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白陌跟出来,想起殷长歌与沈曼青仍生死不明:“公子,假如殷沈二位一直没消息?”
  一抹比夜幕更暗的黑影自天空游掠而过,仿佛宿鸟飞度,左卿辞仰首而望,话语如霜雪淡薄:“明日午时再不见人,立时起身前行,此地没有食物,再怎么省狼肉也不够,必须尽速出谷。”
  白陌虽不在人前抱怨,私底下终究忍不住:“公子不该亲身前来,这里实在是过于凶险了。”
  一把蓬松的雪粉捏成了块,转瞬又被左卿辞随手抛落,他轻浅一晒:“无人筹划,再厉害的高手也是一盘散沙,段衍有三魔在侧,岂是轻易可近;若不是我亲至,入雪谷前已有人生出退意,万事皆休。”
  事实如此,白陌确也无言,半晌才喃喃道:“难怪那飞贼死活不愿来。”
  左卿辞淡笑了一笑。“他倒是个聪明人,可惜落了把柄,不得不受人拿捏。”
  白陌瞥了一眼洞隙,压低了声音:“公子,他是不是疯了,就算为了狼肉,伏在雪地里三个时辰也太蠢了。”
  雪崩时飞贼见事极快,白陌自问不如,可他其后行事颠倒,为小利损身,全然让人不懂在想什么。
  左卿辞良久才开口,幽冷的低语如雪上掠过的风:“你以为雪崩只有一次?那只狼不死,我们走不出山谷,狼群会故技重施,让猎物被雪埋死再刨出来分食,你有几条命?”
  冷诮的话语让白陌怔住了。
  左卿辞瞥了他一眼,淡漠的俊颜竟有种竦然的威仪。“别人救了你该懂得感激;做不到感激,至少也得学会尊重,否则不必再跟着我,回金陵去吧。”
  白陌瞬时跪倒,以头触地冷汗涔涔。“公子恕罪,属下再不敢妄言!”
  第11章 出绝谷
  带好余下的狼肉离开洞隙,一行人继续跋涉前行。
  天蓝得不见一丝云彩,绵长的雪坡莹白光洁,毫无半分凶险之感。纵然如此,短短几天少了两个人,谁都难免心绪不佳。
  雪地里出没的动物极少,见人即远远的逃开。行了几日,狼肉消耗殆尽,眼看就要断粮,尽管谁也没有道破,忧虑悄悄笼罩了心头。
  又行了半日,商晚突然伫足观察雪地,似乎发现了什么,他顺着一些细微的痕迹斜行数十步,转过一块背风的大石,商晚忽然回身,压低的声音蕴着激动:“是殷兄和沈姑娘,还活着!”
  倚在石后的是沈曼青,她的情形并不算好,数日间困顿憔损了许多,见到众人,明眸溢出了狂喜。在她身后是昏睡的殷长歌,面色潮红,眼窝深陷,嘴唇燎起焦泡,额上覆着雪水浸湿的素巾。
  左卿辞很快诊出了病因,崩落的雪块砸伤内腑引起了高烧,有医者疗治自然不难,金针过处,殷长歌的呼吸立时平缓了许多,沈曼青终于放下了心。
  “雪崩时师弟全力护着我,我们被埋得很深,仗着敛息秘术坚持下来,掘开雪层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师弟昏过去,我辨不清环境,也不知其他人是否还活着,担心雪层不稳再次崩塌,就离开了那里。”沈曼青深吸一口气,纵然冷静自制,孤身在雪中负着昏迷的殷长歌而行,前路茫茫,同伴生死不知,心理压力之大非比寻常。此时猝然松弛,语声禁不住颤抖,秀目也有些湿润。
  左卿辞收起针囊,和声安慰:“托天之幸,两位安然无恙,也多亏商兄细心不曾错过。”
  一队人聚齐,个个欣悦,连商晚都带上了笑意,飞寇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直到众人的谈话至尾声才冒出来,随手一抛,扔下了三只长耳雪兔。
  场中一静,所有人看着兔子,又盯住飞寇儿。
  陆澜山首先忍不住:“你是如何捉到的?”
