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于凛凛愣了一下,露出一脸“我怎么知道”的表情,道:“他说我该明白,事实上我不明白。”
全书斋:“……”他还是没习惯他蓉蓉这么光明正大耍无赖的样子……虽然是有点那么点可爱。
于凛凛道:“你怎么处理他的尸体?”……哦好吧,这么生硬转换话题的样子也挺可爱的。
全书斋道:“交给天峰大师。”他这一句话,也算是回答了之前于凛凛的问题。他怎么在“杀”了无花之后走出这莆田少林寺。
听到全书斋的回答,于凛凛也有些沉默了下来。她虽不知道全书斋与天峰大师谈了什么,但她想,应当是无花的动机一类的东西吧,而那位神思澄明的天峰大师,只怕基本有所了然了,而他一定程度上却放纵了无花这么做,虽不知他究竟怎么想的,但恐怕也有对无花的愧疚在吧。
因此,全书斋在将无花交给天峰大师的时候,天峰大师什么都没说,只说了句:“走吧。”
什么解释皆无,多余的话也不必再说,于凛凛与全书斋便安然走出了莆田少林寺的大门。当然,临走之前,于凛凛还还了那套僧袍,虽然在这暴雨天气,还是古代没洗衣机,因此这衣服还得湿漉漉地挂在大院里。
等两人出了莆田少林寺,全书斋就忍不住问道:“之前你问无花为何不杀你,难不成你落入南宫灵手中,是无花所为?”
“没错。”于凛凛点头。
“难不成那时你就已发现了是他做的这一切?”全书斋眉头拧成一团,纠结地看向于凛凛。
于凛凛仍是点了点头:“正是如此。”
全书斋的表情愈发纠结了。
于凛凛倒是十分安然,她能听见全书斋在一旁嘟哝:“那便真是奇了怪了,又为何独独放过你,难不成他料到我不会从你处得到真相……可,即便料到了这一重,为了万全之策,也应当……他对南宫灵本也是这样做的。”
于凛凛不动声色,没有解释全书斋的言论,也没有顺势应和他的推理,只因她自己也在思考这一点。
是以,无花确实没有必要留下她的性命,况且,于凛凛自己也承认,她不是无花的对手。以无花临终前的那段说辞,和他之前不杀她的做法,唯一说得通的逻辑解释,那就是无花迷上了她。
这简直就要令于凛凛嗤笑出声了,她与无花见的面说的话少得可怜,认识也不过几天日子,第一次见面她试探他,调戏他,他不动如山,滴水不漏。第二次见面,他威胁她的生命,还想着用天一神水毒死她,虽然知她谨慎并未成功,接着他们二人博弈到见到南宫灵。第三次见面,她看见他的死状。
所以,他若迷上她,从哪里,从何时,有什么迹象?于凛凛压根没有头绪。可以说,所有人的感情都是有迹可循的,甚至于凛凛还能感觉到全书斋有时候会用男人看女人的目光看着她,但无花?不好意思,她真没感受到。
那么,这就是个阴谋?目的又是什么?无花都已经死了,他还能有什么目的?思维又一次陷入了怪圈——忽然,于凛凛灵光一闪。
难不成,这就是无花的目的。
想要让她想不到他的目的从而一直想着他?那么如果这一点成立的话,那之前无花迷上她这点也得成立了,因为只有这两点同时成立的话,倒是也能够解释无花从未表现出迹象的原因了。
不过这些也只是推论,人都已经死了,她也得不到结果了,所以压根……就没有再想的必要。于凛凛性格有些执拗好强,还有点儿完美主义,从她曾因为参加法国青年建筑设计大赛,连着几日不眠不休也要完成画稿,到想要参加钢琴比赛而连续弹奏同一首曲子到自己都想吐,反而忘记了钢琴引起共鸣的情感,一旦碰见她想不通的事情确实喜欢琢磨,不过这推测已经摆明了没有验证的机会,于凛凛也不会再庸人自扰。
虽只是个推论,但于凛凛已想通其关节,并将其推至一边了。
等她理清楚这些,她与全书斋已到了黑珍珠的马旁,上马之后,全书斋向于凛凛伸出了手,想着黑珍珠这匹马确实比一般马强太多,更何况,同全书斋在一起,安全性总是更有保障的。于凛凛点了点头,握着全书斋的手上了马。
两人迅速回到了海上停着的船边,两人一边上船,全书斋一边愉快地说起:“甜儿定是已给我溫好了酒,浸着鸭子等我回来煲汤了。”
于凛凛在心里鄙视了一下此人的自恋,不过还是非常期待怀念的。
“虽不过几天,但总觉着已是有好久不曾吃到甜儿的菜了。”于凛凛也露出怀念的表情。
两人刚上船,全书斋就迫不及待地高呼道:“宋甜儿,李红袖!我同蓉蓉回来了!你们再不把好吃的东西端出来,我就要把船吞下去了!”
