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姬冰雁本就不爱管闲事,听到于凛凛的话,心中虽惊讶她的洞悉力这么强,但更多想起昨夜对方妖冶的眉眼,只心头千般复杂心绪,一时竟不敢直视于凛凛。而小潘、全书斋都掩饰不住惊讶、赞叹的目光,又聋又哑的石驼依旧一副孤高模样不说话。
  只有胡铁花一人瞠目结舌地瞪着于凛凛,半晌才打破这沉默,道:“苏妹子,就这么一声呻吟,你这就看出这么多东西来了?!我怎么看,都只觉得他们不过就是这沙漠中遇险的罢了,可能听到我们说话声,才发出声音求救的。”
  于凛凛登时无语:“……”
  方才明明他们一行人谁也没有说话,而他们习武之人脚步本就比常人要轻,而如果真是遇险了的人,都已经到了身体极限,只怕都幻听了,又怎么会听见他们本就轻的脚步声?更不可能看见视野范围外的他们,这么明显的阴谋的味道,这都没看出来也是醉了。
  于凛凛强烈怀疑,这胡铁花之所以能活到现在,估计就是他这一身武功还是挺俊,以及身边有全书斋、姬冰雁这等朋友收拾烂摊子,不然就这没脑子的智商,即便武功高强,也分分钟被弄死了吧==
  正在两人说话间,又有一声呻吟响起,胡铁花已听出是从左面一沙丘后传出来的,登时就要往那声音的方向去。
  姬冰雁只冷冷道:“一个快死的人有什么可看的。”
  胡铁花登时一愣,道:“莫非你要见死不救?!”
  姬冰雁冷冷道:“我们难道是为救人而来的?”
  胡铁花又叫了起来,与姬冰雁理论,两人这三观不合,彼此都不认同彼此的观点,最后还是得全书斋出面,全书斋提出他们的水有富余,即便是受了骗,分给这几人也没什么关系。若是他们是伪装,即便暴动起来,他们也决不信以他们的功夫会受制。
  姬冰雁寒着脸,不说话。
  依旧还是全书斋打圆场道:“要去大家一齐去,好吗?”
  姬冰雁沉默了半晌,叹了口气,于凛凛在一旁瞧着,忽而冷冷道:“你就算拒绝也是不成的,只因他们铁了心要当老好人。”她这话是对着姬冰雁说的,却更像是同全书斋说的一般。
  突然听见于凛凛的声音,姬冰雁像是中了一箭似的。说来也奇怪,他以前喜欢高亚男时,溢美之词总是很轻易就能说出口来,以至于那时候的胡铁花总咋咋呼呼说他肉麻得不像话。不过那时候的姬冰雁是真心认可高亚男的剑术,也欣赏她这样清爽利落的英气女子。
  他一向都是对温婉闺秀类女子不喜的,却不想,原是没辙罢了。
  姬冰雁一想到这一重,一向淡定平静的心竟是突地乱了,这“砰砰”跳个不停的心脏,几乎难以控制,这般难以掌控的情绪,让他几乎觉得之前他对高亚男的不过也是濡慕之情,都并非是喜欢了,不然这两种情感怎么如此截然不同,前一种是日积月累的欣赏与赞叹,而后一种则是如此激烈到难以把握,几乎要将他的心防都整个压倒似的,海啸般的扑面而来,几乎令他害怕又痴迷,差点迷失了自己,差点喘不过气。
  想到这,姬冰雁又叹了口气,像是活生生老了十岁。旁人若陷入感情中,总会心生甜蜜欢喜,似姬冰雁这般叹气个不停的,倒是相当少见。他叹完气之后,还是令队伍往左面沙丘去了,并没有回答于凛凛的话。
  不过于凛凛也没想要得到姬冰雁回答的想法,也没有将姬冰雁的异常看在眼里,她本就欣赏姬冰雁的冷静性格,也不在意他没回答自己。似胡铁花那种冲动鲁莽,一不小心就招致麻烦的,她实在不喜得很。于是,她虽看出那“快死”几人的不妥,也不愿再多说,让这胡铁花吃个亏,免得届时还要被他拖累。
