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荣华富贵于我如过眼云烟

  “不是汉朝又是哪朝?”
  简福以为李轩犯了癫病,温声答道。
  “那这熊孩子哪来的?”
  李轩柔如无骨的兰花指,一伸一栽,点向了身前不远的小娃娃。
  直至此时,李轩才算看清了面前的刘备。
  面如脂玉,弯眉似拱,眸如朗星,粉雕玉琢,头上梳着一个圆发髻,露着额前的美人尖儿。
  一双大大的眼睛,眨呀眨的,假睫毛好真,眼神好萌。大大的耳朵,耳垂堪比如来佛。
  圆眼,大耳,臂长过膝,这是哪来的猴子?
  “桑结村来的。”
  简福神色疑惑,不明白与家主人言谈无忌的李轩,怎么看见刘备跟看见鬼似的,双臂紧力搀着软脚虾,一脸的莫名其妙,“刘备是巧手,织席编履有些年头了,家主看在其侍母极孝的份上,府上备用的草席,一应下人穿戴的草履,缺了就喊他送来。”
  “备价格很公道的。”刘备眨了眨大眼睛,淳朴的露齿而笑。
  “你去死吧你!”
  李轩哭丧着脸,还是接受不能,颤颤巍巍的问,“你怎么跟邓茂一样,也是个熊孩子?”
  “邓茂?熊孩子?”
  刘备大眼睛一茫,歪头想想,似乎没想通,复又对李轩深施一礼,“大兄可愿为备,解惑?”
  “我解释不了。”
  李轩痛苦的一捂脸,脚狠狠一蹬地,自暴自弃,“我小脑发育不良,想不清楚我他妈得罪谁了,这是给我扔哪个熊地界了?”
  “大兄似有难言之隐?”刘备担心的问。
  “那你有洁尔洗衣液?来,倒我点,让我一洗了之!”
  歪在简福怀里的李轩,微微昂首望天,眼神迷茫,喃喃自语。
  “备只有草席,草鞋。”
  刘备眨了眨大眼睛,低头脸泛红,对帮不上李轩,似羞赧自责,“备家穷,浆洗衣皆野摘皂角,贵人的妙物,莫说用不起,便是听闻都未曾。”
  “你穷不怕,我投你点,天使轮。”
  浑浑噩噩的李轩顺口一说,紧跟着激灵灵打个了冷颤,仿若天空中一道无形的闪电,劈在了脑门之上,浑身一阵战栗。
  遽尔,满身舒爽无比。
  本是散逸开了的精气神,连带控制四肢的力量,瞬时回到了体内。
  见鬼的眼神,崩溃的眼神,迷茫的眼神,被一个新的明亮眼神替代了。
  那或许就是吕不韦看到异人的眼神。
  奇货可居!
  “…请不要叫我大兄,玄德,你就是我失散多年的大哥啊。”
  李轩力一回身,立马精神抖擞的挣开搀着他的简福,眼里只有奇货可居的大耳朵娃娃。
  “失散多年?”刘备懵了,“我娘……”
  “不关咱娘的事。”
  李轩不由分说扑到刘备身前,一把抱住大耳朵娃娃,泪涕交加,动情道,“大哥,你乃中山靖王之后,小弟住中山路之后,你我兄弟离的是很近的,每晚都约啊。
  大哥,小弟夜夜梦里都是你。是你用你的博学多才,在梦里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是你用宽阔的臂膀,一次次温暖了我的心窝。
  是你,是你给了我力量,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你就是我梦里的大哥刘玄德啊。我一瞅见你就认出来了,就是不敢相信美梦可以成真哪,这才像见了鬼似的。”
  说着,可怜巴巴的望着大耳朵娃娃,深情的大喊一声,“大哥,你不认识我了?”
  “我…”
  刘备瞪大了眼,本就大的眼睛都撑成球了,深怕李轩再犯病,紧咽了一口吐沫,一点头,“对,贤弟,大哥早就认出你来了,没想到你我还能在梦外相见。”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李轩感叹一声,攥着刘备的小手,深情的拍了拍,安慰道,“大哥莫愁,既然你我兄弟相遇,就再也不会分开。”
  “我没愁。”刘备嘴角发抽,看着深情望着他的一双狼汪汪的眼睛,心头发毛,“席履送毕,备正要还家,改日……”
  “改日不如择日,择日不如撞日,你我兄弟既然已经相撞,那就是今日。”
  李轩不由分说,紧拉着刘备的小手,扭头冲简福斩钉截铁道,“宪和公待我解衣衣之,推食食之,情深似海,恩重如山。然,今遇我大哥,请恕李轩不能再侍左右,这就挂印封金,随我大哥去啦。”
  “你哪来的印啊?”