于凛凛虽未像全书斋那样直接喊出口来,但她紧跟在全书斋身边,紧迫之情呼之欲出。两人本以为上船后就能看见一桌丰盛的酒菜的,却没想到,等上了甲板之后,这艘船静悄悄的,竟似谁也不在一般。
顿时,全书斋的动作僵住了,他赶紧走进船舱将这所有地方找了一遍,却连这两人的头发丝都没看见。在于凛凛同全书斋一起的时候,没理由这两人会同时离开船,起码甜儿不会。于凛凛冷静地分析。
全书斋已慌了神,开始检查船舱里的机关是否被人动过了。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船上不停地跑来跑去,于凛凛则是冷静地查看了一遍船舱内,紧接着便在椅子上看见了一堆发亮的黄沙,她叫住全书斋,两人一同看向那椅子。
那发亮的根源是一颗黑珍珠。
这么明显的地方却被忽略了,看来全书斋确实很焦急。在苏蓉蓉的记忆里,她们三个在十一二岁就跟着全书斋了,这情谊实非简单的爱慕可比拟了,也难怪他这么焦虑。
全书斋抓起一把黄沙,沙粒从他指头缝里漏了下来,竟留了张纸在他掌心里。
上面写着:
全书斋湖畔盗马,黑珍珠海上劫美。
看到这纸条后,于凛凛用鄙视的目光撇了一眼全书斋,耸了耸肩:“不问自取习惯了,盗圣被别人不问自取的感受如何?”
全书斋苦笑着摸了摸鼻子,道:“实不太好。”
于凛凛看他心情多少有点低落,便也不再奚落他,只道:“我若是回了船上,想必她也一同要带走我的吧。这船上可没有挣扎打斗的痕迹,也不像是黑珍珠与这两人打斗过,再将东西归位,你方才看过机关有启动的痕迹吗?”于凛凛看向全书斋。
全书斋摇了摇头:“并没有。”
“我方才也看了下,甜儿还给你温着酒,烧好了鸡,想必是黑珍珠突然来访,她们二人心甘情愿同她走的。即便是用你的消息作饵,红袖甜儿也不是笨人,不会这么轻易上当,更不会突然离开的,我已嘱咐过甜儿等我们回来的。……难不成是什么迷惑心智的蛊术?”于凛凛皱着眉分析道。
听到于凛凛的分析,全书斋也点了点头。忽然他惊觉想道,这事儿以前都是他做的,一向是他在分析推理这个过程的,怎么于凛凛就这么自然分析上了,他还像个傻子似的在这认同点头?简直就像是个不懂装懂的傻子,可他其实也看出来了的……但之前因为焦虑连椅子上明显放着的黄沙和黑珍珠都忽略过去了,这一点也实在太没说服力了点儿==
全书斋颇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道:“我也不知是否有这等蛊术,若是有红袖在……”
于凛凛凉凉地瞥了他一眼,悠悠然道:“我记得红袖也逼着某人一定要博闻强识些内容的。”
全书斋不觉有些讪讪,摸着鼻子的手一僵,嘴角的笑容也僵住了。
“我们再调查一下这船,打听下这黑珍珠的来历吧。”于凛凛道。
“我倒是知道他是札木合之子,恐怕要去一趟沙漠了。”全书斋道。
听到全书斋前半段话,于凛凛还兴味地挑起了眉,回味那个“之子”一说,等全书斋“沙漠”一词出口,于凛凛也没了戏谑问全书斋没看出这黑珍珠的真正性别的想法,而是蹙起了眉头。