  一行人到了那附近,只见有两人*裸地被盯在地上,那几乎已不能叫做是人,而像是两只架在火上,快被烤焦了的羊。手腕、足踝和面额上,都绑着牛皮,牛皮本是湿的,被太阳晒干后,就越来越紧,直嵌入肉里。她们全身皮肤都晒黑了,嘴唇也晒裂了,眼睛半和半张,眼珠和眼白已分不清,灰蒙蒙的一片,就像石驼的双眼似的。
  看来,这石驼的双眼竟是被生生晒瞎的。而石驼虽看不见,听不见,但突然全身发起抖来,仿佛能察觉到这不详的状况似的。
  都已变成了这副模样,这两个人还是很有信服力的。胡铁花不疑有他,就解开了这两人的束缚,将人平放着,用丝巾蘸了水给她们吮吸。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一路走来,于凛凛也因自己的大意而落入陷阱好几次,须知她也并非神,也是会犯错的人,也会粗心,也会因为专注于其他而忽略了身边的危险。
  所以,即便这两人看起来很惨,于凛凛却仍保持着戒心,并不靠上前去,而是牵着一匹骆驼和其身上的水,远离了全书斋他们五丈以外。
  胡铁花安慰着两人水还很多,而姬冰雁则是突然厉声问道:“你们是被谁绑在这里的?你们是犯了什么罪?”
  那两人却只说着是“强盗”指着远方,面露惊惧,惶然不语。于凛凛蹙眉,远远地看着那边的发展,心中生出些不好的预感。这两人浑身赤裸,极易让人放下戒备,对他们不会心生疑窦,想着他们二人赤手空拳,也打不过全书斋他们三人。
  不过,若是仗着自己武功高强,就忽略了这虫子一般弱小,却极为钻营的小人物,可是要吃大亏的。毕竟,武功高强、光明磊落的大侠,可会因为阴险狡诈的小人物而丧命的。
  于凛凛仔细地看着,见那两人肌肉微微一动,于凛凛不由失声喊道:“小心!”
  不过,她终究是慢了一步。异变就在瞬间突生,那两个被晒得像快变成干尸似的,奄奄一息的人突然如兔子一般跳起来,他们本发狂在抓头发的手,也闪电般的挥出,每个人手里,都射出了十几道乌光,去势比闪电更急。
  这竟是一种以机簧弩筒射出的暗器,而这暗器竟是藏在头发里的。
  全书斋三人下意识地以为这暗器是冲着她们起的,身形如燕子般掠起,一个鹞子翻身地欲躲开,即便意外,这三人的动作反应很快,暗器鲜能伤到他们,不过这暗器却并非是冲着他们去的,只听“噗!噗”一连串声响,他们挂在骆驼上的羊皮囊登时冒出数条水柱,无一幸免——只除了于凛凛站在五丈外的这一匹。
  那两个人朝着于凛凛急速奔来,竟想是将于凛凛这匹骆驼上的水也要弄洒。于凛凛已有了防备,苏蓉蓉又是精通暗器的,怎容他们二人撒野,在她面前也不过小巫见大巫罢了。
  不过这两人也没有闲暇再对于凛凛的骆驼出手,因为全书斋和胡铁花已像是赶羊似的飞快地从身后奔了过来。这两人还没能出手,就被一人一个压在了地上。胡铁花骑在一人身上,抓着头发掴他的脸,怒喝道:“我救了你,你反害我?为什么?为什么?!”
  那人没有回答,却也是回答不出了,胡铁花将他拎起来时,那人已折成了两半,可见这胡铁花一身力气确实吓人。
  而全书斋审讯的那人已是服毒自杀了——如无花一般。死之前还大放厥词:“我为什么要怕死,能为他老人家而死,我简直比什么都开心。”他。笑声逐渐微弱下去,眼睛却含着诡谲的笑意于凛凛对上全书斋的眼睛,看出他也想到了无花,登时默默地垂了睫毛。而之前自杀那人眼里狂热的奇异色彩也令人心生疑窦,他口中的“他老人家”又是谁?这起事件是早就盯上全书斋的敌人做的,还是这沙漠上常见的骗术——折了他们的水,等他们落入绝境再来抢夺财物?
