餐就行了吗?就只是煮几顿饭而已,难不成你还想我住到他家去?”
  “为什么不?!”事实上乔北北他就是这么想的!
  说一天三餐就真的是一天三餐吗?太天真的,艺人的生活有时候忙碌得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三餐也基本不定时,半夜三更来个宵夜什么的再正常不过了好么?
  不住在一起怎么照顾?
  而且以后就算孟安彦出差,温宛也必须要跟着一起去的。
  不过这些他都不能现在和温宛说,乔北北是铁了心的要把温宛给拐上贼船。
  “寻寻,我的身家性命就全在你的身上了啊!”
  乔北北泪眼汪汪望着温宛,知道威逼利诱在温宛的身上走不通,他开始走柔情攻势。
  温宛没搭理他,将他挡在门口的手拿开,门合上以后才转身说道:“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等我和孟安彦互相满意了再说吧。”
  眼缘这点很重要。
  说完也没再等乔北北继续说什么,温宛率先走在乔北北前面,朝着电梯走去。
  这就是没有再商量的余地了。
  孟安彦住在一个安保很好的高级公寓里,据乔北北说这是孟安彦自己的房子,孟安彦家境很好的样子,但就连乔北北,也不知道孟安彦的具体家庭背景。
  孟安彦的锁是指纹识别和密码,作为经纪人,乔北北理所应当有自由进入孟安彦房子的权利,他直接开了门,带着温宛走了进去。
  这个时候孟安彦应该还在睡觉,刚才在车上的时候乔北北就说了,昨天夜里孟安彦从l城飞回来,乔北北昨天晚上先把孟安彦送回了家然后才去找的温宛,孟安彦这一阵子都在为一个新剧跑宣传,那是孟安彦主演的第一个电影,每天只睡三个小时左右,今天早上九点还有同城发布会要参加,现在七点半,也就是说,最多只有二十分钟给温宛做早餐,然后乔北北就要去叫醒孟安彦,十分钟内让他吃了早餐八点必须出门,八点半赶到发布会,然后再半个小时化妆准备。
  但计划很好,却总有意外发生。
  “你是谁,进来我的房子里面干什么?谁允许你动我的厨房的?!”
  乔北北那个粗神经把孟安彦今天要穿的衣服给忘在车里了,进门没两分钟就匆匆跑回去拿,温宛一个人在厨房里正在给孟安彦煎蛋,门口忽然就出现了个上半身赤裸下半身只穿一条短裤的男人,神情颇显郁燥的皱眉看着厨房里面的温宛,他连声质问她。
  昨天晚上他本该好好睡一觉的,谁知道一直在追的小说里,作者竟然把女主给写死了!妈蛋这完全不能忍啊!文下好好的骂了作者一顿,躺床上却老想着文里的剧情发展,女主死了后面的剧情怎么办?那个女主难得的是他看的那么多文里最不甜不傻不白最合心意的女主了啊!他恨不能人肉作者直接杀到他老家将他暴打一顿泄愤!
  晚上完全睡不着,迷迷糊糊到天亮,结果就听到厨房里面有动静,头昏脑涨的爬起来一看——
  “这世上怎么能有你这么丑的女人?”