沙漠……这个词足以带来足够的震撼力了,尤其是这种朝代,这种条件下。而于凛凛还不会做饭,看全书斋这大少爷的样子,应该也是如此。
于凛凛开始空前地担心起了自己吃饭的问题,虽然,好像是沙漠中保命的问题更重要一些。
☆、第158章 壹肆陆得遇故人
于凛凛与全书斋两人踏上了去沙漠的路,因着担心宋甜儿和李红袖二人,于凛凛也租了匹马,马是驿站最好的马了,却怎么也比不上黑珍珠那匹,甚至还隐隐害怕对方的威信,而不敢与其并排。
连续好多天一直在马背上,等两人到达马连河畔的小镇上,于凛凛已是有几天没洗澡了。须知在这贫瘠的黄土高原上,这小镇已是算得上赋予繁华的了,附近百里以内,这小镇是唯一有清水的地方。
全书斋有些惊讶,他本是想顾忌着于凛凛女子之身走慢些的,于凛凛似乎早已洞察他这想法,拒绝了他的提案。
“本来因为黑珍珠的马就比一般马优秀太多,不要太委屈它了,我没有任何问题,我有说过吧,不要小看女子。”之前她一人上黑珍珠的马也毫无惧色,以很快的速度疾驰也没有任何问题,于是全书斋点了点头:“好吧。”
于是,两人算是用了最快的马力抵达了此处。不过不得不说,虽然这只有零零碎碎几家店铺,几家砖屋,酒家又破,但着实已是一路上最繁华的小镇了。烈日、黄沙、狂风,这一路上当真是环境恶劣到了极致,不过于凛凛却没叫过一声苦。
虽若是苏蓉蓉本人也不会叫苦,但苏蓉蓉身体本就不算很好,她会尽量忍着,不对全书斋说,须知她本就惯会听全书斋的。
“不如找个客栈休整一番再出发吧。”全书斋同她商量。
于凛凛刚点了头,就听见这一向无精打采的小镇上忽然有人喊起来:“踩人啦踩人啦!刚有马车踩到人啦!”这一声过后,这三三两两的几个人都围了过去,于凛凛与全书斋也靠了过去。只见一破马车已停下,而前边有个人抱着只猫躺着,看着却是没受什么伤的样子,只身上的衣服更破了些。
“哎哟,只是为了救只猫而已,突然就扑上去了,吓死人了哟。”路人有人在指指点点。
“突然冲出来你疯了吗!”马车车夫一看着挺大块头的大汉骂骂咧咧地下了车,火大地飞起一脚就要踹人,那躺地上的人只单手轻轻一拖,那大汉就被丢到屋顶上去了。
那人笑嘻嘻地安抚着怀里的猫咪站起身来,全书斋瞪大了眼睛,叫道。
“胡铁花!花疯子!你怎么在这里!”
闻声,那人转过身,望见全书斋,也惊喜地笑了起来,两人瞬间就勾肩搭背了。
“这不苏妹子吗!这么水灵一妹子怎么还跟着全书斋这老臭虫!”胡铁花“啪啪”地拍着全书斋的肩膀,大笑道。
于凛凛与全书斋对看了一眼,也不知怎么解释。不过全书斋只微微一笑,那表情活像是在说“这货单细胞压根不用解释”。于是,于凛凛只微微颔首:“好久不见了,胡大哥。”
“嗯嗯,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胡铁花在妹子面前还比较腼腆,他挠了把头发,也不知具体说点什么好,不过他与苏蓉蓉本也不太熟,又几年不见,自然不会发现苏蓉蓉的不对劲之处,只有些尴尬。全书斋笑着打岔:“这么久没见了,喝个两杯去!”