  无论是哪一种,现在他们要面临的问题远远不止如此。
  他们的水袋已被扎破,而那箭镞上有毒,虽那被刺破的羊皮囊中水还有剩,但却是已不能喝了。于是姬冰雁将这些水全部倒掉了。
  除去于凛凛拉走的这匹骆驼上仅剩的四个完整的羊皮囊水,还有就是姬冰雁总会随时携带的一小袋水,就是他们总的水量,实在太过紧巴巴的,可能都坚持不到下一个绿洲,他们就要死在这里了。
  胡铁花难过得要命,毕竟发现呻吟的是他,要来查探的也是他,而姬冰雁则是极力阻止过,却反被他一意孤行地否决了。
  而姬冰雁却什么也没说。胡铁花更觉得难受了,忍不住喊道:“这全是我不好,是我爱多事,是我瞎了眼,你……你为什么不骂我?不说话?你痛骂我一顿,我反而会好受些。”
  姬冰雁看了他一眼,缓缓道:“你要我骂你?”
  胡铁花道:“你不骂,你就是混蛋!”
  姬冰雁坐上骆驼,淡淡道:“我为何要骂你?救人总是好事。何况,瞎了眼的不只是你一个,上当的也不只是你一个。”
  全书斋摸了摸鼻子,苦笑:“倒只有蓉儿一人有资格骂我们了。”
  于凛凛道:“只可惜骂了你们,也还是只有这些水,少说话还能坚持得久些。不是见死不救,只是要量力而行。”
  她神色很坦然平静,也没说什么刺耳的毒舌话,更没有责怪,胡铁花却已羞得想要在沙漠里挖个洞钻进去了。于凛凛刚刚这一番话,虽不是故意,却是将之前胡铁花对姬冰雁质问的那句“你要见死不救?”给还回去了。
  姬冰雁坐在骆驼上,低头望着于凛凛,神色复杂。
  而等于凛凛坐上骆驼回视过来时,他即刻偏开了头,不再看她。
  古里古怪的……于凛凛嘀咕了一句,也收回了视线。
  ☆、第163章 壹伍壹琵琶公主
  “有个故事是这样说的,农夫在务农归来时看见一条冻僵了的蛇,生性善良的农夫便将蛇放在自己的衣服里,暖和其身子,让它能够尽快恢复,不至死去。但这蛇,在农夫的体温下苏醒,却反过头来直接咬了农夫一口。蛇有剧毒,农夫很快就死去了。”于凛凛说完后,看向胡铁花,道:“不是救人不对,只不过要判断救的人是否是毒蛇。”
  “否则,就连自己都会被咬死的。”她口吻平淡,目光锐利,胡铁花望着她的视线,下意识地点了头。
  于凛凛微微一笑,不再多说。
  在将水分成了六份之后,一行六人重新上路。只不过,就算是六份水,就这一路上也不太够,小潘只不过一个普通人,这不足一羊皮囊的水让他一路上苦不堪言,倒是石驼,有水没水仿佛都是那副老僧入定的模样,不多话不抱怨,坚毅如石。
  本是姬冰雁知晓这百里之内的秘密水源的,但不知什么原因,水源消失了,可能是年份已久,水源改道的缘故。但在这绝境之中,也没有人丧失希望,还在积极寻找着活路。
  这路上,一伙黑衣人杀了关内的镖师们,为找一颗名为“极乐之星”宝石,对全书斋一行人搜身无果后,全书斋告知他们那关内运镖的镖师们藏宝石的地方,然后依靠着跟踪他们,本想着找到他们的巢穴,却没想到,那一伙黑衣人到了一处空屋,竟全部自杀而死,倒像是死得极为开心似的。那小木屋内空空荡荡,只有个神龛,竟供着具观音石像。