  简福眼神一抽,以为李轩又犯病了,“家主人倒是吩咐老奴,备马蹄金十斤,原为酬李君,封了?”
  “唔?对,封我箱子里。”
  李轩非常满意的一点头,“多备些箱笼,宪和公酬我的珠玉金帛我若是辞了,岂不是让宪和公难堪?都给我装箱,我带来的三匹健马,那么多箱笼怕是拉不动,那就先借宪和公的马使使。”
  汉金分三等,一曰黄金。二曰白金,即白银。三曰赤金,此不为金,实为丹阳铜。
  真金多以马蹄,麟趾为形,麟趾金就是金饼,一锭正好一汉斤,是真正的黄金。
  马蹄金本是作为砝码与法器镇纸之用,分上中下,有的还是中空,用来装方术金丹药物的。
  与珠玉丝帛一样,马蹄金仅限于诸侯公卿,世家华族间的馈赠,诸侯国与汉廷的纳贡封赏之用,市面极少流通。
  市面还是青铜钱的天下,一锭一斤的马蹄金,约合十贯五铢钱。
  简雍不在府,好像是出去接马了,但不妨碍李轩收礼。
  一听土豪雍如此讲究,真金相酬,立刻喜上眉梢。
  “这…”
  前院管家简福有点懵,狐疑的看着穷酸的刘备,更狐疑的看着拉着刘备手,铁了心要随刘备一起走的李轩,一头雾水。
  “福伯无需多劝,荣华富贵于我如过眼云烟。”
  无论简福如何劝,李轩始终就是拉着刘备的手,不让大耳朵娃娃走,态度异常坚决,“琼楼高阶,锦衣玉带,簇蕊驷盛,美酒熏风,人人皆喜。然,富贵荣华,譬如朝露,见之,恃之,去之,不过阳昇露逸,如烟云之过眼,百鸟之闻啼。云在空,鸟在林,本不在己。今不过云散啼匿,我李轩又复何惜?”
  说着,紧攥着刘备的小手,动情道,“唯兄弟,情比金坚,义撼五山。金珠易黯,何不倾金兰之香,嗅千古长芳?我与大哥梦中失散,只影凄飞,一别万里孤蓬,今又逢兄长,我李小仙当傲世妄荣,删华就素,与兄长比翼星鸟,再不分离,情义相许,生死相依。”
  “…贤弟。”
  刘备瞠目结舌,大眼睛挂泪,双肩颤抖,嘴唇发抽,万万没想到一面之缘,人家就要放弃荣华富贵,死心塌地的认自己当大哥。
  虽说这位贤弟病的不轻,可刘备还是感动到崩溃。
  特别是贤弟病归病,大事上没犯糊涂,该收的酬劳没故作清高。
  这很好,这位贤弟的“嫁妆”看起来不少,要是没这份“嫁妆”,他还真不敢答应让贤弟跟着一起回家。
  养不活的。
  刘备家贫,接人待物皆一时绝选,唯独不舍得财货相送,以利拉人,只能靠感情。
  可感情是靠不住的。
  刘备自恃汉室宗亲,沦落到织席贩履,本就郁闷不甘。
  黄巾烽起,幽州刺史治所广阳被围,幽州刺史郭勋与广阳太守刘卫向洛阳求援。光武皇帝之后,汉室宗亲刘虞奔赴幽州,其有感兵力不足,在北军破虏校尉邹靖的建议下,招募乌丸,杂胡骑兵,并广贴招贤榜,募民讨贼。
  招贤榜一出,刘备意识到建功立业就在今时,立刻欲拉同村之人往效军前。
  谁知,平常时时赞他至孝仁义的村民,一听说要去与黄巾贼火并,立马一推二六五,说啥不去。
  没有钱粮俸禄,想让人效力的难度,刘备体会之深,深到流泪。
  李轩硬赶着要认大哥,把刘备喜得大眼睛都笑眯了,两条过膝长臂秋千一样的荡,心里美的冒泡,低落的信心重又燃起,真是怎么看眼前的贤弟,怎么顺眼。
  不过就是有疯病而已,刘备毫不介意,反是心底有点怕贤弟的病痊愈。
  贤弟一看就是士族门阀出身,这样的衣冠华族,一旦病好了,还会把个织席贩履的叫兄长?
  刘备认为若是换成自己,那是万万不能。
  所以,在刘备的心中,李轩最大的优点,就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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