  天知道这些机警的兔子有多难缠,雪地又无遮挡,远处稍有动静就钻入四通八达的雪洞不知所踪。
  飞寇儿的回答一贯的简单,“运气好撞见了几只,用暗器。”
  几个人面面相觑,各有疑虑。商晚翻看雪兔腹背确实有伤口,却辨不出是何种暗器,飞寇儿显然也不打算从细节上描述是如何施为,唯有捺下迷惑。
  为了越冬,雪兔长得硕大肥厚,滋味远胜狼肉,沈曼青数日不曾进食,尽管吃相依然秀气,吞咽的速度却比平日快了许多,晚间殷长歌醒过来,高烧已然退去,待他吃完半只兔子,所有人都放下了心。
  或许厄运已去,接下来的行程极其顺利,当瓦罕山谷外的褐黄沙岩和灰绿的野苔落入视野,宣告已脱离了死寂的绝域,惊心动魄的雪谷之行终于结束,
  正如左卿辞的描述,阿克苏雅是一处丰足的绿洲,大大小小的屋宇环绕着一个个湖泊形成了城镇。往来阿克苏雅的汉人商旅不绝,更有不少人厌倦跋涉,索性在此定居,整个小镇有不少人能说汉话。
  严冬大雪封山,蓦然一行人穿越死亡山谷而来,正处于半年休憩期的镇民惊讶可想而知,尽皆聚拢过来好奇的询问。及至有人无意间瞥见飞寇儿行囊边露出的雪狼皮,惊讶瞬时变成了轰动。越来越多的人议论纷纷,一个中年汉子更是越众而出,请求看一看狼皮。
  硕大的狼皮抖开,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哗赞,艳羡之声不绝于耳。雪白丰厚的毛皮晶莹柔暖,丝丝如玉,狼额上鲜红的一抹分外夺目,从顶至尾完美无暇,纵是外行也能看出珍罕,当镇中耆老确定这是瓦罕山谷中的妖狼之皮,人群的赞誉又变成了空前的兴奋。
  传说山谷中的妖狼是天上降下的精怪,凶狠残暴又狡诈成性,不知有多少过往的旅人死于狼口,最勇猛的猎手也难以捕捉,如今竟被几个中原人屠戮剥皮。
  轰乱的议论过后,开始有人试图买下它,阿克苏雅的人久经商旅,眼光精到,都清楚这张狼皮的价值,继第一个开价者出价之后,接二连三的叫价不停迸出,越来越高,嘈杂的叫喊震耳欲聋。
  面对汹涌的索买之声,飞寇儿仅是摇了摇头,收起狼皮卷回肩上。既使这批汉人已明确表示拒绝出售,珍贵的皮毛仍是太过诱人,轰闹的人群不肯散去。直至左卿辞出面与镇长谈了几句,年迈的镇长才遗憾的摸着长须谴散了周围,带领一行人进了旅舍。
  充裕的休养加上左卿辞的妙手施治,殷长歌很快已彻底痊愈。
  白陌重新购置了车马行装,干粮食水均已备全,左卿辞却并不急着赶路,数日尽在与镇长闲谈,仿佛全忘了此行的目的。
  “吐火罗王继位二十余年,起先还好,后来越来越浮夸无度。最爱旁人赞颂,每逢宴会必然炫耀自己的武力与功绩,近些年只听罗木耶这个奸臣的话。王最宠爱一位叫雪姬的绝色美人,传说她像冰雪女神一样美丽,王简直为她着了魔,给她建了一座金光闪闪的宫殿,珠玉绫罗堆成了山,成群的侍女昼夜服侍。”谈到传说中的美人和皇宫,镇长精神一振,苍老的脸庞兴趣极高。
  “你问这女人是什么来历?谁也说不清,她是罗木耶献给王的,似乎是焉支人,听说她不怎么笑,对谁都是冷冰冰的神气,或许真是冰雪女神的化身。罗木耶之前是个地位低微的小官,现在竟然做了宰相,这匹人形的恶狼暴戾无耻又嗜财如命,吃人不吐骨头,吐火罗不知有多少人被他弄得家破人亡。可惜老天不长眼睛,不给恶人降罪,反倒让他一天比一天风光。”老人啐了一口,每一条皱纹都写着鄙夷,感慨的抽了一会水烟。“吐火罗人都说日子不好过,可也没办法,家在那走不了,你们去经商赚不了什么钱,税抽得太重了,换个别的地方吧,贵霜或乌孙好一些。”
  左卿辞不置一辞:“多谢长者指点,那边中原人可多?”
  生满寿斑的手磕了磕烟灰,镇长回答:“有,过得不怎么样,吐火罗王不像别的国主仰慕□□,他认为中原人狡诈,必须严加管束,反倒是罗木耶只认钱,听说近期一个有身份的中原人送了他大笔金银,得了不少好处。”
  左卿辞顺着话语道:“或许这个中原人想做官,希望通过罗木耶在国主面前进言。”
  老人笑得咳了咳,叨起烟杆又吸了两口,沙着嗓子嘲笑。“那是做梦,吐火罗王根本不信外族人,只有蠢透了的人才去找罗木耶,那只恶狼贪婪无比,胃口永无尽头。听说那个中原人有几个厉害的手下,吐火罗没人赢得了,否则早被罗木耶投入监狱抄光财产了。”看出斯文有礼的青年并没有听进劝告,老人哼了一声,带着几分顽固的恼怒:“聪明人都会避开喝血的恶狼,我那个蠢小子去年想到吐火罗贩沙枣,被我狠狠骂了一顿赶去乌孙了。”
  对老人指桑骂槐的责备,左卿辞只是微笑,他打量镇长的脸庞,目光掠过发暗的额角,泛乌而松驰的嘴唇,稍稍停了一下才道,“少抽些水烟,让儿子回来吧,长者年事已高,异地再好也不及亲人在侧。”
  走出镇长的屋子,檐下一阵夹雪的风掠过,左卿辞拥着手炉,沿着窄长的街道信步而行。
  随在身后的白陌近日话少了许多,侍奉也更谨慎小心,牵着马低声道:“禀公子,今日殷少侠和沈姑娘在集市上看中了一柄弯刀;陆大侠对焉耆马极有兴趣,与马商契谈了半日;商先生在房中练功,不曾外出;飞寇儿……”
  白陌的话语略停,左卿辞多了一丝兴趣:“飞寇儿如何?”
  不敢流露半分观感,白陌尽力让语气平常:“他仍在镇上的妓馆内,似乎打算呆到启程才出来。”
  左卿辞居然笑起来,“这个飞贼倒真有几分意思。”
  赖在窑子胡天胡地算什么,白陌无声的腹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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