  石驼突然发了狂,他们冲出去拦他,等回到小木屋,神龛里的石塑观音像消失了,屋内却突然出现了一口铁锅,锅下还放着张纸条。那观音石像竟是石观音身化,实在太奇异,令于凛凛着实大开眼界。
  那锅内肉虽没毒,狗嘴里却含着毒丸,连环毒计没能作用成功,还亏得胡铁花鲁莽冲动,又自尊心强,不喝这狗吃过的肉汤,将锅丢出去,才免于一死,不过小潘就没这福气,他饿得狠了,见狗没中毒而死,竟喝下了那汤,被毒死当场。
  因着石驼寻水源的本事,他们竟找着了一条水路,等到五天过去,他们在经历了吮吸温沙,汲取这细微的水分等等途径,终于还是活了下来,竟寻到了一处绿洲。
  全书斋轻功最强,由他先行探路,不过他半天也不回来,于凛凛撇了撇嘴,估计这货老毛病犯了,遇到美女就抬不动腿。
  胡铁花忍不住抱怨道:“这老臭虫,只怕是有了艳遇,乐不思蜀了!”说完后方觉自己失言,下意识地看了于凛凛一眼,见她也没什么异样,才不由松了口气。这一路上他都差点忘了苏蓉蓉是老臭虫的红粉知己。
  不过,当初的红粉知己,也变成了对老臭虫不屑一顾的女子了啊。老臭虫混得也太惨,胡铁花不由在心里嘲笑全书斋。
  等几人到达那绿洲,发现竟是这塞外龟兹王在招待江湖人,胡铁花很自来熟地叫着“老臭虫”凑了过去,同一群人喝酒,于凛凛与姬冰雁则缀后一步。
  在看见那龟兹王下的琵琶公主倾国倾城的美貌,和她朝着全书斋眉目间流转的丝丝情意,实在太一目了然了。
  于凛凛似笑非笑地看了全书斋一眼,全书斋就觉得自己汗都要下来了。
  “不愧是楚香帅,闻弦知雅意,已是对上眼了嘛。”她边吃着酒菜,还不忘嘲讽全书斋。之前明明还是缺水状况,现在是汗流浃背,话都说不出来。
  等胡铁花秀了一手之后,一行四人便在这龟兹王帐篷附近歇了。只不过,这龟兹王可不是什么乐善好施的慈善家,他这广招江湖人士,定是有事要求,而这求,则就够令人头大的了。
  而在知道他们的目的竟是极乐之星时,四人都吃了一惊,全书斋分析他们的敌人也是石观音,便建议在此处以逸待劳,奔波在外反而要为食物住宿发愁,倒不如就留在这里。反正他们的目的也是石观音。
  “不过,甜儿和红袖,真是这石观音掳去了么?若不是以全书斋为目的,她为何如此了解全书斋的行踪?”于凛凛蹙眉分析道:“以石观音的能力要带走红袖和甜儿也很容易,但那黑珍珠的留信又是如……”
  “若黑珍珠带走甜儿、红袖两人后,她们三人又被石观音掳去了——”全书斋凝重道。
  于凛凛的脸色也沉了下来。这猜测并不是没有道理,不过石观音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将全书斋诱至沙漠杀了吗?但以石观音的本事,似乎不是沙漠也足以干掉全书斋吧?
