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弑君者崔达
云峥现在完全确定崔达不顾冰雪阻碍南下就是为了弑君!
云峥甚至能想到这家伙的替身一定会留在雁门关,当所有人都认为他在北方的时候,他却悄悄地潜回东京城去弑君!
他现在的模样很胖,不是那个谁都知晓的英俊的崔达,这家伙留在西京城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谋划着弑君了。
见过他长胖的人只有陈琳和王安石,苏洵,再加上云峥,而这四个人估计要在荒原上停留很久。
历史上从来就不缺少弑君者!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少说也有好几百位皇帝,死于弑君者之手的至少有三成。
秦朝的两位皇帝中,就有一位死于部下之手。
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二十三岁的年轻皇帝赢胡亥,正在国都咸阳东南郊外的望夷宫里,祈祷上天保佑大秦皇朝岁岁平安,盗贼早除,以便他永享人世尊荣,永远作威作福之时。
忽然外面传来一阵阵呼喊厮杀声。
胡亥惊疑中,一群明火执仗之人,剑戟晃晃,已经冲到他的面前。为首之人正是他素所信赖的中丞相赵高的女婿首都市长阎乐。
赢胡亥惊怒中,召集左右平叛,但左右仅余之人都战战兢兢不敢动手。
阎乐上前大声道:“你傲慢自恣,诛杀无道,天下已经全都背叛你了,你赶紧自己做个了断吧!”
胡亥惶恐道:“我可以见见丞相么?”
阎乐道:“不可以。”
胡亥道:“我不当皇帝,做个小小郡王可以么?”
“不可以!”
“不做郡王,做个小小万户侯可以么?”
“不可以!”
“那么,那么就让我和老婆做个可怜的小小老百姓吧。”
阎乐道:“你讨价还价,以为在市场买菜么?你以前杀人,由得人家讨价还价么?快快自决。省得污我宝刀!”
于是赢胡亥只得自杀。
赵高开了一个很恶劣的先例,从那以后弑君者层出不群。
弑君之前都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才成,云峥实在是想不出崔达他们弑君之后会找一个什么罪名安在赵祯的身上?
平心而论,赵祯是这个大汉这个种族中少有的合格皇帝,历史上的赵祯就是最受百姓和官员爱戴的皇帝,如今。消除了懦弱之心决意北征,并且就要取得胜利的赵祯称之为大宋最有作为的皇帝也毫不为过。
云峥对赵祯是充满同情的,只是这种念头并不足以让他去采取什么实际行动,大宋皇朝对他的伤害太多,把他对大宋王朝不多的忠心早就消耗的干干净净。
其实,躺在病床上的赵祯如今度日如年的早些死掉也好。
云峥就是这么想的!
他不清楚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有这种旁观者心态的,或许从皇帝赐他承奉郎的时候就有了吧。
当初跪地接受旨意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从此就矮了别人一头,后来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不跪或者少跪。现在连最后一个需要自己跪拜的人也有人去杀了,他的心中隐隐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意。
这是一种恶趣味!
崔达留下来的信笺其实也是一种恶趣味,他很希望云峥能够劝诫他一下,让他放弃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
可是云峥如今对大宋的国内的所有事情都不感兴趣了,包括皇帝的死活,从踏出雁门关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打算再走进东京城一步!
因此,不论崔达抱着什么样的心思给他留下一封信。云峥都不会去理会,自己酿造的美酒自己喝。如果不小心酿造出苦酒出来,自己去喝也完全能够说得过去。
至于崔达最后的哀求,云峥也不会去执行,一个人如果背上一个弑君者的名声,在大宋他绝对是比麻风病人更加恐怖的存在,谁沾上。谁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一阵劲风吹动了门帘,桌案上的那张纸被吹得飘飞起来,云峥探手捉住,再看了一眼纸上面的内容,叹息一声就把纸片放进了身边的火盆。火苗舔一下纸张,纸张就燃烧起来,然后就化作了灰烬。
猴子挖开那座地道的时候,在里面发现了两箱子火药,引线经过一根打通的长竹竿通到了隔壁人家,猴子去隔壁人家看的时候,发现那家人已经死去三四天了,全家老少都安静的躺在床上七窍流血。
云峥甚至猜想,在某一个时候崔达甚至想过等自己进入地道的时候再点燃火药,轰隆一声响之后,云峥就再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准备去弑君了。
人心就是这样猜来猜去的最后全部都猜想成了傻逼!