胡铁花立刻被转移了视线拍着全书斋道:“这么久没见了,今天我不灌你两百杯,就算不够朋友!”
说走就走,两人便径直往酒馆去了。
于凛凛与全书斋说了一声,便先一步带着行李去了客栈,她得好好吃点东西喝点水,再好好洗个澡。这一路上和全书斋奔波可真没怎么好好吃,不过全书斋这手艺也确实堪忧,两人这一路也是累着了,不过只全书斋砸吧着“怎么没酒”之类的,于凛凛却是想念起甜儿的厨艺了。
等于凛凛擦着头发下了楼,全书斋与胡铁花似乎喝开心回来了,于凛凛已叫好了酒菜,见这两人回来,便道:“你二人想必是还没喝够的。”
“哈哈哈哈,还是苏妹子懂你啊!”胡铁花大笑着就坐下了,全书斋被他落在后面,不由苦笑一声,摸了摸鼻子。
这个“苏妹子”可不怎么懂他,或者说,能得到这待遇还算是托了胡铁花的福。这个“苏妹子”可最不爱听他的话了。
“苏妹子一起喝一杯?”胡铁花笑道。
“多谢。”于凛凛淡定地把酒杯推了过去。
胡铁花望着她刚刚出浴后红扑扑的脸颊,“啧啧”摇头道:“苏妹子这么水灵的姑娘,就这么一直跟在这老臭虫身边,不值,我真是替你不值啊!”
于凛凛但笑不语,只意味深长地看了全书斋一眼。全书斋简直尴尬到不行,一拳头就捶上胡铁花的肩膀,道:“喝你的酒吧!啰嗦什么!”
两人又一阵“哈哈”大笑,胡铁花好奇道:“这趟去关外,你还要带上苏妹子不成?”
这话,于凛凛没等全书斋回答,就温和道:“我是肯定要一同去的,甜儿和红袖还不知怎样了。”
胡铁花肃然起敬:“苏妹子女中豪杰,敬你一杯!”
全书斋吐槽他:“你不过就是想多喝些酒罢了!”
“你这老臭虫!不揭穿别人就不能活了吗!”胡铁花骂道,不过话语里尽是笑意,不过很快地,胡铁花喝下这杯酒后,便谈起了他们这段旅途。
“我看你们不能就这么直接出关。”胡铁花道:“得先去一趟兰州。”
全书斋道:“兰州?黑珍珠在关外沙漠,去兰州干什么。”
“我们三人就这么到沙漠上去,等见到黑珍珠时,只怕是手都抬不起来了,还想和人打架么?”
全书斋皱眉:“我也知道沙漠上甚是凶险。”
两人就要不要直接去沙漠上的问题争吵了一番,胡铁花道:“我们二人谁也变不成毒蛇,所以要找个能变成毒蛇的人来。”
全书斋道:“你说谁?”
胡铁花道:“死公鸡。”
全书斋失声道:“你说姬冰雁?!你知道他在哪里?”
胡铁花道:“他就在兰州。”
胡铁花叙述了一番姬冰雁的传奇经历,包括他这些年发的财都是从沙漠上来的,此时正在兰州,找了他,他们这番出关就要稳妥得多。
在经过这一出之后,三人便又启程去了兰州。
兰州是西北最繁华的城市,富商巨贾也有许多,而姬冰雁就是其中一个。但即便是在这兰州,他赚钱的本事也是远近闻名的,能占上整个兰州十分之一的收入。
于凛凛听说后,再看看全书斋与胡铁花这两人,于凛凛当即就给了全书斋一个鄙视的眼神,全书斋顿时尴尬地摸鼻子,还要解释道:“我心不在此。”
视钱财如粪土嘛。于凛凛了然地耸了耸肩,对此也不发一词。
胡铁花看在眼里,也没多想,只“哈哈”大笑:“居然被苏妹子都挤兑了!老臭虫你也忒丢人了!平日里坏事儿干多了吧!就该这么,苏妹子干得好!”
于凛凛微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