  还是说,他们的目的其实是极乐之星的秘密?毕竟极乐之星只是颗普通的宝石,本不该只得龟兹王这么上心的,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极乐之星是藏宝图,知道它的秘密,就能知道宝藏的地点。毕竟一颗宝石不值钱,但如果是一山的宝石便可不一样了,用来复国的必须基础。而这极乐之星,很有可能就有这以上的价值;还有一种可能是龟兹王故意用极乐之星吸引石观音的注意力,而他的目的则是别处,若是为了复国,这等转移注意力的方法也很常见。
  这两种可能都有,且无法确定哪个占比例大。单单看龟兹王纵情酒色、懦弱无能的模样,都像是前者,但也有可能他是扮猪吃老虎,只不过是装成这幅模样罢了。
  无法肯定是哪一种,也只能带着这两种可能性的疑惑走下去。
  不想,没多久,就有龟兹王的亲信跑来他们帐篷,说是要来提亲。听到这话,于凛凛本是斜眼看着全书斋的,不想,对方提出的对象竟然是胡铁花。这发展饶是于凛凛也不由有些诧异。而全书斋,则是汗涔涔地松了口气。
  要知道也不是他想撞见那琵琶公主沐浴的啊,只是就那么一个湖,他去找水,又怎么知道有女子在洗澡。
  比起倾国倾城的琵琶公主,他还是先顾好蓉儿再说。不知怎么的,全书斋已畏惧再给这个“蓉儿”留下坏印象,惹她讨厌了。
  突然发现自己的愿望竟卑微至厮,这对于曾经风流成性,一屁股风流债的全书斋简直不可置信。他一向自诩为浪子,本不该受到女人牵绊的,却偏偏被绊住了。
  而对方还不屑一顾,甚至还十分讨厌他。
  全书斋苦笑着摸了摸鼻子。
  多少能让她对他改观点也是好的。别说琵琶公主,十个琵琶公主他可也不敢招惹的。胡铁花倒是挺高兴,只因在受女人青睐上,他从来都比不上全书斋,如今赢了全书斋一次,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自己开心还不够,还要说些话来挑衅全书斋。全书斋摸了摸鼻子,若是平日的他,还真会觉得有点儿不是滋味。毕竟男人在女人方面的心思,其实和女人对男人方面的心思差不太多。
  喜欢自己的人数多少往往能成为炫耀的指标。你或许并不喜欢这个女人,但若是这个女人喜欢的是你,而并非你的同伴,确实是一件会让人相当得意的事情——如若这个女人十分美丽,那这得意便会加倍增加了。即便对这女人没多喜欢,但是被喜欢总是不错的。
  大抵都是虚荣心作祟。能得到更多妹子喜欢的就是赢家,这点儿肤浅的心思罢了。胡铁花应了同公主的结婚,全书斋却是一丁点儿的不快也没有,十分真诚地表达了自己对胡铁花的祝福。
  虽然琵琶公主的裸体确实挺好看的,人也长得美,但他已心有所属了。他喜欢上了苏蓉蓉的另一个人格,这说来实在是令人发笑。他与苏蓉蓉共度十数载都没产生什么火花,却偏偏喜欢上了超讨厌自己的另一个“苏蓉蓉”。
  可是,他真的开始在意她,在意她说的每一句话,开始反省自我,剔除掉自己糟糕的部分——包括风流——但她好像也浑不在意。
  全书斋顿时觉得难受极了。或许一开始对女孩儿的标准就是好看就成,反正也只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谁知道,他倒是变成了片叶,沾上了于凛凛的身。
  胡铁花婚礼前一天,龟兹王亲信吴青天,竟联系那以“无情杀手”杜环为首的几个江湖人士一同反了,只钱字作祟而已。
  有于凛凛、全书斋等四人在,这起反事终是没成功,倒是从外边潜入了个曾输给全书斋三次的孙空。孙空一见全书斋,直接便往回走了。
  而这全书斋与姬冰雁对视一眼之后,便跟在这孙空身后回他那营地,于凛凛自然也跟着一同去了。三人埋伏在帐篷外偷听着呢,结果却是撞上了一同在潜伏的中原侠盗司空流星。
  这人因曾被南宫灵陷害过,故而对全书斋的义举很是感动,所以留下了个消息,说是有个比孙空厉害十倍的家伙在那营地中,故而专程嘱咐两人要小心。
  三人回到龟兹营地后,自是只字都未提起,毕竟他们的好友胡铁花第二日就要举行婚礼了,身为朋友,他们并不想用这等小事影响到新郎官的心情。
  ☆、第164章 壹伍贰共饮一杯
  胡铁花大婚之夜。
  全书斋、姬冰雁和于凛凛三人端坐在酒席上,一边应付着敬酒,一边低声交谈。
  三人彼此的表情却都不轻松,因着方才婚礼仪式上,龟兹王给予全书斋最高级礼遇的食物里含了毒,若不是龟兹王用银刀挑着那颗蛋,因着只蛋黄有毒的缘故,所以刀尖有点发黑这一细节被全书斋看在眼里,此时说不定已被全书斋吞进肚子里去了,那他估计此刻也活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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