所以这个念头在云峥的心里只停留了一瞬间,然后他就肯定的认为崔达只想用火药来保护自己唯一的破绽,而不是想要干掉自己。
这些天云峥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站在西京城的城头眺望东方。
别人都以为这是大帅在思考如何向东方用兵,只有猴子一个人知道,大帅这时候心里想的最多的就是正在东方海面上航行的云二,偶尔向南瞅瞅,也只是担心东京城里家人如今是否安好。
越是活着,云峥就越是发现自己真正关切的人越少。
冗长的历史画卷一幕幕的展开之后,不管是伟大的,还是崇高的,亦或是英勇的,或者是忠诚的那些人和事情,大部分都是经不起推敲的,经不起太阳暴晒的。
一些人在一些合适的时候被大势所逼做了一些崇高的事情,于是这一个光亮点就照耀的如同烈阳,遮盖了所有的瑕疵。
这样来形容一个人是不合适的,最少是不公平的,可是煌煌史册就是这样来记录一个人和事的。
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不以一眚掩大德,这些著名的句子就是用来为上位者张目的辞藻。
在大宋这些年,云峥是如此的失望——
城墙下,他的大军正在那里苦练骑射的本事,城墙后面他的大军正在准备下一次战争需要的物资,城里的大军帐里,他的参谋军官正在为大军走哪一条路而激烈的争辩,地底下,他的随军民伕正在开挖更大的洞窟用来存放自己大军需要的粮食。
这一切对云峥来说才是鲜活的,因为这些人嘴里呼吸着空气,而后吐出白雾,汗水从额头掉下,虽然会被大地收纳,却都是真实存在的。
东京城里那些高贵的嘴巴吐出来的话语在美酒中浸泡之后全都会化作酒气,听起来美好,闻起来芬芳,却毫无意义。
一阵叫好声打破了云峥的沉思。
原来是一员叫不上名字的低级悍将正着上身骑在一匹狂奔的光背马上俯身拾起了一朵红色的绒花,正在骄傲的向周围的人展示自己的战利品。
云峥莞尔一笑,也不知谁特意安排了这样的一场小游戏来引起自己的注意,为这位悍将谋取一个晋升的机会,那员悍将虽然强忍着不朝城头看过去,但是他僵硬的动作已经暴露了他的企图。
军中的粗汉还没有学会伪饰。
云峥取下自己的簪缨,随手交给了一员善射的家将,那位家将把簪缨绑在长箭上而后开弓,长箭带着响声从城头落下,钉在了一辆爬犁高高耸立的架子上,红色的簪缨一晃一晃的非常醒目。
猴子扯着嗓子大吼道:“大帅有令,骑射第一者得簪缨!”
城下得军士顿时就沸腾了起来,着上身的年轻悍将,大吼一声俯身拾起自己的弓箭,以胳膊粗的车辕为目标,在骏马背上百步之外连发三箭。
云峥看的清楚,三支长箭齐齐的钉在车辕的尖梢处,这样的骑射功夫即便是云峥也不由得鼓掌叫好。
大宋军中的骑射功夫从来都是弱项,为了弥补这一缺憾,云峥不得不为全军大规模的配备了弩弓,这东西杀伤力虽然很大,却被军中真正的武士看不起,在他们看来,长箭硬弓才是武勇的最高表现,只要真正的掌握了箭术之后,不论是在射击速度还是准确度上,都不是弩箭所能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