  继上面的一连串问题之后,不经大脑思考的一句话从孟安彦的嘴巴里面脱口而出。
  他嘴巴张成了一个o型,眼前这个竹竿一样瘦头顶爆炸头脸色苍白得像鬼黑眼圈比他还重的女人,完全的颠覆了他长这么大以来对女人的所有认知。
  第74章 一粉抵十黑03
  孟安彦的五官比电视上看起来更精致,在床上滚来滚去一晚上,他的头发有些凌乱,身高有一八六,没有穿上衣,温宛能直接一眼瞧见他的腹肌人鱼线,看得出来是平时很爱运动的人,专业角度来说,孟安彦的确很有资本。
  “我叫程寻寻,是你经纪人乔北北给你找的生活助理,负责你的三餐,乔北北去地下室给你拿发布会要穿的衣服马上就来。”温宛只扫了孟安彦一眼,便如若无人的转回头利落的颠了一下锅,温宛将煎成橙黄色,卖相极佳的鸡蛋放置入盘,接着将锅涮一遍放油,旁边的玉米浓汤开始散发浓郁的香味,温宛腾出右手用勺子在里面搅拌几下,接着顺手就将勺子放下端起意面倒入了左侧的锅中,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动作优美得就好像她手下的不是食物,而是艺术。
  吃货本性,温宛长得再丑再吓人,惊讶也不过是一瞬间,孟安彦脱口而出的那句话没有任何恶意,纯粹感叹而已,而后孟安彦不自觉的就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吃食上。
  那煎蛋颜色不要更诱人,黄橙橙的简直在勾人犯罪,形状厚薄度堪称完美……
  玉米浓汤好香好好吃的样子……
  意面在里面竟然加了鲈鱼丝,哇呜,他最喜欢的!
  注意力虽然在食物上面,但他耳朵的功能还健在,自然听到了温宛的刚才说的什么。
  曾经他的每一任经纪人都给他找过生活助理,但是每一任生活助理的厨艺都让人不敢恭维。这一年半,他换生活助理不下十个,比换经纪人还多。
  “你说你是我生活助理?”
  孟安彦一边问,一边用手摸在自己的平坦的肌肉分明的腹部,望着这些食物,骤然感觉自己好饿。
  天知道,最近赶宣传,他没有一天好好吃顿饭,没有一顿有吃饱过,外面的那些食物完全满足不了他挑剔的味蕾,此时他浑身没有力气,再不吃饭大概会被饿死。
  他倒是没有半点在陌生人面前袒胸露背的尴尬,也完全的接受了温宛的那套说辞,对于他来说,吃比任何事情都重要,凌驾于温宛其实是个陌生人之上,凌驾于温宛的长相至上。
  如果温宛是他的助理,那么,她此刻做的这些食物,就是给他吃的了?看起来很美味,闻起来也过关,就是不知道吃起来如何,他感觉现在更饿了。
  “是。”温宛说完这个字,将炒得香喷喷的意面起锅,熄火转身,看孟安彦眼珠子落在食物上挪都挪不开,“你不去洗漱一下?”
  她用很平静的语调问他。
  孟安彦其实更想先满足自己的胃。
  但还是转身去了卫生间洗漱,把自己打理好再来吃东西才会吃得更开心,食物才会更美味……
  乔北北匆匆出了楼梯搂着衣服跑过来,他怕孟安彦忽然醒了看到陌生人在他的房子里面会发飙,却没有想到,打开门他竟然看到孟安彦和温宛两个人相安无事的坐在餐桌前,孟安彦心无旁骛的快速的吃着他面前的食物,嘴巴里面吃着,眼睛盯着,手里还叉着,他全副注意力都在吃上,连乔北北进门来,他也没分半点精神转头看他一眼。
  算起来乔北北接手孟安彦,当他的经纪人也才一个星期,这个星期他们都在不同的城市到处跑,乔北北早就已经见识过孟安彦在吃食上的挑剔,就算他打包五星级餐厅的食物给他,通常他都少少的吃上几口,继而挑出大堆的毛病。
  虽然心中对温宛的厨艺很有信心,但乔北北的心里还是挺忐忑的,见状,终于可以放下吊在半空的心——经纪人的位置保住了!
  简直比中彩票还开心,兴高采烈到要跳起来的乔北北差点没冲上去拥抱温宛,碍于孟安彦在场,他很努力的克制了。
  孟安彦没想到这个爆炸头竹竿一样的女人做的食物竟然这么好吃,本来他都不抱太大希望的,谁料到吃了一口,后面就一口接一口,再也停不下来!
  他吃的很快,因为他真的真的真的很饿!没一会儿,温宛给他准备的分量并不少的食物就全部都被他扫进了他的肚子,他眼睛发亮的转过头,盯着温宛……的餐盘。
  温宛餐盘里面的食物还剩下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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